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曰。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睛。睛之窠为眼。骨之精为瞳子。筋之精为 黑眼。血之精为络其窠。气之精为白眼。肌肉之精为约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而与脉并为系。 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后世五轮八廓盖本诸此。)是故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眼赤脉法于阳。 阴阳合传而精明也。东方青色。入通于肝。开窍于目。藏精于肝。人卧则血归于肝。肝受血而能 视。心合脉。诸脉皆属于目。目者宗筋之所聚。上液之道也。泣不止。则液竭。液竭则精不灌。 精不灌。则目无所见矣。气脱者。目不明。目外决于面者。为锐。(属少阳。)近鼻上为内 。上为外。(属太阳。)下为内。(属阳明。)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 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邪客阳跷之脉。令人目痛。从内始。 东垣曰。经云。诸脉皆属于目。目得血而能视。又云。心事烦冗。饮食失节。劳役过度。故 脾胃虚弱。心火大盛。则百脉沸胜。血脉逆行。邪害空窍。夫五脏六腑之精气。皆禀受于脾土。 而上贯于目。目者血之宗也。故脾虚则五脏之精气皆失所司。不能归明于目。心者君火也。主人 之神。宜静而安。相火代行其令。相火者。胞络也。主百脉。皆荣于目。既劳役运动。势乃妄行。 及因邪气所并。而损其血脉。故诸病生焉。凡医者不理脾胃。及养血安神。治标不治本。不明正理也。 子和云。目不因火则不病。如气轮变赤。火乘肺也。肉轮赤肿。火乘脾也。黑水神光被医。火乘 肝与肾也。赤脉贯目。火自甚也。能治火者。一句可了。故内经云。热胜则肿。治火之法。在药 则咸寒。吐之下之。在针则神庭。上星。囟会。前顶。百会。血之翳者。可使立退。痛者可使立 已。昧者可使立明。肿者可使立消。惟小儿不可刺囟会。为肉分浅薄。恐伤其骨。然小儿水在上。 火在下。故目明。老人火在上。水不足。故目昏。内经云。血实者宜决之。又云。虚者补之。实 者泻之。如雀目不能夜视。及内障。暴怒大忧之所致也。皆禁出血。止宜补肝养肾。目暴肿。隐 涩难开者。以三棱针刺前顶百会穴。出血大妙。宜浅勿深。深则伤骨。惟后顶强间脑户风府四穴。 不可轻用针灸。以多忌犯故也。目忽盲不见物。此相火也。太阳阳明气血俱盛。乃刺其鼻中攒竹 穴与顶前五穴。大出血立明。他经出血。其病转剧。故曰。刺太阳阳明则目愈明。刺少阳阳明则 目愈昏。近世有以光明草于上下胞打出血丝。往往获效。即三棱针刺血之法。惟可施之于有余暴发耳。 外障属风热上壅。上下胞肉。蓓蕾磨荡其睛。久之生翳蔽其睛明。当消风散热。外用点药退之。 内障属虚挟气郁。黑水神光昏翳。外似好眼而不能照物。不痛不痒。惟不能睹。须分气血脾胃治。 银海精微曰。夫眼者。乃五脏之精华。如日月丽天。昭明而不可掩者也。其首尾赤属心。 其满眼白睛属肺。其乌睛裹撷属肝。其上下肉胞属脾。而中间一点黑瞳如漆者。肾实主之。是随 五脏各有证应。然论所主。则瞳子之关系重焉。何以言之。目者肝之外候也。肝取木。肾取水。 水能生木。子肝母肾。焉有子母而能相离者哉。故肝肾之气充。则精彩光明。肝肾之气乏。则昏 蒙眩晕。乌轮赤晕。刺痛浮浆。此肝热也。眼生新泪。枯黄绕睛。此肝虚也。瞳神开大。淡白偏 斜。此肾虚也。瞳神紧小。或带微黄。此肾热也。一虚一实。以此验之。凡热冲发于眼。皆当清 心补肝。又不可拘执其水生木之说。析而论之。则拘急牵飕。瞳胞白痒而清泪。不赤不痛。是谓 风眼。乌轮突起。胞硬红肿。眵泪湿浆。里热刺痛。是谓热眼。眼昏而泪。胞肿而软。上壅朦胧。 酸涩微赤。是谓气眼。其或风与热并。则痒而浮赤。风与气薄。则痒而昏沉。血热交聚。故生淫 肤粟肉红缕偷针之类。气血不至。故有眇视胞垂雀目盲障之形。淡紫而隐红者。为虚火。鲜红而 赤者。为实热。两逞露。生肉者。此心热血旺。白膜红膜如拘轮者。此气滞血凝。热证瞳 神肉壅。白睛带湿。色浮而赤者也。冷证瞳神青绿。白睛枯槁。气沉而浊也。眼热经久。复有风 冷所乘。则赤烂。眼中不赤。但为痰饮所注。则作痛。肝气不顺而挟热。所以羞明。肝热蓄聚而 伤胞。所以胞合。此外证之大概。然而五脏不可缺一。脾与肺独无预。何也。曰。白睛带赤。或 红筋者。其热在肺。上胞下睑。或目胞间如疥点者。其热在脾。脾主味也。五味荣养诸中。则精 神发于外。肺主气也。水火升降。荣卫流转。非气孰能使之。前所云五脏各有证应。于此又可推 矣。虽然。眼之为患。多生于热。其间用药。大抵以清心凉肝。调血顺气为先。有如肾家恶燥。 设遇虚证。亦不过以当归、地黄辈润养之。轻用温药不可也。至于退翳一节。尤关利害。凡翳起 肺。肺家受热。轻则朦胧。重则生翳。如珍珠。如碎米者易散。翳状如梅花者难消。虽翳自热生。 然治法先退翳而退热。若谓热极生翳。先去赤热。则血为之冰。而翳不能去矣。其有赤眼。凉药 与之过多。又且涤之以水。不反掌而水凝矣。眼特一团水。且水性澄清。尤不可拘拘于点洗。喜 怒失节。嗜欲过度。穷役眼力。泣涕过多。凌寒冲风。当暑触热。不避烟火。饮啖热多。此皆患 生于脏腑者也。专事点洗可乎。有能静坐澄神。爱护目力。放怀息虑。心逸目休。调和饮食以养 之。斟酌药饵以平之。明察秋亳。断可必矣。 五轮八廓所属。五轮者。肝属木。曰风轮。在眼为黑睛。心属火。曰血轮。在目为二。脾属土。 曰肉轮。在目为上下胞。其上属脾。而下属胃。肺属金。曰气轮。在目为白仁。肾属水。曰水轮。 在目为瞳神。此为眼目之根本。又藉血为之胞络也。逮夫八廓。有名无位。胆之府为山廓。又名 清净廓。大肠之府为天廓。又名传送廓。膀胱之府为泽廓。又名津液廓。肝之府为风廓。又名养 化廓。肾之府为水廓。又名会阴廓。命门之府为火廓。又名抱阳廓。脾胃之府为地廓。又名水谷 廓。小肠之府为雷廓。又名关前廓。此虽眼目之源派。而实无关于治疗也。五脏或蕴积风热。或 有七情之气。郁结不散。上攻眼目。各随五脏所属而见。或肿而痛。羞涩多泪。或生冷翳障膜。 昏暗失明。治之须究其源。风则散之。热则清凉之。气结则调顺之。切不可轻用针刀钩割。偶得 其愈。出乎侥幸。倘或不然。终身之害。又目不可过用寒凉。恐冰其血。凝而不流。亦成痼疾。 当量人之老少。气体虚实用药。又有肾虚者。亦令人眼目无光。或生冷翳。当暖肾经。北方之 人患服。皆是目冒飞沙。夜卧热炕。二气交蒸。治宜多用凉药。禀气与南方不同也。又痘疹之后。 毒瓦斯郁于肝。气不能泻。发于眼目。伤于瞳神者。素无治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