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八十九条方二十首灸法二首论一首
     凡儿在胎,一月胚,二月胎,三月有血脉,四月形体成,五月能动,六月诸骨具,七月 毛发生,八月脏腑具,九月谷入胃,十月百神备,则生矣。生后六十日瞳子成,能咳笑应和 人,百五十日任脉成,能自反复;百八十日髋骨成,能独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扶伏; 三百日髌骨成,能立;三百六十日膝膑成,能行也。若不能依期者,必有不平之处。 儿初生落地,口中有血,即当去之。不去者,儿若吞之,成痞病死。 治儿生落地不作声法∶取暖水一盆灌浴之,须臾即作声。 小儿始生,即当举之。举之迟晚,则令中寒,腹中雷鸣,先浴之,然后乃断脐。断脐当 令长至足趺,短则中寒,令腹中不调。当下痢,若先断脐后浴之,则令脐中水,中水则发腹 痛。若脐中水及中冷,则腹绞痛,天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过。当炙粉絮以熨之, 不时治护脐,至肿者,当随轻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壮。轻者,脐不大肿,但出汁, 时时啼呼者,但捣当归末粉敷之。炙粉絮日日熨之,至百日乃愈,以啼呼止为候。若儿尿清 者,冷也。与脐中水同。 凡初生断儿脐,当令长六寸。脐长则伤肌,脐短则伤脏,不以时断脐。若脐汁不尽者, 即自生寒,令儿风脐也。 裹脐法∶ 椎治帛,令柔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帛等合之。调其缓急,急则令儿吐。儿生 二十日,乃解视脐。若十许日,儿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脐燥,还刺其腹,当解之易衣, 更裹脐时,当闭户下帐,燃火左右,令帐中温暖,换衣亦然,仍以温粉粉之,此谓冬之时寒 也。若脐不愈,烧绛帛末作灰粉之。若过一月,脐有汁不愈。烧虾蟆灰治末粉脐中,日三四 度。若脐未愈,乳儿太饱,令儿风脐也。 儿新生,不可令衣过浓热,令儿伤皮肤肌肉,血脉发杂疮及黄。 凡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则令筋骨缓弱,宜时见风日。若不见风日,则 令肌肤脆软,便易中伤。皆当以故絮衣之,勿用新绵也。天和暖无风之时,令母将儿于日中 嬉戏,数令见风日,则血凝气刚,肌肉牢密,堪耐风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帏帐中,重衣 温暖,譬犹阴地之草,不见风日,软脆不堪当风寒也。 儿生十日始得哺,如枣核大,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弹丸大,百日如枣大。若乳汁少, 不从此法。当用意少少增之。若三十日乃哺者,令儿无疾。儿若早哺之及多者,令儿头面身 体喜生疮,瘥而复发,亦令儿弱难食。 小儿生满三十日乃当哺之。若早哺之,儿不胜谷气,令儿病,则多肉耗。三十日后,虽 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强与。强与不消,复成疾病。哺乳不进者,腹中皆有痰也。当以四 物紫丸微下之。节哺乳数日,便自愈也。 小儿寒热,亦皆当尔,要当下之,然后乃瘥。 凡乳母乳儿,当先以手极散其热,勿令乳汁奔出。令儿咽辄夺其乳,令得息息已复乳 之。如是十反五反,视儿饥饱节度。知一日之中,几乳而足,以为常。又常捉去宿乳。 儿若卧,乳母当臂枕之,令乳与儿头平乃乳之。如此,令儿不噎。母欲寐,则夺其乳。 恐填口鼻,又不知饥饱也。 儿生有胎寒,则当腹病。痛者偃啼,时时吐,或腹中如鸡子黄者,按之如水声便没。 没已复出。此无所苦尔。宜早服当归丸、黄散即愈。(当归丸方见《千金方》中黄散方, 本 凡乳儿不欲大饱,饱则令吐。凡候儿吐者,是乳太饱也,当以空乳乳之即消。夏若不去 热乳,令儿呕逆;冬若不去寒乳,令儿咳痢。母新房,以乳儿,令儿羸瘦,交胫不能行。 母患热以乳儿,令儿发黄,不能食。 母怒以乳儿,令儿喜惊,发气疝。又令儿上气癫狂。母新吐下,以乳儿,令儿虚羸。 母醉以乳儿,令儿身热腹满。 凡小儿不能哺乳,当服紫丸下之。 凡浴小儿汤,极须令冷热调和,冷热失所,令儿惊,亦致五脏疾。 凡儿冬不可久浴,浴久则伤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则伤热。 凡儿又不当数浴,背冷则令发痫。若不浴,又令儿毛落。 小儿生辄死。治之法,当候视儿口中悬壅前上上有赤胞者,以指摘取,决令溃,以少 绵拭去,勿令血入咽。入咽杀儿,急急慎之。 凡儿生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 蒸;百六十日五变;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 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积三百二十日小蒸毕后,六十四日大 蒸。蒸后六十四日,复大蒸。蒸后百二十八日,复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毕。 凡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凡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先变蒸五日。后五日为十 日之中,热乃除尔。 儿生三十二日一变,二十九日先期而热,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毕尔。恐不解 了,故重说之。审计变蒸之日,当其时有热微惊,不得灸刺也,得服药及变且蒸之时,不欲 惊动。勿令旁多人。儿变蒸时,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儿变蒸时壮热不欲食,食辄吐。若 有寒加之,即寒热交争,腹腰夭啼不止,熨之当愈也。 凡小儿身热、脉乱、汗出者,蒸之候也。 儿变蒸时,目白者重,赤黑者微,变蒸毕,目精明矣。 儿上唇头小白起,如死鱼目珠子者,蒸候也。初变蒸时有热者,服黑散发汗;热不止 服紫丸。热瘥便止,勿复与丸。自当有余热。变蒸尽,乃除尔。 儿身壮热而耳冷,髋亦冷者,即是蒸候,慎勿治之。儿身热髋耳亦热者,病也,乃须治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