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合剂之谓和,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所谓寒热并用者,因时疫之热夹有 他邪之寒,故用此法以和之也。凡方中有黄连与生姜同用,黄芩与半夏同用,石膏与苍术同用,知母与草果同用 者皆是。所谓补泻合用者,因时疫之邪气实,人之正气虚,故用此法以和之。凡方中有参、、归、芍与硝、 黄、枳、朴同用者是。所谓表里双解者,因疫邪既有表证,复有里证,故用此法以和之。凡方中有麻、葛、羌、 防、柴、前与硝、黄、栀、芩、苓、泽、枳、朴合用者是。所谓平其亢厉者,因时疫之大势已去,而余邪未解, 故用此法以和之,或用下法而小其剂料,缓其时日;或用清法而变其汤剂,易为丸散者皆是。凡此和法,虽名为 和,实寓有汗、下、清、补之意,疫邪尤有宜和者。 凡热不清,用清凉药不效,即当察其热之所附丽。盖无所附丽之热,为虚而无形之气。如盛夏炎蒸,遇风雨即 解,故人身之热,气清即退。有所附丽之热,为实而有物。如洪炉柴炭,虽沃以水,尤有沸腾之忧,必撤去柴炭 而热始退。凡热之所附丽,非痰即滞,非滞即血,径清其热,不去其物,未能有效。必视其附丽何物,于清热诸方 加入何药,效始能捷。此和法之精微神变者也。 宜和之证,详列于下∶寒热往来,盗汗,口苦,咽干,头眩,舌强,渴,胸胁满,耳聋,小便黄,呕吐下利 而心下痛,口干舌强而恶寒,大小便闭而寒热,痞满而悸,二便自利而舌苔,形体瘦损而舌苔。凡此表、里、虚、 实、寒、热相兼者不可枚举,引此数端,可以类推,其有似和而实非和证者,详后辨似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