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名氏混俗顺生录〕宋志二卷佚 〔玉鉴论〕宋志五卷佚 〔丁氏(信臣)左藏方〕佚 刘曰。西京左藏库使丁信臣。(幼幼新书) 〔梁氏(逢尧)惠眼观证〕佚 刘曰。宜黄戴师悯术。翰林医学梁逢尧撰。得之前宗正丞蔡冲子周家藏。 〔亡名氏凤髓经〕佚 〔飞仙论〕佚 〔联珠论〕佚 〔保信论〕佚 〔惠济歌〕佚 〔吉氏(之)家传方〕佚 刘曰。此书。皆得之前岳州平江令吉之谦伯家藏。上六书。(旧有宝童方。今别录于儿科部。故欠其 一。)并不载所作之人。内吉氏家传。乃谦伯手集之方。 〔聚宝方〕佚 刘曰。不载所作之人。得之长沙医工郑愈。 〔五关贯真珠囊〕佚 刘曰。不载所作之人。得之长沙医工毛彬。 〔卢氏(昶)医镜〕佚 〔史氏(堪)指南方〕宋志二卷存 陈振孙曰。指南方三卷。蜀人史堪载之撰。凡三十一门。各有论。王曰。史载之指南方。严州公库有版。 (百一选方) 鲁应龙曰。朱师古眉州人。年三十时。得疾不能食。闻荤腥即呕。用火铛旋煮汤。沃淡饭。数数食之。医莫 能知。史载之曰。俗辈不读医经。而妄欲疗人。可叹也。君之疾。正在素问经中,名食挂。凡人肺六叶。舒张如 盖。下覆于脾。子母气和则进食。一或有戾。则肺不能舒。脾为之蔽。故不嗜食。素问曰。肺叶焦热挂。遂授一 方。买药服之。三日闻人食肉甚香。取而啖之。遂愈。(闲窗括异志) 施彦执曰。蔡元长苦大肠秘固。医不能通。盖元长不服大黄等药故也。时史载之未知名。往谒之。阍者龃龉。 久之乃得见。已诊脉。史欲示奇。曰。请求二十钱。元长曰。何为。曰。欲市紫菀耳。史遂市紫菀二十文。末之 以进。须史遂通。元长大惊。问其说。曰。大肠肺之传送。今之秘无他。以肺气浊耳。紫菀清肺气。此所以通也。 此古今所未闻。但不知用何汤下耳。(北窗炙录) 〔宋氏(阙名)千金方〕艺文略三卷佚 〔张氏(处环)方〕艺文略三卷佚 〔亡名氏意外方〕艺文略口卷佚 〔韦氏(阙名)月录方〕艺文略一卷佚 〔陈氏(阙名)太医方〕艺文略一卷佚 〔张氏(锐)鸡峰备急方〕宋志一卷佚 陈振孙曰。鸡峰备急方一卷。太医局教授张锐撰。绍兴 三年为序。大抵皆单方。 刘曰。鸡峰备急。蜀医张锐编。锐字子刚。 张杲曰。予伯祖张讳(宁宗庙讳。)字子充。歙人也。家旧以财雄乡里。族人有以医名者。因留意焉。长闻 蕲水道人庞君安常以医闻淮甸。往从之游。一日丐者扣门。自言为风寒所苦。庞君令以药济之。丐者问当用何汤。 庞君见其手执败扇。指以此煎药。调所服之药。公初不省其意。乃曰。岂非本草所谓败扇能出汗者乎。庞曰。然。 公辞归。叹曰。庞君用药则善矣。闻川有王朴先生者。其察脉。非特知人之病。而太素之妙。能测人之死生祸福。 见于未着之前。服膺几年。尽得其妙。乃辞而归。先是宣之南陵有富者。唯一子。而家累万计。适中寒疾。以为 不可救。则气息仅存。以为可疗。则邈不知人。召公治之。公笑曰。正有此药。然此病后三日当苏。苏必欲饮水。 则以此药与之。服毕当酣寝。切勿惊动。醒则汗解而安矣。富者如其言。其子之疾果愈。南陵宰其妻亦苦寒疾。 医者环视。无所措手。公探囊中得药。服之即起矣。如其言而亦安云云。惜乎公名盛于崇宁大观时。而享年只四 十有九。卒于南昌。是日也。晨起见郡将云。某之大事。在今日午时。后事必当累公。郡将曰。不至此。公曰。 吾诊脉。血已入心矣。使人候之。果如期而卒。张季明自记其伯祖子充事。 〔宋氏(道方)全生集〕佚 刘曰。全生集。宋道方撰。道方字义叔。拱州人。 王明清曰。宋道方毅叔。以医名天下。居南京。然不肯赴请。病者扶携。以就求脉。政和初。田登守郡。母病 危甚。呼之不至。登怒曰。使吾母死。亦以忧去。杀此人不过 斥责。即遣人禽至庭下。呵之曰。三日之内不痊。则吾当诛汝以徇众。毅叔曰。容为诊之。既而曰。尚可活。处 以丹剂遂愈。田喜甚。云。吾一时相困辱。然岂可不刷前耻乎。用太守之车。从妓乐酬以千缗。俾群卒负于前。 增以彩酿。导 引还其家。旬日后。田母病复作。呼之则全家遁去。田母遂殂。盖其疾先已在膏肓。宋姑以良药□其死耳。(挥 尘余话) 〔徽宗圣济经〕宋志十卷佚 御制序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不明乎道。未有能已人之疾者。阴阳相照。相盖相治。四时 相代。相生相杀。五行更王。更废更相。人生其间。繇于阴阳。复于四时。制于五行。平则为福。有余则为祸。 淫则为疾。惟非数之所能摄。而独立于万形之上。非物之所能制。而周行于万有之内。为能以道御时。以神用数。 形全精复。与天为一。昔者黄帝氏盖体神而明乎道者也。问道于广成。见大块于具茨。而自亲事于法宫之中。垂 衣裳作书契。造甲子定律历,所以成天之者。虽风后力牧常先太鸿。奉令成教之不暇。而不可及。然且叹世 德之下衰。悯斯民之散朴。上悖日月之明。下铄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至于逐妄耗真。曾不终其天年。而中 道以夭。乃询岐伯。作为内经。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其言与典坟相为表里。而世莫得其传。至号医者流。 与谓易为卜筮者何异。朕甚悼之。自继述以来。兢兢业业。夙夜不敢康。万机之余。绎访问。务法上古。探天 人之赜。原性命之理。明荣卫之清浊。究七八之盛衰。辨逆顺。鉴盈虚。为书十篇。凡四十二章。名之曰圣济 经。使上士闻之。意契而道存。中士考之。自华而摭实。可以养生。可以立命。可以跻一世之民于仁寿之城。用 广黄 帝氏之传。岂不美哉。呜呼。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阴阳之寇。外伤其形。有如此者。意 伤于忧悲而支废。魂伤于悲衰而筋挛。魄伤于喜乐而皮槁。志伤于恚怒而不能俯仰。情之感。内伤其真。有如 此者。积亏成损。积损成衰。患固多藏于细微。而发于人之所忽。益止于畎会。而损在于尾闾。戒之慎之。疾成 而后药。神医不可为也。若乃推行道术。辅正而去邪。立学建官。群多士而教养廪。无告救病苦。而其亡殁。 则布之政令。载在有司。此不复叙。 赵希弁曰。御制圣济经十卷。上徽宗皇帝所制也。政和八年。五月十一日。诏颁之天下学校。九月二十四日。 大司成李邦彦等言。乃者从侍臣之请。令内外学校。课试于圣济经出题。臣等切谓。今内经道德经。既已遵博士 训说。乞更以圣济经。附二经兼讲。从之。 王应麟曰。圣济经十卷。政和中御制并序。体真。原化。慈切。达道。正纪。食颐。守机。卫生。药理。审 剂。凡十篇。阴阳适平。精神内守而次。凡四十二章。一本云。政和八年。五月壬辰。颁御制圣济经。以广黄帝 之传。其篇五十。其章四十有二。 〔吴氏()注圣济经〕书录解题十卷存 陈振孙曰。政和御制。辟痈学生昭武吴注。 内阁书目曰。圣济经解义一册。宋徽宗着。太学生吴解释医书也。 吕复曰。圣济经十卷。宋征宗所作。大要祖述内素。而引授六经。旁及老氏之言。以辟轩岐遗旨。政和间。 班是经于两学。辟痈生吴为之解义。若达道正纪等篇。皆足以裨益治道。启迪众工。余如孕元。立本。制字。 命物。二三章。释诸字义。失于穿凿。良由不考六书之过。瑕瑜具存。固无害于美玉也。 〔黄氏(维)圣济经解义〕宋志十卷佚 〔政和圣济总录〕二百卷目录一卷存 文渊阁书目曰。圣济总录。一部。一百二十册阙。又曰。圣济总录。一部。九十五册阙。欠四十二卷。 内阁书目录曰。圣济总录。二十六册。不全。元大德间重校。莫详姓氏。 御制序曰。生者。天地之大德。疾者。有生之大患。方术者。治疾之大法。昔者神农氏黄帝氏。独观太初。 旁烛妙有。味百药以辨物。审百疾以全生。其制名。其取类。其正君臣。其立佐使。其见于太素玉册之书。雷公 岐伯之间。盖皆开神明之蕴。穷阴阳之变。原性命之理。而与天地同其覆载。中古以还。镂之玉版。藏之金匮。 功利及草木。惠泽被牛马。所以遗天下后世甚浓。历年既久。流弊滋甚。糟粕具在。而精意不传。内经有病名而 莫之究。有治法而莫之习。极其妙。至于通仙。而莫之悟。人之生也。其位参于天地。其灵贵于万物。形不盈仞。 而心侔造化。昆仑尺宅。修之可以长生。寸田神牖。闲之可以反照。天关神庐。息之可以召和去土。符书金格。 炼丹却粒。御气凌虚。不假于物。而裕然自足。嗟夫。达士可以神解。昧者且不能养其形。而况于了其心乎。内 之五脏六腑。外之九窍四关。着之于色。发之于声。寓之三部九候。一失其平。则疾随至。神圣治于未兆。工 巧救其已然。非天下之至精。孰能探天下之至赜。非天下之至粗。孰能天下之至神。朕悯大道之郁滞。流俗之 积习。斯民之沉痼。庸医之妄作。学非精博。识非悟解。五行之数。 六气之化。莫索其隐。莫拟其远。曰寒曰热。寒热之相搏。差之毫厘。失以千里。而有余者益之。不足者损之。 率意用法。草石杂进。夭枉者半。不胜叹哉。万机之余。着书四十二章。发明内经之妙。曰望济经。其意精微。 其旨迈远。其所言在理。所以探天下之至赜。亦诏天下以方术来上。并御府所藏颁之。为补遗一卷。治法一卷。 卷凡二百。方几二万。以病分门。门各有论。而叙统附焉。首之以夙疾之变动。终之以神仙之服饵。详至于俞穴 经络。祝由符禁。无不悉备。名之曰政和圣济总录。其所载在事。所以天下之至神。盖圣人之骇世。本在于上。 末在于下。无见于上。则治之道不立。无见于下。则治之具不行。经之所言者道也。医得之而穷神。总录之所载 者具也。医用之而已疾。汉张仲景作伤寒论。而杂之以方。唐孙思邈作千金方。而继之以翼。以谓不如是。则世 莫能用其术。然之二人者。游于方术之内者也。彼超然独见于方术之外。下顾岐伯之流。而与之议。始可谓知道。 朕作总录。于以急世用。而救民疾。亦斯道之筌蹄云耳。天下后世。宜致思于忘筌蹄。而自得者。俯仰之间。 笑之度。御五行之数。远六气之化。以相天地。以育万物。至于反营魂而起当生者。岂细事哉。盖有来者焉。 焦养直序曰。臣闻。天地以溥生为大德。所以曲成万物而不遗。圣人赞天地之化育。故敛时五福。以敷锡于 庶民。夫民之为物也。智者寡。愚者众。起居失常。食饮无节。外为寒暑燥湿风以贼其形。内焉喜怒思忧恐以乱 其气。形气乃伤。疾所由作。圣人有忧之。谓祝由不可以尽已也。遂制药石针艾。以攻八风六气之邪。为汤液醪 醴。以佐四时五行之正。防其未然。救其已病。然后物各遂其生。民不夭其命 矣。亦谓非立宪言。不可以福万世也,于是上法天道。下因地宜。究阴阳之本。明生死之由。考于古而验之今。 取诸己而施之人。定为成书,着之玉版。藏之金匮。宣之于布政之堂。秘之于灵兰之室。以侔来哲。以施无穷。 其为仁民爱物之心。斯可谓极矣。然其言至简。其论至要。其理至深。后世学人。虽有上智。非研精核虑。则亦 未见窥其奥也。故旷代之中。能以斯术鸣世者,时固有之。若夫神圣工巧。独得先世不传之秘。如和缓越人。亦 不过十余人而已。况去圣已远。支分派别。折而为众科。业而为专门。所以人各拘其偏。而莫肯究其全。则益不 逮于古矣。积习成常。流弊滋甚。惧大道将遂于湮微。故圣济总录。由是而作焉。上下凡二百余卷。始终几二百 万言。逐病分门。门各有方。据经立论。论皆有统。盖将使读之者。观论以求病。因方以命药。则世无不识之病。 病无妄投之药。唯法有逆从。治有先后。在乎智者。择其所当。从其所宜而已。究而言之。实医经之会要。学人 之指南。生民之司命也。惜其始成于政和。重刊于大定。既绵历百年之久。不能无三豕之讹。今主上神极御天。 修饰制度。治具毕张。以谓是书所载。虽先圣之绪余。其所以康济斯民。亦致治之一助也。乃诏江浙行省。刊于 有司。布之天下。其或缪戾随加厘正。复降德音。俾下臣为之序引。臣诚愚陋,窃不自量。仰惟圣德如天。甄陶 万类。爰自即位以来。于今七年。恩浃飞沉。仁及草木。然夙夜孜孜。广求民瘼。或一物不得其所。则必之恻然。 臣谓此书复出。则上可以辅相天地之宜。下可以永底蒸民之生。物无疵疠。咸跻于仁寿之域矣。大德四年二月。 集贤学士嘉议大夫典瑞少监臣焦养直序。 按先子曰。是书。宋志。并诸家书目不载。南宋诸方书未见引据者。盖是书之成。在于徽宗之季年。圣济 经和剂局方之后。洪迈容斋随笔云。宣和殿。大清楼。龙图阁。所储书籍。靖康荡折之余。尽归于燕。考之宋史 则云。靖康二年。少帝在青城。金人尽索国子监书版。三馆秘阁四部书。大尝礼物。大成乐舞。明堂大内图。以 至乘舆服御珍玩之物。辇致军前。意者如此书。镂版才成。未及颁布。亦在其中。尔后南北殊域。彼此不通。 故南宋之士。不得观之。遂至并其目而无知者。及金世宗大定中取所获于汴都。重刊颁行。因传于今矣。呜呼。 是书成于北宋。而晦于南宋。不传于中国。而存于夷狄。而徽宗慈心之所寓。不泯于千载者。抑亦奇矣。清程云 来纂要凡例云。大德重校圣济总录。元朝奉诏颁行者。大版大字。每卷首篇署元耶律楚材五字。今古医官。及予 家所藏。大德重校本。亦大版大字。然无耶律楚材字。原文书法端雅。盖为宋版之旧。但每卷主页大德重校圣济 总录卷第某数字,书刻并劣。系于元人改刊无疑矣。文化癸酉岁。元胤与众医官。议于医学。为活字配印本。阅 四岁竣工。 〔程氏(林)圣济总录纂要〕二十六卷佚 凡例曰。是书。宋徽宗政和。诏集海内名医。并出御府所藏汇成共二百卷。禁方秘论。人所未闻。按病治疗。 无不奇验。厥后再刻于金大定。三刻于元大德。自耶律楚材精较。奉诏颁行天下。越今四百余年。无有剞劂。此 书几几泯灭矣。余昔从先叔祖敬通夫子。翻阅刻本。今经三十余年。又从友人江郢上再观抄本。抚今追昔。不胜 愉快。郢上请余删繁纂要。以便梓行济世。因留维扬一载。纂其精粹。去其繁芜。共得二十六卷。诚医家之云笈 琼函。方药之赤文绿字也。博觉有知之。一大德重校圣济总录。元朝奉诏颁行者。大字大板。每卷首篇。署元耶 律楚材五字。明朝武林高相国家抄本。用绵纸朱格。缮写精工。亦根据丙府式。大板大 字。今刻小板密字。以便行笈可携。检方疗病也。一是书方法深奥。博学究心者。方能领会。如虚劳紫雪方。有 追摄义。霍乱青金散。有劫夺义。热痢黄连汤。有反佐义。用之皆取效如神。至若调七伤。平五志。攻六气。理 三因。方中有参附而用硝黄者。有桂附而用芩连者。必须熟读古人方经。庶几领会方法之妙也。一书中妇人门。 选其胎前产后。带漏崩中。小儿门。选其急慢诸风。五疳吐泻。若一切杂证。与大人治法不殊。于大人方中。推 类酌量用之。一书中运气。集定六十年。每年可按素问稽查。兹不刻。一书中针灸三卷。符禁三卷。古法不易行。 乳石发动二卷。今人罕此患。又食治三卷。药食不合宜。俱不刻。一方中难得药品。如金牙银牙矾石莽草之类。 不刻。难合之方。废时日而不能应。仓卒急需者。亦不刻。一方中药名。仍从原本。如天麻为赤箭。牛蒡为恶实。 又为鼠粘。甜桔梗为荠。山栀为越桃。柴胡为茈胡。土茯苓为KT。香附为莎草根。薄荷为鸡苏。砂仁为缩砂 。天花粉为栝蒌根。轻粉为腻粉。如此之类。不能更改。一方中分两。古法难用。今欲更改。又失古人之意。 大约方中一两。今用一钱。方中一分系二钱。五分今用一字。(二分半)。一匕。有半钱至五钱者。在人以意消息加 减可也。一是书。成于北宋。其时四大家。(刘河间。李东垣。张子和。朱丹溪。)无─切活套。应时方法。( 补中益气。逍遥。归脾。二陈。四物。四君之类。)医家遇沉痼疾。疑难奇异等证。用时方而不奏效。良工亦 束手者。是书有神方也。 又曰。是书三副凑合。仍缺小儿方五卷。(一百七十三卷。至一百七十七卷止。)余于秘阁内府。江浙齐梁诸 鉴古家。遍访无有藏本。欲补全而未能。同学项视庵搜求小儿今古方论。补 全五卷。议论简要。方法详明。可称全璧矣。诸疳以下即其所补也。 又曰。神仙服饵三卷。非烹砂炼石。则嚼柏咀松,或吐纳清和。或斩除尸害。皆藏经所备载。亦难行难用也。 一概删去。今选其可服饵。延年驻颜者。方十余道。又补益门方。二十余道。为养生家备用。博雅君子。求全书 翻阅。则余纂要一书。济世婆心。广开闻见。当有赏识者矣。 四库全书提要曰。圣济总录纂要二十六卷。宋政和中。奉敕编。国朝程林删定。林字云来。休宁人。初徽宗 御制圣济经十卷。四十二章。又诏集海内名医。出御府所藏禁方秘论。纂辑成编。凡二百卷。其书久而佚脱。林 购求残帙。凡得三本。互相苴。尚阙一百七十三卷。至一百七十七卷。不可复见。以其繁重难行。乃撮其旨要。 重为纂辑。门类悉根据其旧。所阙小儿方五卷。则倩其友项睿补之。仍冠以徽宗原序。大德四年。集贤学士焦惠校 上序。及校刊诸臣衔名。考晁陈二氏书目。但有徽宗圣济经。不载是书。观焦惠序。称始成于政和。重刊于大定。 殆汴京破后。随内府图籍北行。南渡诸人。未睹其本欤。今未见其原书。然宋代崇尚医药。搜罗至富。就所采录。 古来专门授受之方。尚可以见其大略。其每类冠论一篇。亦皆词简而理明。均足以资考订。原本之末。有神仙服 饵三卷。或言烹砂炼石。或言嚼柏咀松。或言吐纳清和。或言斩除三尸。盖是时道教方兴。故有是妄语。林病其 荒诞。一概汰除。惟约取其寻常赜养之药。三十余方。其别择具有条理。故所录诸方。多可行用。与胶执古法者 异焉。 〔王氏(贶)济世全生指迷方〕(读书附志作指迷集)宋志三卷 未见 赵希弁曰。上考城王贶字士亨所着也。吴丞相敏序之曰。子亨当官不局。遇世变。尝慨然。再请出疆使万里 云。 王明清曰。王况。字子亨。本士人。为南京宋毅叔。毅叔既以医名檀南北。况初传其学未精。薄游京师。 甚凄然。会盐法忽变。有大贾。睹揭示失惊。吐舌遂不能复入。经旬食不下咽,赢日甚。国医不能疗。其家忧 惧。榜于市曰。有治之者。当以千万为谢。况利其所售之浓。姑往应其求。既见贾之状。忽发笑不能制。心以谓 未易措手也。其家人怪而诘之。况谬为大言答之曰。所笑者,辇毂之大如此。乃无人治此小疾耳。语主人家曰。 试取针经来。况谩检之。偶有穴。与其疾似是者。况曰。尔家当勒状与我。万一不能活。则勿尤我。当为若针之。 可立效。主病者不得已。亦从之。急针舌之底。抽针之际。其人若委顿状。顷刻舌遂伸缩。如平时矣。其家大喜。 谢之如约。又为之延誉。自是翕然名动京师。既小康。始得尽心肘后之书。卒有闻于世。事之偶然。有如此者。 况后以医得幸。宣和中。为朝请大夫。着全生指迷论一书。医者多用之。(挥尘余话) 陈振孙曰。指迷方三卷。考城王贶子亨撰。吴丞相敏为之序。贶为南京名医宋毅叔之婿。宣和中。以医得幸。 至朝请大夫。 四库全书提要曰。全生指迷方四卷。宋王贶撰。是书。宋史艺文志作三卷。而传本久绝。故医家罕所征引。 或至不知其名。今检永乐大典所收。案条掇拾。虽未必尽符原本。然大要已略具矣。方书所载。大都标某汤某丸。 主治某病。详其药品铢两而止。独贶此书。于每证之前。非惟详其病 状。且一一论其病源。使读者有所据根据,易于运用。其脉论及辨脉法诸条。皆明白晓畅。凡三部九候之形。病证 变化之象。及脉与病相应不相应之故。无不辨其疑似。剖析微茫。亦可为诊家之枢要。谨详加订正。分为二十一 门。根据类编次,而以论脉诸篇。冠之于首。因篇页相繁。厘为四卷。不复如其原数焉。 〔李氏(崇庆)燕台集〕宋志五卷佚 〔雷氏(继晖)神圣集〕宋志三卷佚 〔华氏(阙名)集〕宋志十卷佚 〔刘氏(阙名)五脏旁通遵养方〕(注。遵。一作导。)宋志一卷佚 〔晨昏宁待方〕宋志二卷佚 〔大宝神验药方〕宋志一卷佚 〔悟玄子安神养性方〕宋志一卷佚 〔亡名氏杂用药方〕宋志五十五卷佚 〔杜氏(阙名)集验〕宋志一卷佚 〔郭氏(仁普)拾遗候用深灵玄录〕宋志五卷佚 〔代氏(荣)医鉴〕宋志一卷佚 〔陈氏(总卿)经验方〕佚 按陈总卿字华父。上见于施氏续简易方。 〔粱氏(阙名)总要方〕佚 〔何氏(元弼)神效方〕佚 〔梁氏(国佐)见效方〕佚 按上见于朱氏集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