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阴者,阴尽阳生之藏,与少阳为表里者也。故其为病,阴阳错杂,寒热混淆,邪至 其经,从化各异;若其人素偏于热,则邪从阳化,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蛔 厥,口烂,咽痛,喉痹,痈脓,便血等阳证见矣;若其人素偏于寒,则邪从阴化,故 手足厥冷,脉微欲绝,肤冷,藏厥,下利,除中等阴证见矣。所以少阳不解,传变厥 阴而病危,厥阴病衰,转属少阳为欲愈,阴阳消长,大伏危机。兹以阴阳从化,厥热 胜复之微旨,详发于篇中,俾临证者,诊治有要道焉。 @@@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注】 此条总言厥阴为病之大纲也。厥阴者,为阴尽阳生之藏,邪至其经,从阴化寒,从阳 化热,故其为病,阴阳错杂,寒热混淆也。消渴者,饮水多而小便少,乃厥阴热化而 耗水也。厥阴之脉,起足大指,循股内入阴中,环阴器抵少腹,贯心膈。其注肺热邪 ,循经上逆膈中,故气上撞心,心中疼热也。饥而不欲食者,非不食也,因食则动蛔 而吐,故虽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也。夫消渴多饮,饥不能食,则胃中所有者,但水 与热耳!若更以厥阴热气,挟蛔撞疼,误认为转属阳明之实痛而下之,则胃愈虚,必 下利不止矣。 【集注】 成无己曰:邪自太阳传至太阴,则腹满而嗌干,未成渴也;至少阴则口燥舌干而渴, 未成消也;至厥阴则成消渴者,以势甚能消水故也。又张卿子云;尝见厥阴消渴数证 ,舌尽红赤,厥冷脉微,渴甚,服白虎、黄连等汤,皆不能救,盖厥阴消渴,皆寒热 错杂之邪,非纯阳亢热之证可比也。 魏荔彤曰:此申解厥阴传经热邪为患,历举其证,以禁误下也。伤寒之邪,传入少阴 ,为里中之里,乃自少阴传厥阴,又为三阴之极尽处矣。阴尽处受邪,无所复传,却 同少阳为升降之出路。少阳无下法。厥阴阴邪亦无下法,下之为误可知矣。首标「消 渴」二字,凡热必渴,而寒湿隔阻正气,亦有渴者,然其渴虽欲饮水,必不能多,未 有渴而饮,饮而仍渴,随饮随消随渴。若是者消渴为传经之热邪,传入厥阴无疑也。 @@@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注】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乃阳回欲和,求水自滋,作解之兆,当小小与之,以和其胃, 胃和汗出,自可愈也。若多与之,则水反停渍入胃,必致厥利矣。 【集注】 张璐曰:阳气将复,故欲饮水,而少少与之者,盖阴邪方欲解散,阳气尚未归复,若 恣饮不消,反有停蓄之患矣。 汪琥曰:厥阴有消渴一证,不言自愈者,盖热甚而津液消烁,虽饮水不能胜其燥烈, 乃邪气深入未愈之征也。而此条之渴欲饮水与之愈者,盖其热非消渴之比,乃邪气向 外欲解之机也,两者自是不同。 伤寒,厥而心下悸,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 利也。 【按】 「厥而心下悸者」之下,当有「以饮水多」四字,若无此四字,乃阴盛之厥悸,非停 水之厥悸矣,何以即知是水而曰宜先治水耶? 【注】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不渴引饮,乃阴盛之厥悸也,若以饮水多,乃停水之厥悸也。故 宜先治水,却治其厥,当与茯苓甘草汤,即桂枝甘草汤、加茯苓、生姜也。桂枝、甘 草补阳虚也,佐生姜外散寒邪,则厥可回矣,君茯苓内输水道,则悸可安矣,此先水 后厥之治也。盖停水者,必小便不利,若不如是治之,则所停之水渍入胃中,必作利 也。 【按】 伤寒太阳篇,汗出表未和,小便不利,此条伤寒表未解,厥而心下悸,二证皆用茯苓 甘草汤者,盖因二者见证虽不同,而里无热,表未和,停水则同也。故一用之谐和荣 卫以利水,一用之解表通阳以利水,无不可也。此证虽不曰小便不利,而小便不利之 意自在,若小便利则水不停,而厥悸属阴寒矣,岂宜发表利水耶! 【集注】 方有执曰:『金匮』云:水停心下,甚则悸者,是悸为水甚,而厥则寒甚也。寒无象 而水有形,水去则寒消,而厥亦愈,入胃者,水能渗土也。 喻昌曰:太阳篇中饮水多者,心下必悸,故此厥而心下悸者,明系饮水所致。所以乘 其水未渍胃,先用茯苓甘草汤治水,以清下利之源,后迺治厥,庶不致厥与利相因耳 ! 程应旄曰:寒因水停而作厥者,其证以心下悸为验。厥阴有此,多因消渴得之,水其 本也,寒其标也,不先水而先厥,且防水渍入胃,敢下之乎? 汪琥曰:厥而心下悸者,明系饮水多,寒饮留于心下,胸中之阳,不能四布,故见厥 ,此非外来之寒比也,故法宜先治水,须与茯苓甘草汤,而治厥之法,即在其中矣。 盖水去则厥自除也。不尔者,谓不治其水,则水渍下入于胃,必作利也。 吴人驹曰:气脉流行,不循常道,是为悖逆,名之曰厥。但厥有痰、实、寒、热、气 、水之不同,此因于水者也。水气不循故道,则水之寒气上乘于心而为悸,故治水即 所以去悸,而厥亦回。设或不然,则水之甚者,其土沮洳,因为之利矣。 @@@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 ,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 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按】 此为藏寒之「此」字,当是「非」字,若是「此」字,即是藏厥,与辨蛔厥之义不属 。 【注】 首条总论厥阴阳邪化热,此条详辨厥阴阴邪化寒,以明藏厥、蛔厥之不同,而出其治 也。伤寒脉微而厥,厥阴脉证也。至七、八日不回,手足厥冷,而更通身肤冷,躁无 暂安之时者,此为厥阴阳虚阴盛之藏厥,非阴阳错杂之蛔厥也。若蛔厥者,其人当吐 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不似藏厥之躁无暂安时,知非藏寒之躁,乃蛔上膈之上也, 故其烦须臾复止也,得食而吐又烦者,是蛔闻食臭而出,故又烦也。得食蛔动而呕, 蛔因呕吐而出,故曰:其人当自吐蛔也。蛔厥主以乌梅丸,又主久利者,以此药性味 酸苦辛温,寒热并用,能解阴阳错杂,寒热混淆之邪也。藏厥者,宜吴茱萸汤。兼少 阴者,宜四逆、通脉、附子等汤,临证者,酌而用之可也。 【集注】 方有执曰:脉微而厥,统言之也。肤冷,言不独手足,以见阳气内陷也。藏厥,言非 在经也。 喻昌曰:脉微而厥,则阳气衰微可知,然未定其为藏厥、蛔厥也。惟肤冷而躁,无暂 安时,乃为藏厥,藏厥用四逆及灸法,其厥不回者死。若蛔厥则时厥时烦,未为死候 ,但因此而驯至胃中,无阳则死矣。 程知曰:言厥,有藏与蛔之别也。藏厥者,肾藏之阳不行也;蛔厥者,手足冷而吐蛔 ,胃府之阳不行也。蛔厥者,蛔动则烦而有静时,非若藏厥之躁无暂安时也。此胃阳 病而无关于肾阳,故厥虽同,而证则异也。 程应旄曰:脉微而厥,纯阴之象,征于脉矣;七、八日肤冷,无阳之象,征于形矣。 阴极则发躁,无暂安时,此自是少阴藏厥,为不治之证,厥阴中无此也。至于吐蛔, 为厥阴本证,则蛔厥可与阴阳不相顺接者,连类而明之也。用乌梅丸名曰安蛔,实是 安胃,并主久利,见阴阳不相顺接,厥而下利之证,皆可以此方括之也。 林澜曰:阳烦阴躁,烦轻躁重,于藏厥言躁,于蛔厥言烦,已具安危之异矣。藏厥者 ,阳气将脱,藏气欲绝而争,故藏厥为死证;若蛔厥者,藏气虚寒,而未至于绝。藏 气寒,则蛔不安其宫而动,藏气虚则蛔求食而出,是以其证必吐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