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云∶子之所慎,齐、战、疾。又曰∶丘未达,不敢尝。此言服药不可不畏 慎也。然世有百十年相袭之弊,至今不除者,敢略数一、二,使后车改辙,不蹈前覆。夫伤寒、温疫、 时气、中暑、风温、风疟,与中酒伤食者,其初相类,此最误人。或先一日头痛,曾伤酒便归过于洒 ,曾伤食便归过于食。初觉满闷,医者不察其脉,不言其始,径用备急丹、缠积丹、软金丸、酒 症丸。此药犯巴豆,或出油不尽,大热大毒,走泄五、七行,或十余行。其人必津液枯涸,肠胃转 燥,发黄瘀热,目赤口干,恍惚潮热,昏愦惑狂,诸热交作。如此误死者,不可胜举。若其人 或本因酒食致过,亦能头痛身热,战栗恶寒。医者不察其脉,不究其原,反作伤寒发之,桂 枝、麻黄、升麻之属,以汗解之。汗而不解,辗转疑惑,反生他证。如此误死者,可胜计哉 ? 又如久病咳嗽,形体羸瘦,食欲减少,旦静夜剧。医者不察,便与乌梅、罂粟壳、紫菀、枯矾 ,如此峻攻,嗽疾未除,涩滞之病作矣。嗽加之涩,饮食弥减。医者不察,更以热剂养胃 ,温剂和脾,致令头面汗出,燥热潮发,形容瘦瘁,涎液上出,流如涌泉。若此死者,不可胜数。 又如妇人产余之疾,皆是败血恶物,发作寒热,脐腹撮痛,乳潼枯涸,食饮稍减。医者不察, 便谓产后血出数斗,气血俱虚,便用温热之剂,养血补虚,止作寒治,举世皆然。岂知妇人 之孕,如天地之孕物也。物以阴阳和合而后生,人亦以阴阳和合而后孕。偏阴偏阳,岂有孕 乎?此与禾黍、瓜果之属何异哉?若水旱不时,则华之与实,俱痿落矣。此又与孕而不育者 ,复何异哉?七月立秋后十八日,寸草不结者,犹天寒故也。今妇人妊娠,终十月无难而生, 反谓之寒,何不察其理之甚也?窃譬之冶砖者,炎火在下,以水沃其窑之巅,遂成砖矣。砖 既出窑,窑顿寒邪!世俗竟传黑神散之属,治产后一十八证,非徒其不愈 ,则经脉涸闭,前后淋闭,呕吐嗽痰,凡百热证生矣。若此误死者,不可计之。曷若四物汤 与凉膈散停对,大作汤剂而下之,利以数行,恶物俱尽,后服淡甘之剂自愈矣。 又如小儿腹 满,喘嗽痰涎不利,医者不察,便用白饼子之属。夫白饼子,巴豆大热有大毒,兼用腻粉, 其后必生口疮,上喘咳嗽,呕吐不嗜饮食之疾。然此治贫家小儿,犹或可效,膏粱之家,必 生他病,又何疑哉?又如泻利之疾,岁岁有之,医者不察,便用圣散子之属,干姜、赤石脂、乌 梅、罂粟壳、官桂、石榴皮、龙骨、牡蛎之属,变生小便癃闭,甚者为胀,又甚者,水肿之 疾生矣!间有愈者,病有微者也,甚则必不愈矣。 又如人病停饮,或因夏月伤冷过多,皆为脾胃客气有 余也。宜逐而去之。医者不可以为脾衰而补之,则痞者更痞,满者更满。复有巴豆丸下之者 ,病虽少解,必不嗜食,上燥之病生矣。 又如人因闪肭膝髁肘腕大痛,医者不察,便用 针出血,如未愈者,再三刺血。出血既多,遂成跛。 内经》曰∶足得血而能步。血尽安得步哉?若余治闪肭则不然,以禹功散,或通经二、 三钱下;神丸,或除湿丹百余丸,峻泻一、二十行,则痛出当痒发。 痛属夏,痒属秋,出则夏衰矣!此五行胜复之理也。 故凡腰胯胁痛,杖疮落马,坠堕打扑, 莫不同然。盖此痛得之于外,非其先元虚元弱。古人云∶“痛随利减”。宜峻泻一、二十行 毕。但忌热酒,可一药而愈。勿谓峻泻,轻侮此法。昔有齿痛,连月不止,以铁铃钮取之,血不止 而死。又有人因上下齿痛,凡百痛者辄取,不数年,上下齿尽。至五十岁,生硬之物,皆不 能食。夫上下齿痛,皆由手足阳明二经,风热甚而痛矣,可用大、小承气汤、藏用丸、祛风 丸等药泻之,则痛当自止。《内经》曰∶诸痛痒疮疡,皆属心火。启玄子云∶百端之起,皆自心生 。心者,火也,火生土之故也。出牙之误,不可不知。又如治水肿痛者,多用水银、轻粉、白丸 子,大毒之药下之,水肿未消而牙齿落,牙齿落而不进食,水尽而立毙。复有人于两足针之,水出如泉,水尽亦毙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