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怀隐)等太平圣惠方〕(旧作怀德。讹。今订正。)宋志一百卷存 太宗御制序曰。朕闻皇王治世。抚念为本。法天地之覆载。同日月以照临。行道德而和惨舒。顺寒暄而知盈 缩。上从天意。下契群情。同惮焦劳。以从人欲。乃朕之愿也。且夫人禀五常。药治百病。能知疾之可否。究药 之惩应者。则世之良医也。至如风雨有不节之劳。喜怒致非理之患。疾由斯作。盖自物情。苟非穷达其源。窥测 其奥。徒烦服食。以养于寿命。消息可保于长生矣。自古同今。多乖摄治。疾之间起。积之于微。势兆已形。求 诸服饵。方既弗善。药何救焉。书曰。药不瞑眩。厥疾弗瘳。诚哉是言也。且如人安之道。经络如泉。或驰骋 性情。乖类形体。莫知伤败。至损寿龄。盖由血脉荣枯。肌肤盛弱。贪其嗜欲。不利机关。及至虚羸。不防他故。 四时逆顺。六气交争。贤者自知。愚者未达。是以圣人广慈仁义。博爱源深。故黄帝尽岐伯之谈。虢君信越人之 术。揆度者明于切脉。指归者探于幽玄。论之则五音自和。听之则八风应律。譬犹影响。无不相从。求妙删繁。 备诸方册。讨寻精要。演说无所不周,诠括简编。探赜悉闻尽善。莫不考秘密。搜隐微。大矣哉。为学乃至于此 耶。则知天不爱其道。而道处其中。地不爱其宝。而宝含其 内。夫医者意也。疾生于内。药调于外。医明其理。药效如神。触类而生。参详变易。精微之道。用意消停。执 见庸医。证候难晓。朕昔自潜邸。求集名方。异术玄针。皆得其要。兼收得妙方千余首。无非亲验。并有准绳。 贵在救民。去除疾苦。并遍于翰林医官院。各取到经手家传应效药方。合万余道。令尚药奉御王怀隐等四人。较 勘编类。凡诸论证。并该其中。品药功效。悉载其内。凡候疾之深浅。先辨虚实。次察表里。然可根据方用药。则 无不愈也。庶使天高地浓。明王道之化成。春往秋来。布群黎之大惠。昔炎帝神农氏长于姜水。始教民播种。以 省煞生。尝味草木。区别药性。救夭伤之命。延老病之生。黔首日用。而不知圣人之至德也。夫医道之难。昔贤 犹病。设使诵而不能解。解而未能别。别而未能明。明而未能尽。穷此之道者。其精勤明智之士欤。朕尊居亿兆 之上。常以百姓为心。念五气之或乖。恐一物之失所。不尽生理。朕甚悯焉。所以亲阅方书。俾令撰集。冀溥天 之下。各保遐年。同我生民。跻于寿城。今编勒成一百卷。命曰太平圣惠方。仍令雕刻印版。遍施华夷。凡尔生 灵。宜知朕意。 宋史本传曰。王怀隐。宋州睢阳人。初为道士。住京城建隆观。善医诊。太宗尹京。怀隐以汤剂只事。太平 兴国初。诏归俗。命为尚药奉御。三迁至翰林医官使。三年。吴越遣子惟浚入朝。惟浚被疾。诏怀隐视之。初太 宗在藩邸。暇日多留意医术。藏名方千余首。皆尝有验者。至是诏翰林医官院。各具家传经验方以献。及万余首。 命怀隐与副使王郑奇医官陈昭遇参对编类,每部以隋太医令巢元方病源候论冠其首。而方药次之。成一百卷。 太宗御制序。赐名曰太 平圣惠方。仍令镂板颁行天下。诸州各置医博士掌之。怀隐后数年卒。 赵希弁曰。太平圣惠方一百卷。上太宗皇帝在潜邸日。多蓄名方异术。太平兴国中。内出亲验者千余首。乃 诏医局。各上家传方书。命王怀隐王郑彦陈昭遇校正编类。各于编首。着其疾证。淳化初书成。御制序引。 陈振孙曰。太平圣惠方一百卷。太平兴国七年。诏医官。使尚药奉御王怀隐等编集。御制序文。淳化三年书 成。 王应麟曰。太宗留意医术。自潜邸。得妙方千余首。太平兴国三年。诏医官院。献经验方。合万余首。集为 太平圣惠方百卷。凡千六百七十门。万六千八百三十四首。并序论总目录。每部以隋巢元方病源候论冠其首。凡 诸论证品药功效。悉载之。目录一卷。御制序。淳化三年。二月癸未。赐宰相李。参政黄中沆。枢臣仲舒准。 五月己亥。颁天下。诸州置医博士掌之。 〔何氏(希彭)圣惠选方〕艺文略六十卷佚 蔡襄后序曰。生者。天地之德。成者。圣人之业。运化流物。随之不遗。生之理至矣。推本兴治。安而有伦。 成之之道着矣。是故作天下之美利者。其圣人之事乎。传称神农味百草。皇帝录内经。以除民疾。其术能死者生。 而夭者寿。以言乎功虽大。禹之疏洚水。驱龙蛇。汤武之用金革戡祸乱。特救患于一时。孰与无穷之赖乎。故曰。 作天下之美利者。皆圣人之事也。宋当天命。出九州之人于火鼎之中。吹之濯之。太宗皇帝平一宇内。极所覆之 广。又时具气息。而大苏之。乃设官赏金缯之利。购集古今名方。与药石诊视之法。国医诠次。类分百卷。号曰 太平圣惠方。诏颁州郡。传于吏民。然州郡承之。大率严管钥谨曝凉而已。吏民莫得与其利焉。闽俗左医右巫。疾家根据 巫作祟。而过医之门。十才二三。故医之传益少。余治州之明年。议录旧所赐书。以示于众。郡人何希彭者。通方伎之 学。凡圣惠方。有异域瑰奇。怪诞难致之物。及金石草木。得不死之篇。一皆致之。酌其便于民用者。得方六千九十六。 希彭谨(旧注。今上御名。)自守。为乡闾所信。因取其本。誊载于版。列牙门之左右。所以道圣主无穷之泽。沦究于下。 又晓人以根据巫之谬。使之归经常之道。亦刺史之要职也。庆历六年十二月八日。右正言直史馆。知军州事。蔡某序。(文 集) 〔亡名氏圣惠经用方〕艺文略一卷佚 〔贾氏(黄中)神医普救方〕宋志一千卷目十卷佚 宋史本传略曰。贾黄中。字娲民。沧州南皮人。唐相耽四世孙。父。字仲宝。晋天福三年进士。解谒。宋初为刑 部郎 中。终水部员外郎。知浚仪县。年七十卒。黄中幼聪悟。方五岁。每旦令正立。展书卷比之。谓之等身书。课其诵读。 六岁举童子科。七岁能属文。触类赋咏。父常令蔬食。曰。俟业成。乃得食肉。十五举进士。授校书郎。集贤校理。迁 著作佐郎。直史馆。建隆三年。迁在拾遗。历左补阙。开宝八年。通判定州。判太常礼院。岭南平。以黄中为采访使。 廉直平恕。远人便之。还奏利害数十事。皆称旨。会克江表。选知宣州。太宗即位。迁礼部员外郎。太平兴国二年。知 升州。丁父忧。起复视事。五年召归阙。有荐黄中文学高第。召试中书。拜贺部员外郎。知制诰。八年。与宋白吕蒙正 等。同知贡举。迁司封郎中。充翰林学士。雍熙二年。又知贡举。俄掌吏部选。端拱初。加中书舍人。二年。 兼史馆修撰。淳化二年秋。与李沆并拜给事中参知政事。四年冬。与沆并罢。守本官。明年知襄州。上言母老。 乞留京。改澶州。至道初。构疾。诏令归阙。特拜礼部侍郎。代至。兼秘书监。黄中素嗜文籍。既居内阁。甚以 为慰。二年以疾卒。年五十六。 又李宗讷传曰。太平兴国初。诏贾黄中。集神医普救方。宗讷暨刘锡吴淑吕文仲杜镐舒雅皆预焉。 王应麟曰。太平兴国六年十月丙戌。诏贾黄中等。于崇文院。编录医书。雍熙三年十月。纂成千卷。目录十 卷。名神医普救方。御制序。 〔至道单方〕佚 按上见于针灸资生经。 〔陈氏(尧叟)集验方〕一卷佚 宋史本传曰。陈尧叟。字唐夫。解褐光禄寺丞。直史馆。与省华同日赐绯。迁秘书丞。久之充三司河南东道 判官。时宋亳陈民饥。命尧叟及赵况等。分振之。再迁工部员外郎。广南西路转运使。岭南风俗。病者祷神不 服药。尧叟有集验方。刻石桂州驿。 王应麟曰。天禧二年八月丁未。内出陈尧叟所集方一卷。示辅臣。上作序。纪其事。命有司刊板。赐广南官。 仍分给天下。(玉海) 〔朗氏(简)集验方〕佚 宋志本传曰。朗简字叔廉。杭州临安人。幼孤贫。借书录之。多至成诵。进士及第。补试秘书省校书郎。知 宁国县。徙福清令。县有石塘陂。岁久湮塞。募民浚筑。溉废田百余顷。邑人为立生祠。调随州推官。及引对。 真宗曰。简 历官无过。而无一人荐。是必恬于进者。特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分宜县。徙知窦州。县吏死。子幼。赘婿伪为 券。冒有其资。及子长屡诉不得直。乃访于朝。下简劾治。简示以旧牍曰。此尔翁书耶。曰。然。又取伪券示之。 弗类也。始伏罪。徙藤州。兴学养士。一变其俗。藤自是始有举进士者。通判海州。提点利州路刑狱官。罢知泉 州。累迁尚书度支员外郎。广南东路转运使。擢秘书少监。知广州。捕斩贼冯佐臣入判大理寺。出知越州。复归 判尚书刑部。出知江宁府。历右谏议大夫给事中。知扬州。徙明州。以尚书工部侍郎致仕。祀明堂。迁刑部。卒。 年八十有九。特赠吏部侍郎。简性和易。喜宾客。即钱塘。城北治园庐。自号武林居士。道引服饵。晚岁颜如丹。 尤好医术。人有疾。多自处方以疗之。有集验方数十□行于世。一日谓其子曰。吾退居十五年。未尝小不怿。 今意倦。岂不逝欤。就寝而绝。 〔钱氏(惟演)箧中方〕(旧阙撰人名氏)宋志一卷佚 彭乘曰。钱文僖公集箧中方。苏合香丸注云。此药本出禁中。祥符中。尝赐近臣。(墨客挥犀) 〔王氏(衮)博济方〕宋志三卷(读书后志。作五卷。)未见 晁公武曰。王氏博济方三卷。皇朝太原王衮撰。庆历间。因官滑台。暇日出家藏七十余方。择其善者为此书。 名医云。其方用之无不效。如草还丹治大风。太乙丹治鬼胎。尤奇验。(文献通考○按今本读书志失载) 陈振孙曰。王氏博济方三卷。太原王衮撰。庆历七年序。 四库全书提要曰。博济方五卷。宋王衮撰。衮。太原人。其仕履未详。惟郎简原序。称其尝为钱塘酒官而已。 此书。诸家书目皆着录。惟宋史艺文志。陈振孙书录解题。俱 作三卷。晁公武读书志。作五卷。稍有不同。盖三五字形相近。传写者有一讹也。公武又称。衮于庆历间。因 官滑台。暇日出家藏七十余方。择其善者为此书。名医云。其方用之无不效。如草还丹治大风。太乙丹治鬼胎。 尤奇验。今案衮自序。有云向侍家君之任滑台。道次得疾。遇医之庸者。误投汤剂。疾竟不瘳。据此则官滑台者。 乃衮之父。而公武即以为衮。殊为失考。衮又言。博采禁方。逾二十载。所得方论。凡七千余道。因于中择其尤 精要者。得五百余首。而公武乃云。家藏七十余方。则又传写之误也。原书久无传本。惟永乐大典内。载有其文。 裒辑编次。共得三百五十余方。视衮序所称五百首者。尚存十之七。谨分立三十五类。根据次排比。从读书志之目。 厘为五卷。其中方药多他书所未备。今虽不尽可施用。而当时实着有奇效。足为医家触类旁通之助。惟颇好奇异。 往往杂以方术家言。如论服杏仁则云。彭祖夏姬商山四皓。炼杏仁为丹。王子晋服四十年而腾空。丁令威服二十 年而身飞。此类殊诞妄不足信。今故取服食诸法。编附卷末。以着其谬。俾读者知所持择焉。 〔庆历善救方〕宋志一卷佚 王安石后序曰。孟子云。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臣某伏读善救方。而窃叹曰。此可谓不忍人 之政矣。夫君者。制命者也。推命而致之民者。臣也。君臣皆不失职。而天下受其治。方今之时。可谓有君矣。 生养之德。通乎四海。至于蛮夷荒忽不救之病。皆思有以救而存之。而臣等虽贱。实受命治民。不推陛下之恩泽。 而致之民。则恐得罪于天下。而无所辞诛。谨以刻石。树之县门外左。令观赴者自得。而不求有司云。皇元年 二月二十八日序。(临川文集) 王应麟曰。庆历八年二月癸酉。以南方病毒者乏方药。为颁善救方。 马端临曰。庆历善救方一卷。两朝艺文志云。诏以福州奏狱医林士元药下蛊毒。人以获全。录其方。令国医 类集附益。八年颁行。 〔周氏(应)简要济众方〕(玉海曰。一云广济。)宋志五卷佚 宋史仁宗纪曰。皇三年五月乙亥。颁简要济众方。命州县长吏。按方剂救民疾。 苏轼跋曰。先朝值夷狄怀服。兵革寝息。而又体质恭俭。在位四十有二年。宫室苑囿无所益。故民无曝赋。 而生齿岁登。垦田日广。至于法令。则去苛惨尚宽简。守令则进柔良退贪残。牛酒以礼高年。粟帛以旌孝行。广 惠以廪独。宽恤以省力役。除身丁之算。弛盐榷之令。用能导迎休祥。年谷登衍。其裕民之德。固已浃肌肤而 瀹骨髓矣。然犹慊然。忧下民之疾疹。无良剂以全济。于是诏太医集名方。日简要济众。凡五卷。三册。镂板模 印。以赐郡县。俾人得传录。用广拯疗。意欲锡以康宁之福。之仁寿之域。已而县与律令同藏。殆愈一纪。穷 达之民。莫或闻知。圣泽壅而不宣。吏之罪也。乃书以方版。揭之通会。不独流传民间。痊愈疾。亦欲使人知 上恩也。后之君子。傥不以为诮。岁一检举之。使无遗毁焉。(东坡大全集) 王应麟曰。皇简要济众方五卷。皇中。仁宗谓辅臣曰。外无善医。其令太医。简圣惠方之要者。颁下诸 道。仍敕长吏拯济。令医官使周应编。三年颁行。 按弟坚曰。是书。陈晃二氏。并不着录。惟唐慎微刘完素书引之。而朝鲜国医方类聚。载脏腑一类。其方出 圣惠者。仅薏苡散。酸 枣人丸。砂丸三方。余皆彼书所无。不知何故也。平胃散一方。世为出局方。不知其本于是书。自余诸方。亦 多可资用者矣。 〔司马氏(光)医问〕宋志七卷(苏轼司马温公行状。作七篇。)佚 〔葛氏(怀敏)神效备急单方〕宋志一卷佚 东都事略曰。葛怀敏始以父荫。授西头供奉官。怀敏通时事。善希合。故多荐其才者。尝为益州路提点刑 狱。知隰莫保雄沧滁六州。陕西用兵。为泾原秦凤经略安抚副使。元昊寇镇戎军。贼引兵伪遁。怀敏遂率诸将趣 定州。环庆路都监刘贺以蕃兵五千。与贼战不胜而溃。怀敏入保定川砦。泾原钤辖曹英又败于砦之东北隅。怀敏 所部人奔骇。怀敏为众所拥。几蹂践死。舆至壅城乃苏。贼遂围城。怀敏与诸将谋。赴镇戎军。贼断其归路。与 诸将遇贼。遂长驱。直抵渭州。初怀敏之除延也。范仲淹言其怯懦不知兵。遂徙泾原。卒败事。奏至。赠镇西 军节度使。谥曰忠隐。 〔文氏(彦博)药准〕宋志一卷佚 自序曰。余尝苦头眩。治之多方。弥岁不解。会国医龚世昌诊脉问状。乃云。鬲有寒痰。久之使然。非它 苦也。授余香芎散。并其方。服未半剂而愈。遂不复发。余既神其效。又观其立方有法。不与常类。方用九物。 物别为之解。凡药性之温寒。味之甘辛。并其主疗。略具于下。虽简而备。使观之者有据。服之无疑。无疑有效。 犹夫任人。各知其才之所长。用无疑。事罔不济。乃知古之良医。治病必考于本草而立方。方药既精。厥疾必瘳。 班固云。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原疾病之深浅。陶隐居云。道经载扁鹊数法。其用药犹是本草家意。张仲景最 为众方之祖。悉根据本草。近世庸医。鲜通本草。求其方药之验。固亦难矣。余嘉龚医之 方。专用本草之意。因采仲景并外台。千金及诸家经验方。共若干。辄加注传于门内。以备处疗。谓之药准。以 其根据本草立方。则用之有准云。(文集) 陈振孙曰。药准一卷,潞公文彦博宽夫撰。所集方才四十首。以为根据本草而用药。则有准。故以此四十方。 为处方用药之准也。 〔孙氏(用和)传家秘宝方〕宋志五卷(读书后志。作十卷。书录解题。作三卷。)佚 赵希弁曰。孙尚秘宝十卷。上皇朝孙尚撰。吕惠卿帅边日。尚之子在属部。因取此书。刻板传于世。 陈振孙曰。孙氏传家秘宝方三卷。尚药奉御太医令孙用和集,其子殿中丞兆,父子皆以医名。自昭陵迄于熙 丰。无能出其右者。元丰八年。兆弟宰为阿东漕。属吕惠卿帅。并从宰得其书。序而刻之。兆自言为思邈之后。 晁氏读书志。作孙尚秘宝方。凡十卷。 邵伯温曰。仁宗初纳光献皇后。后有疾。国医不效。帝曰。后在家。用何人医。后曰。外家随叔父官河阳。有 疾服孙用和药辄效。寻召用和。服其药果验。自布衣。除尚药奉御。用和自此进用。用和本卫人。以避事客河阳。 善用张仲景法治伤寒。名闻天下。三子奇兆。皆登进士第。为朝官。亦善医。(邵氏闻见录) 〔刘氏(元宾)神巧万全方〕(旧讹作刘元宝)宋史十二卷存 按是书辑在于医方类聚中。弟坚尝为录出。跋曰。上宋刘元宾子仪撰。其方药采之圣惠者。十居七八。多可 施用,其论说亦原本古人。间加己见,至如其举伤寒各治。辨中风诸证。最为赅备。颇有发明。奈何世久失传。 元明诸家。罕征引者。今检医方类聚中所载。按条掇 拾。虽未复旧观。然大要略具矣。仍谨根据类排纂。详加订正。从宋史原目。厘为十二卷云。 〔刘氏(彝)赣州正俗方〕宋史二卷佚 宋史本传曰。刘彝。字执中。福州人。幼介特。居乡以行义称。从胡瑗学。瑗称其善治水。凡所立纲纪规式。 彝力居多。第进士。为邵武尉。调高邮簿。移朐山令。治簿书恤孤寡。作陂池教种艺。平赋役抑奸猾。凡所以惠 民者无不至。邑人纪其事。目曰治筑。熙宁初。为制置三司条例官属。以言新法非便罢。神宗择水官。以彝悉东 南水利。除都水丞。久雨汴涨。议开长城口。彝请但启扬桥斗门。水即退。为两浙转运判官。知虔州。俗尚巫鬼。 不事医药。彝者正俗方以训。斥淫巫三千七百家。使以医易业。俗遂变。加直史馆。知桂州。禁与交人互市。交 趾陷钦廉邕三州。坐贬均州团练副使。安置随州。父除名为民。编隶涪州。徙襄州。元初。复以都水丞召还。 病卒于道。年七十。着七经中义百七十卷。明善集三十卷。居阳集三十卷。 陈振孙曰。正俗方一卷。知虔州长乐刘彝执中撰。以虔俗信巫无医药。集此方以教之。 〔沈氏(括)良方〕宋志十卷(读书后志。作十五卷。)佚 自序曰。予尝论治病有五难。辨疾。治病。饮药。处方。别药。此五也。今之视疾者。惟候气口六脉而已。 古之人视疾。必察其声音颜色。举动肤理。情性嗜好。问其所为。考其所行。已得其大半。而又遍诊人迎气口十 二动脉,疾发于五脏。则五色为之应。五声为之变。五味为之遍。十二脉为之动。求之如此其详。而然犹惧失之。 此辨疾之难一也。今之治疾者。以一二药。书其服饵之节授之而已。古以治疾 者。先知阴阳运历之变故,山林川泽之窍发。而又视其人。老少肥瘠。贵贱居养。性术好恶。忧喜劳逸。顺其所 宜。违其所不宜。或药或火。或刺或砭。或汤或液。矫易其故常。捭摩其性理。捣而索之。投几顺变。间不容发。 而又调其衣服。理其饮食。异其居处。因其情变。或治以天。或治以人。五运六气。冬寒夏暑。雨电雹。鬼灵 厌蛊。甘苦寒温之节。后先胜复之用。此天理也。盛衰强弱。五脏异禀。循其所同。誉其所偏。不以此形彼。亦 不以一人例众人。此人事也。言不能传之于书。亦不能喻之于口。其精过于承蜩。其察甚于刻棘。目不舍色。耳 不舍声。手不释脉,独惧其差也。舍药遂去。而希其十全。不其难哉。此治疾之难二也。古之饮药者。煮炼有节。 饮啜有宜。药有可以久煮者。不可以久煮者。有宜炽火。有宜温火者。此煮炼之节也。宜温宜寒。或缓或速。或 乘饮食喜怒。而饮食喜怒为用者。有违饮食喜怒,而饮食喜怒为敌者。此饮啜之宜也。而水泉有美恶。操药之人 有勤惰。如此而责药之不效者,非药之罪也。此服药之难三也,药之单用为易知。药之复用为难知。世之处方 者,以一药为不足。又以众药益之。殊不知药之有相使者。相反者。有相合而性易者。方书虽有使佐畏恶之性。 而古人所未言。人情所不测者。庸可尽哉。如酒于人,有饮之逾石而不乱者。有濡吻则颠眩者。漆之于人。有终 日搏漉而无害者。有触之则疮烂者。焉知药之于人。无似此之异者。此禀赋之异也,南人食猪鱼以生。北人食猪 鱼以病。此风气之异也。水银得硫黄而赤如丹。得矾石而白如雪。人之欲酸者。无过于醋矣。以醋为未足。又益 之以橙。二酸相济。宜其甚酸而反甘。巴豆善利也。以巴豆之利为未足。而又益之以大 黄。则其利反折。蟹与柿。尝食之而无害也。二物相遇。不旋踵而呕。此色为易见。味为易知。而呕利为大变。 故人人知之。至于相合而知。他脏致他疾者。庸可易知耶。如乳石之忌参术。触者多死。至于五石散。则皆用参 术。此古人处方之妙。而世或未喻也。此处方之难四也。医诚艺也。方诚善也。用之中节也。而药或非良。奈何 哉。橘过江而为枳。麦得滋而为蛾。鸡逾岭而黑。鹆逾岭而白。月亏而蚌蛤消。露下而蚊喙坼。此形器之易知 者也。性岂独不然乎。予观越人艺茶畦稻。一沟一陇之异。远不能数步。则色味顿殊。况药之所生。秦越燕楚之 相远。而又有山泽膏瘠燥湿之异禀。岂能物物尽其所宜。又素问说阳明在天。则花实戕气。少阳在泉。则金石失 理。如此之论。采掇者固未尝晰也。抑又取之有早晚。藏之有焙KT。风雨燥湿。动有槁暴。今之处药。或有恶 火者。必日之而后咀。然安知采藏之家。不常烘煜哉。又不能必。此辨药之难五也。此五者大概而已。其微至于 言不能宣。其详至于书不能载。岂庸庸之人。而可以易言医哉。予治方最久。有方之良者。辄为疏之。世之为方 者。称其治效。常喜过实。千金肘后之类。尤多溢言。使人不复信。予所谓良方者。必目睹其验。始着于篇。 闻不预也。然人之疾。如向所谓五难者。方岂能必良哉。一睹其验。即谓之良。殆不异乎刻舟以求遗剑者。予所 以详着其状于方尾。疾有相似者。庶几偶值云尔。篇无次序。随得随注。随以与人。拯道贵速。故不暇完也。沈 括序。 东都事略曰。沈括。字存中。吴兴人也。博览古今。于书无所不通。举进士。为扬州司理参军。编校昭文馆 书籍。熙宁间。除太子中允。为检正中书刑房公事。迁集贤校理。 察访两浙农田水利。迁太常丞。同修起居注。边吏报北虏将入寇。亟遣中贵人。取两河民车。以为战备。民大惊 扰。自宰执以下。言不便者墙进。俱不省。一日括持笔立御坐侧。神宗顾曰。卿知籍车之事乎。括曰。未知车将 何用。神宗曰。北虏以多马取胜。唯车可以当之。括曰。胡之来。民父子坟墓田庐。皆当弃去。复暇恤车乎。朝 廷姑籍其数。而未取何伤。神宗曰。卿言有理。何论者之纷纷也。括曰。车战之利。见于历世。巫臣教吴子以车 战。遂伯中国。李靖用偏箱鹿角车。以擒颉利。臣但未知一事。古人所谓轻车者。兵车也。五御折旋。利于轻速。 今之民间辎车。重大椎朴。以牛挽之。日不能行三十里。少蒙雨雪。则跬步不进。故俗谓之太平车。或可施于无 事之日。恐兵间不可用耳。神宗益喜曰。无人如此语朕者。当更思之。明日。遂罢籍民车。执政问括曰。君以何 术。而立谈罢此事。上甚多太平车之说也。括曰。圣主可以理夺。不可以言争。若车可用。其敢以为非。未几以 上正言知制诰。察访河北西路。出使辽国使。还以淮浙灾伤。为体量安抚使。权三司使,迁翰林学士。括诣宰相 吴充陈说免役事。谓可变法令。轻役依旧轮差。御史蔡确论括非其职。而遽请变法。括亦待罪求去。确复言括诡 求罢免。有诏食供职。臣切惑焉。且括谓役法可变。何不言之于检正察访之日。而言之于翰林学士之时。不言之 于陛下。而言之于执政。原括之意。但欲根据附大臣。巧为身谋而已。遂罢以集贤院学士知宣州。复龙图阁待制。 召还知审官院。复以言者罢。知青州。寻知延州。王师大举伐西夏。种谔帅师入银夏州。而不能有。明年。括请 城永乐。命徐禧李舜举计议边事。李稷主粮饷。遂城永乐。距银州五十里。米脂五 十里。城成。赐名银州寨。既而贼二十万。重围永乐城。攻益急。城陷。于是汉番官二百三十人。兵万二千三百 人。皆没焉。禧舜举稷死之。神宗以括始议。责为均州团练副使。随州安置。徙秀州。复光禄卿。分司南京。 以卒。括尝上熙宁奉元历。编修天下郡国图。着述颇多。有春秋机括。笔谈。行于世。 赵希弁曰。沈存中良方十五卷。上皇朝沈括存中撰。存中博学通医术。故类其经验方。成此书。用者多验。 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 〔灵苑方〕宋志二十卷佚 赵希弁曰。灵苑方二十卷。上皇朝沈括存中编。本朝士人。如高若讷林亿孙奇庞安常。皆以善医名世。而存 中尤善方书。此中所载。多可用。 刘曰。灵苑方。本方不载所作人姓名。 〔苏沈良方〕宋志十五卷注曰。沈括苏轼所着。(书录解题,作十卷。)存 赵希弁曰。苏沈良方十五卷。上皇朝沈括通医学。尝集得效方成一书。后人附益以苏轼医药杂说。故曰苏沈。 陈振孙曰。苏沈良方十卷。苏者。东坡。沈。即存中也。不知何人所录。其间辨鸡舌香一段言。灵苑所辨。 犹有未尽者。馆阁书目。别有沈氏良方十卷。苏沈良方十五卷。而无灵苑方。 刘桂曰。苏沈良方十卷。前有永嘉道士林灵素序。余家有宋刻本。窃意灵素在二公文集中。或杂记。或笔谈 等书。钞出汇成一编。附托二公之盛名。以行其方耳。李东垣谓苏沈良方。犹唐宋类诗。何也。盖言不能诗者之 集诗。犹不知 方者之集方也。一诗之不善。止不过费纸而已。不致误人。一方之不善。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矣。噫。后之集方 书者。尚慎之哉。(读医说) 四库全书提要曰。苏沈良方八卷。宋沈括所集方书。而后人又以苏轼之说附之者也。考宋史艺文志。有括灵 苑方二十卷。良方十卷。而别出苏沈良方十五卷。注云。沈括苏轼所着。陈振孙书录解题。有苏沈良方十卷。而 无沈存中良方。尤袤遂初堂书目亦同。晁公武读书志。则二书并列。而于沈存中良方下云。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 说附之。苏沈良方下亦云。括集得效方成一书。后人附益。以苏轼医学杂说附之者。盖晁氏所载良方。即括之原 本。其云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者。即指苏沈良方。由其书初尚并行。故晁氏两载。其后附苏说者盛行。原 本遂微。故尤氏陈氏遂不载其原本。今永乐大典。载有苏沈良方原序一篇。亦括一人所作。且自言予所作良方云 云。无一字及轼。是后人增附之后。并其标题追改也。按明晁KT宝文堂书目。有苏沈二内翰良方一部。是正嘉 以前。传本未绝。其后不知何时散佚。今据永乐大典所载。掇拾编次。厘为八卷。史称括于医药卜算。无所不通。 皆有所论著。今所传括梦溪笔谈。末为药议一卷。于形状性味。真伪同异。辨别尤精。轼杂着。时言医理。于是 事亦颇究心。盖方药之事。术家能习其技。而不能知其所以然。儒者能明其理。而又往往未经试验。此书以经效 之方。而集于博通物理者之手。固宜非他方所能及矣。 程永培跋曰。沈氏良方。后人益以苏氏之说。名之曰苏沈良方。非当时合著之书也。余藏旧刻印本。书不列 存中氏原序。而载有林灵素一叙。亦止论沈。未及苏。其卷首一 叙。兼及苏沈。文颇拙蹇。不著作者姓名。盖俗笔也。按永乐大典中。有苏沈良方名曰。盖从宋史艺文志来者。 则知合苏沈。而传于今日之本。约略宋末人为之耳。又考宋史。良方十卷。苏沈良方十五卷。以藏本卷数较之。 虽合沈氏。却杂以苏说。若从苏沈良方。则少五卷矣。岂在当时已散佚不全耶。其中误字甚多。几至不可读。为 之订正。然内证外证。妇人小儿。以至杂说。依稀略备。似非不全之本。盖古人以医卜为贱术。作史者志方书。 未必详加考订。即如刘涓子之鬼遗方论。宋史作鬼论。脱去遗方二字。则其他之疏略可知也。此书卷帙未符宋志。 其间分合多寡。不可考矣。内中诸方。间已见之博济灵苑诸书。即其余亦莫不应病神验异常。至有不可以理测者。 岂非龙宫之所授耶。今为授梓。并补叙沈氏原叙一篇。熟读五难。大有裨益。瘦樵程永培跋。 鲍廷博跋曰。良方托始于沈梦溪。迨宋南渡后。或益以东坡论说。而苏沈之名著焉。元明以来。其传渐寡。 近年吴郡程君永培始出藏本。授梓以行。会朝廷诏颁内殿聚珍版本于各直省。于是其书复大显于世。顾殿本初颁。 藏家争先快睹。既不敷承领。而程刻又不列坊肆。无以餍四方之求。博因参合两本。益广其传。上以仰副圣天 子嘉惠艺林之至意。而程君活人济世之心。抑又推而广之矣。殿本辑自永乐大典。大概详沈而略苏。程刻较完。 而承讹袭谬。无从是正。往时程君过予。语次及之。若有歉然于中者。盖虑其贻误。较他书所系尤重也。今证以 殿本。尽刊其误。其为愉快。当何如耶。刊成谨冠提要于简端。以还殿刻之旧。卷末仍先以程跋。用示不敢掠美 之意。乾隆癸丑十月上浣四日。歙鲍廷博识于柳塘寓庐。 〔苏氏(轼)圣散子方〕读书敏求记一卷未见 自序曰。昔尝览千金方三建散。云风冷痰饮,症癖疟。无所不治。而孙思邈特为着论。以谓此方用药节度。 不近人情。至于救急。其验特异。乃知神物效灵。不拘常制。至理开惑。智不能知。今杰所蓄圣散子。殆此类耶。 自古论病。唯伤寒最为危急。其表里虚实。日数证候应汗应下之法。差之毫厘。辄至不救。而用圣散子者。一切 不问阴阳二毒。男女相易。状至危急者。连饮数剂。即汗出气通。饮食稍进。神宇完复。更不用诸药。连服取瘥。 其余轻者。心额微汗。止尔无恙。药性微热。而阳毒发狂之类。入口即觉清凉。此殆不可以常理诘也。若时疫流 行。平旦于大釜中煮之。不问老少良贱。各服一大盏。实时气不入其门。平居无疾。能空腹一服则饮食倍常。百 疾不生。真济世之具。卫生之宝也。其方不知所从出。得之于眉山人巢君谷。谷多学好古。秘惜此方。不传其子。 余苦求得之,谪居黄州。比年时疫。合此药散之。所活者不可胜数。巢始授余。约不传人。指江水为盟。余窃隘 之。乃以传蕲水庞君安时。安时以善医闻于世。又善着书。欲以传后。故授之。且使巢君之名。与此方同不朽也。 (文集) 又后序曰。圣散子。主疾功效非一。去年春。杭之民病。得此药全活者。不可胜数。所用此中下品药。略计 每千钱即得千服。由之积之。其利甚博。凡人欲施惠。而力能自辨者。犹有所止。若合众力。则人有善利。其行 可久。今募信士。就楞严院修制。自立春后起施。直至来年春夏之交。有入名者。径以施送本院。昔薄拘罗尊者 以诃梨勒。施一病比丘。故获报身。身常无众疾。施无多寡。随力助缘。疾病 必相扶持。功德岂有限量。仁者恻隐,当崇善因。吴郡陆广秀才。施此方并药。得之于智藏主禅月大师宝泽。乃 乡僧也。其陆广见在京。施用并药。在麦曲巷居住。(文集) 朱子曰。苏轼字子赡。老苏之长子。中进士第。再中制科优等。事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官至礼部尚书。兼端 明殿翰林侍读二学士。 叶梦得曰。子瞻在黄州。蕲州医庞安常亦善医伤寒。得仲景意。蜀人巢谷出圣散子方。初不见于世前医书。 自言得之于异人。凡伤寒不问证候如何。一以是治之无不愈。子瞻奇之。为作序。比之孙思邈三建散。虽安常不 敢非也。乃附其所着伤寒□中。天下信以为然。疾之毫厘不可差。无过于伤寒。用药一失其度。则立死者皆是。 安有不问证候而可用者乎。宣和后。此药盛行于京师。太学诸生。信之尤笃。杀人无数。今医者悟始废不用。巢 谷本任侠好奇。从陕西将韩存宝。出入兵间。不得志客黄州。子瞻以故与之游。子瞻以谷奇侠。而取其方。天下 以子瞻文章。而信其方。事本不相因。而趋名者。又至于忘性命。而试其药。人之惑。盖有至是也。(避暑录话 ) 陈言曰。此药以治寒疫。因东坡作序。天下通行。辛未年。永嘉瘟疫。被害者不可胜数。往往顷时寒疫流行。 其药偶中。抑未知方土有所偏宜。未可考也。东坡便谓与三建散同类。一切不问。似太不近人情。夫寒疫亦能自 发狂。盖阴能发躁。阳能发厥。物极则变。理之常然。不可不知。(三因方) 俞弁曰。圣散子方。因东坡先生作序。由是天下神之。宋末辛未年。永嘉瘟疫。服此方被害者。不可胜纪。 今阅叶 石林避暑录云。宣和间。此药盛行于京师。太学生信之尤笃。杀人无数。医顿废之。昔坡翁谪居黄州。时其地濒 江多卑湿。而黄之居人所感者。或因中湿而病。或因雨水浸淫而得。所以服此药而多效。是以通行于世。遗祸于 无穷也。弘治癸丑年。吴中疫疠大作。吴邑令孙磐令医人修合圣散子。遍施街衢。并以其方刊行。病者服之。十 无一生。率皆狂躁昏瞀而卒。噫。孙公之意。本以活人。殊不知圣散子方中。有附子良姜吴茱萸豆蔻麻黄藿香等 剂。皆性燥热。反助火邪。不死何待。若不辨阴阳二证。一概施治。杀人利于刀剑。有能广此说。以告人人。亦 仁者之一端也。(续医说) 钱曾曰。圣散子方一卷。此方不过二十二味。诸病可治。东坡得之于眉山人巢谷。谪居黄州。时疫益行。合 此药散之,所活不胜数。因制序以传不朽。惜其方世罕之见。郭五常得之于都宪袁公。即为梓行于郧阳。附录华 佗危病十方。及经验三方。继得者复刊为续录。坡序称济世之具。卫生之宝。真此书之谓也。 〔杜氏(壬)医准〕一卷佚 叶少蕴曰。尝见杜壬作医准一卷。记其平生治人用药之验。其一记郝质子妇产四日。螈戴眼。弓背反张。 壬以为痉病。与大豆紫汤独活汤而愈。政和间。余妻才分娩。犹在蓐中。忽作此证。头足反接。相去几二尺。家 人惊骇。以数婢张拗之。不直。适记所云。而药囊在独活。乃急为之。召医未至。连进三剂。遂能直。医至则愈 矣。更不复用大豆紫汤。古人处方神验类尔。但世所用之。不当其疾。每易之。自是家人有临乳者。应所须药物 必备。不可不广告人。二方皆在千金第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