瘴与疟。似同而实异。故瘴之轻者。全类疟疾。医者不知治瘴之法。例用常山白砒及草果。 涌吐其痰。致元气实者。荏苒难安。元气弱者。即加肿胀。多致不起。深可太息。盖瘴疾因阳气 不降又吐之。则不降之阳气愈升。中气愈虚。其不危者几希。故白砒草果毫不可用。若常山犹有 用处。其力能去皮肤毛孔中之瘴气。寒热所感。邪气多在荣卫及肉之间。欲除根本。非常山不可。然常 山多能吐。人须制之使不吐。方可用。七宝饮冷服之。不吐截疟丸。日服六七次。酒送之。亦不 吐。屡验之药也。当知此药乃末后之兵。方其瘴之始发。必先正气和解。温中镇下。固守乎病患 元元之气。兵法所谓避其来锐是也。及其热之间断也。明见其作息有时。一日一作。只有五六时即退。 或间一日一作。审知其脾胃已和。下焦湿冷已去。元气渐而平复。邪热渐微渐短。即用七宝饮 截疟丸。则应手而愈。兵法所谓击其惰归者。是也。苟不明此理。当其病热正盛。而用常山。则 非徒无益。而正气愈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