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症。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 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朱肱曰。伤寒四五日后。以至过经。无表症。又无里症。未可下者。皆可用小柴胡随症 加减治之。以至十余日亦可用。十余日外。用小柴胡不愈者。若大便硬。看症可下。则用大柴胡下之。 以过经。其人稍虚。当下者。用大柴胡则稳。恐承气太紧。病患不禁也。如病患无表里症。发热。 七八日。脉虽浮数。可用大柴胡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至六七 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属抵当汤。 柯琴曰。伤寒七日不愈。阳邪入阴矣。目不了了。晴不和。何以故。身微热。是表症已罢。不烦 躁。是里症未见。无表里症也。惟不大便而内实。斯必浊邪上升。阳气闭塞。下之而浊阴出下窍。 清阳走上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