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里证多而表证少。但治其里。表证自愈。 邪之伤人也。始而伤气。既而伤血。伤肉伤筋。以至伤骨。有行邪。有伏邪。故治法有 难有易。取效有迟有速。如行邪者。即正伤寒也。始自太阳。或传阳明。或传少阳。病 势虽重。一汗可解。若归胃府。一下而愈。如瘟疫之邪。先伏后行。伏于膜原。如鸟栖 巢。如兽藏穴。营卫所不关药石所难及。至其发也。邪毒渐张。内侵于腑。外淫于经。 营卫受伤。诸证渐显。然后得而治之。方其侵淫之际。邪毒尚在膜原。此时但可疏 利。使伏邪易出。邪毒既离膜原。乃观其变。或出表或入里。然后可导邪而出。邪尽 方愈。初发之时。毒邪渐张。莫之能御。不惟不能即瘳。而病证日惟加重。病家见证 反增。即欲更医。医家不解。亦自惊诧。竟不知先时感受。邪盛则病重。邪微则病轻 也。人云。瘟疫莫治头。劳怯莫治尾。所以疫邪方张之际。势不可遏。但使邪毒速离 膜原。便是治法也。全在后段工夫。识得表里虚实。详夫缓急轻重。投剂不致差谬。 如是可以万全。即使感受之最重者。按法治之。必无陨命之理。若夫久病枯极。酒 色耗竭。耆耄之年。皆是天真几绝。又加疫证。自难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