(见狐惑。)治下血。先血后便。此近血也。此主之。 男元犀按。肝为血海。气通胞中。主宣布之权。虚则失其权矣。曰先血后便者。肝失其 统。不能下宣。致胞中之血渗入肛门也。近血者。胃接二肠。胞与肠前后。此之最近也。若 胃肠受湿热。致伤其气。必通于胞中。而迫血妄行。赤小豆入心清热。解脏毒。当归入肝补 虚散郁。能宣其血入于经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