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妇人之病。可以问而知。可以切而得。断死生。辨难易。审差剧。犹有所根据。而 不至于大误。若小儿者。怀抱之时。虽有所苦。而不能言。及能学语。又不能指其苦之处。欲诊 其脉。则骸骨短小。气血未足。寸关尺将何以分。浮中沉将何以定。虽有一指滚取二部之说 。而终未得其部位。况至数急促。岂能以悉审之。大约八九至为平。五六至为迟。十一二至 为数。依稀仿佛之间而已。故哑科治疗之难。每十倍于大人。而尤不可以不慎者也。惟虎口 之脉稍为可验。其脉在食指外侧。每一部一关。三节为三关。男视在左。女视在右。有筋脉 如系。于肉内。仔细观之。紫则为风。红则伤寒青则为惊。白则为疳。黄则为脾困。青黑 则 为慢惊。入掌则为内吊。若三关通度为沉之候。惟此可以少知之耳。虽然幼科之治病。当 多方求之。岂可执虎口之脉法。而尽小儿之诸病哉。必于病之未形。而用意察之。庶可以为 预消之地。如小儿呵欠连绵。乃小儿脏腑受邪。病之渐也。若面赤则知其风热。而泻肝之剂可 以先服。面青则知其惊风。而治惊之剂可以先服。面黄则知其为脾虚。而补脾之剂可以先服 。多睡则知其为内热。而清热之剂可以先服。口中气热则知其为伤风。而疏风之剂可以先服 。皆当随症形而先治之。勿俟其发而后用药也。其有不治之症者。尤不可以不知。小儿眼上 有赤脉。囟肿及陷者。一不治也。鱼口气粗。啮齿咬人者。二不治也。冷汗如雨。痰热不退 者。三不治也。脐风撮口。锁肚吊肠者。四不治也。风攻颐颔。唇项肿硬者。五不治也。鼻 有黑色者。六不治也。咳喘心痛者。七不治也。四肢浮肿者。八不治也。胸高而突起者。九 不治也。五软五硬者。十不治也。凡见此等之症。即当去矣苟不如几。而复药之。则病者之 死。虽不由于我。我亦何辞于彼哉。大凡小儿之病有常。多者不得所欲则易怒而啼。故肝病 常多。饮食不知节。虽饱而犹求食。故脾病常多。心神未定。闻响易动。故惊病常多。性喜 吮乳。甘食停积。而易感风热。故痰病常多。治儿之病。审其所常多者。酌而施之。以己之 意。参病之情。亦庶乎用药之无误也。然此数种。虽或常有。而肝脾之病尤多。神而明之。 存乎其人。得心应手。不可以言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