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志》云∶绍兴十九年三月,英川僧希HT,往州南三十里口扫塔,有客船自番禺至,舟中 士人携一仆,病脚弱,不能行,舟师悯之曰∶吾有一药,治此病如神,饵之而瘥者,不可胜计。既赛 庙毕,饮胙颇醉,乃入山求得,草渍酒,授病者,今天未明服之,如其言,药入口即呻吟云∶肠胃如 刀割截痛。迟明而死。士人以咎舟师,舟师恚曰∶何有此!即取昨夕所余药,自渍酒服之,不超时亦 死。盖此山多断肠草,人误食之辄死,舟师所取药,为根蔓所缠,醉不暇择,径投酒中,以此致祸。则 知草药不可妄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