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间取青梅或一石或五斗,微拌因煤一二日稍软,砖炕上用柴或草烧熏二昼夜,干湿得 所,收起铺折上,冷,向日中暴干,即成乌梅。其物怕水怕湿,即发热如火而焚焦枯,惟光核而 已。如有一篓,若着半杯水,则一篓俱焚而无用矣。缘乌梅之在药,有生津止渴、止嗽、收汗、 止泻、止痢之功,或不可以无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