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香港脚论,在诸风之前,良有以也。方论虽多,识病者少,或觉之伤晚,或狐 疑不决,枉死者半,信不诬矣。凡有此证,最宜急治,缓则入腹攻五脏,虽神丹亦无如之 何。又久患续生诸病,如大小便不利,肿满,饮食伤等,不妨分别为治,所谓先去新病,病 当在后,若总而治之,则亦庶乎其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