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同前 茹半夏蜀椒(各六分)乌头(八分)桂心(七分)莽草(四分)附子细 辛(各 一两) 上八味治,下筛,以大酢和摩头记日数,三日头肤痛,四五日后一着药如前,十日以酢 浆洗头复摩药即愈。若生息肉并咽喉中息肉大如枣欲塞,以药摩之即愈。耳鼻齿有疾并用之 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