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热至则身热。吐下霍乱。痈疽疮疡。瞀郁注下。螈肿胀。呕。鼽衄头痛。骨节变。 肉痛。血溢血泄。淋闭之病生矣。病机云。诸风掉眩。皆属于肝。诸寒收引。皆属于肾。诸气郁。 皆属于肺。诸湿肿满。皆属于脾。诸痛痒疮。皆属于心。(五条分属五脏证。)诸厥固泄。皆属 于下。(谓下焦肝肾之病。)诸痿喘呕。皆属于上。(谓上焦心肺之病。)诸热瞀螈。皆属于火。 (手少阳三焦经。)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手少阴心经。)诸痉项强。皆属于湿。 (足太阳膀胱经。)诸逆冲上。皆属于火。(手厥阴心胞络经。)诸胀腹大。皆属于热。(足太 阴脾经。)诸躁狂越。皆属于心。(足阳明胃经。)诸暴强直。皆属于风。(足厥阴肝经。)诸 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手太阴肺经。)诸病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手阳明大 肠经。)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手太阳小肠经。)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属于寒。 (足少阴肾经。)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足少阳胆经。) 按病机十九条。邵元伟分属经脏。前五条各属五脏之病。次二条兼该上下之病。后十二条分 隶十二经证。而河间原病式从未论及。皆偏言盛气实邪。立言若此。虚者何堪。故楼氏指其治法 之偏。诚非过也。观十九条中。除五 脏上下外。其间属火者五。属热者四。其外惟风寒湿三气而已。况五脏中之心脏。岂非亦属火乎。 今以全节类诸热门。使学人比例而观。庶寒热热盛之机。可了然无惑矣。 盛启东云。治热须辨真假。夫真热则发热恶寒。脉数有力。按之更实。烦躁口渴。大便燥。 小便赤涩。或利臭积。发言壮厉。不欲近衣者是也。亲乎表者宜发散。亲乎里者宜通泄。假热亦 发热恶寒。而足必不热。脉大而虚。按之微弱。身虽炽热而不躁不渴。或见虚狂躁渴而不能引饮。 发过顷之即止。终不及声高詈骂者也。经曰。寒热有真假。治法有逆从。此之谓也。 杂病发热。阴虚于下也。经云。阴虚则发热。夫阳在外。为阴之卫。阴在内。为阳之守。精 神外驰。嗜欲无节。阴气耗散。阳无所附。遂致浮散于肌表间而发热也。实非有热。当作阴虚治。 而用补养之法可也。 丹溪论昼夜发热。昼重夜轻。口中无味为阳虚。午后发热。夜半则止。口中知味为阴虚。阳 全阴半。阳得以兼阴。阴不得以兼阳也。至于或昼或夜。或作或止。不时而发者。此脾胃气血俱 虚。火气不宁之证。不可拘于昼夜之候也。阳虚责在胃。阴虚责在肾。盖饥饱伤胃。劳役则兼伤 脾。阳气虚矣。房劳伤肾。竭力则伤肝。阴血亏矣。 肾虚火不归源。游行于外而发热者。烦渴引饮。面目俱赤。遍舌生刺。两唇黑裂。喉间如烟 火上冲。两足心似烙。痰涎壅盛。喘急气促。脉洪大而数疾无伦。按之微弱者是也。法当导火归 源。误用寒凉必殆。即或知其本虚而用补益。不辨阴虚阳虚。漫投参、术。则阳愈盛。而阴愈虚。 壮热转增。八味、桂、附之属愈不敢施。不得已用知、枯、芩、连折之。必至燥渴咽痛腹痛泄泻而死。 凡暴热不止。脉滑数。或洪盛。皆为实热。宜随表里孰轻孰重而清理之。或脉虽沉而按之实坚者。 为里实。必用苦寒下夺之。若热久不止。脉来虚数无力。服调补药不应。饮食无味。或至夜烦渴。 或反加干咳者。此必阴血受伤。当以血药调补其阴。则阳热自化。阴阳虚盛之机。不可不审而急 为转关也。 〔诊〕脉数为热。浮数表热。沉数里热。无力虚热。有力实热。滑数心下结热。缓而滑为热中。 牢为脾胃盛热。若发热而脉反沉细。或数疾无力者。病脉相反也死。病热有火者生。心脉洪是也。 浮而涩。涩而身有热者死。热而脉静者难治。脉盛汗出不解者死。脉虚热不止者死。脉弱四肢厥。 不欲见人。食不入。利下不止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