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纪大论》曰∶君火以明,相火以位。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天为热,在地为 火。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天为寒,在地为水。故在天为气,在地 为形,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水火者, 阴阳之征兆也。金木者,生成之终始也。寒、暑、燥、湿、风、火,天之阴阳也。三阴三阳 上奉之。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阴阳也,生长化收藏下应之。天以阳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 甲己之岁,土运统之。乙庚之岁,金运统之。丙辛之岁,水运统之。丁壬之岁,木运统之。 戊癸之岁,火运统之。厥阴之上,风气主之。少阴之上,热气主之。太阴之上,湿气主之。 少阳之上,相火主之。阳明之上,燥气主之。太阳之上,寒气主之。所谓本也,是谓六元。 《五营运大论》曰∶燥胜则地干,暑胜则地热,风胜则地动,湿胜则地泥,寒胜则地裂 ,火胜则地固矣。 《六微旨大论》曰∶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复行一 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金气治之;复行一步,水气治之;复行一步,木气治之;复行一 步,君火治之。相火之下,水气承之,君火之下,阴精承之。君位臣则顺,臣位君则逆,所 谓二火也。 《至真要大论》曰∶少阴司天为热化,在泉为苦化,不司气化,居气为灼化。少阳司天 为火化,在泉为苦化,司气为丹化,间气为明化。 《藏气法时论》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贵更贱,以知死生,以决成败,而定五 脏之气,间甚之时,死生之期也。 《阴阳应象大论》曰∶水为阴,火为阳。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 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 《逆调论》曰∶一水不能胜二火,故不能冻栗。病名曰骨痹,是人当挛节也。(详列寒 热门) 《解精微论》雷公请问∶哭泣之水所从生,涕所从出也?帝曰∶水之精为志,火之精为 神,水火相感,神志俱悲,是以目之水生也。帝曰∶厥则目无所见。夫人厥则阳气并于上, 阴气并于下。阳并于上,则火独光也;阴并于下,则足寒,足寒则胀也。夫一水不胜五火, 故目盲,是以冲风,泣下而不止。夫风之中目也,阳气内守于精,是火气燔目。故见风则 泣下也。有以比之,夫火疾风生乃能雨,此之类也。 《示从容论》曰∶二火不胜三水,是以脉乱而无常也。 《宝命全角论》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 ,万物尽然,不可胜竭。 《至真要大论》帝曰∶愿闻病机何如?岐伯曰∶诸风掉眩,皆属于肝。诸寒收引,皆 属于肾。诸气郁,皆属于肺。诸湿肿满,皆属于脾。诸热瞀螈,皆属于火。诸痛痒疮 ,皆属于心。诸厥固泄,皆属于下。诸痿喘呕,皆属于上。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诸逆冲上,皆属于火。诸胀腹大,皆属于热。诸躁狂越,皆属于火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诸病肿,疼酸惊骇,皆属 于火。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属于寒。诸呕吐酸,暴注 下迫,皆属于热。故《大要》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 虚者责之,盛者泻之,虚则补之。必先五胜,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