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经同) 内经曰。留瘦不移节而刺之。使十二经无过绝。假令十二经中是何经略不通行。当刺不 通 行凝滞经。俱令接过节。如刺之无问其数。以平为期。如诸经俱虚。补十二经。如诸经俱实 。泻十二经。补当随而济之。泻当迎而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