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初生。其身如有汤泼火伤者。皆母过食膏粱所致。母服清胃散、逍遥散。清其气血。儿 亦常饮数滴。有身无皮肤而赤发热者。皆由产母胃中火盛也。用熟石膏末。加珍珠粉扑之。亦 有因父遗毒所致。当从霉疮毒治。夏月以儿卧蕉叶上尤良。有身无皮肤而不赤者。皆由产母脾 肺不足也。以参、末加珍珠粉扑之。脾主肌肉。肺主皮毛。故知病脾肺也。子母俱服保元汤。 如脑额生疮者。火土相合。湿热攻击髓海也。难治。脚上有疮者。阴虚火盛也。不满五 岁而死。如未盈月而撮口握拳腰软者。此肝肾中邪胜正弱也。三日内见者必不治。如男指向里。 女指向外。尚可治。钩藤散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