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气终始早晏,五运太少盈虚,原之以至理,考之以至数,而垂万古无有差异也。经曰五日一候应之,应 五行也。故三候成一气,即十五日也。三气成一节,节谓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 立冬、冬至,此八节也。四方二十四气而分主四时,一岁成矣。春秋言分者,以月气言之,则二 月半初气终,而交二之气;八月半四气尽,而交五之气。若以四时之气言之,则阴阳寒暄之气, 到此可分之时也。昼夜分五十刻,亦阴阳之中分也。故经曰分则气异是也。冬夏言至者,以六气 言之,则五月半司天之气至其所在,十一月半在泉之气至其所在。以四时之令言之,则阴阳之气 至此极至之时也。夏至日长不过六十刻,阳至此而极;冬至日短不过四十刻,阴至此而极,皆天 候之未变。故经曰至则气同是也。 天自西而东转,其日月五星循天从东而西转。故《白虎通》曰∶天左旋,日月星辰右行。又 曰∶日为阳,月为阴。行有分纪,周有道理。日则昼夜行天之一度,一度有百刻,即一日;月则 昼夜行天之十三度有奇者,谓复行一度之中,作十九分,分之得七。(一度有百刻,作十九分, 分之得七。每一分该五刻强,五七三十五刻强。是月昼夜行天十三度零三十五刻强。)大率月行 疾速,终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是将十三度及十九分分之七数,总之则二十九日,计行天三百 八十七度有奇。计月行疾之数比日行迟之数,则二十九日日方行天二十九度,月已先行一周天, 三百六十五度,外又行天之二十二度,反少七度而不及日也。阴阳家说谓日月之行,自有前后, 迟速不等,固无常准,则有大小月尽之异也。本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即二十五刻,(是 日行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当为一岁矣。)当为一岁。自除岁外之余,即有三百六十日,又 除小月所少之日六日,止有三百五十四日而成一岁,通少十一日二十五刻,乃盈闰为十二月之制, 则有立首之气。气乃三候之至,月半示斗建之方,乃十二辰之方也。闰月之纪,则无立气建方, 皆他气,但根据历以八节见之,推其所余,乃成闰,天度毕矣。故经曰∶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 余于终,而天度毕矣者,此之谓也。 观天之杳冥,岂复有度乎?乃日月行一日之处,指二十八宿为证,而记之曰度。故经曰∶星 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制谓制度也。天亦无候,以风雨霜露草木之类应期,可验而测之曰候。 言一候之日,亦五运之气相生而值之,即五日也。如环无端,周而复始。《书》曰∶期三百六旬 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即其义也。医工之流不可不知。经曰∶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 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