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经七十五篇曰。经言。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何谓也。然。金木水火土当更 相平。东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实。金当平之。火欲实。水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 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东方者肝也。则知肝实。西方者肺也。则知肺虚。 泻南方火。补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胜火。子能 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此 之谓也。余每读至此。未尝不叹夫越人之得经旨也。而悼夫后人之失经旨也。先哲有言。凡 读书不可先看注解。且将经文反复而详味之。待自家有新意。却以注解参校。庶乎经意昭然 。而不为他说所蔽。若先看注解。则被其说横吾胸中。自家竟无新意矣。余平生佩服此训。 所益甚多。且如难经此篇。其言周备纯正。足以为万世法。后人纷纷之论。其可凭乎。夫实 则 泻之。虚则补之。此常道也。实则泻其子。虚则补其母。亦常道也。人皆知之。今肝实肺虚 。乃不泻肝而泻心。此则人亦知之。至于不补肺补脾。而补肾。此则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 耳。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以常情观之。则曰。心火实。致肝木亦实。此子能令母实 也。脾土虚。致肺金亦虚。此母能令子虚也。心火实。固由自旺。脾土虚。乃由肝木制之。 法当泻心补脾。则肝肺皆平矣。越人则不然。其子能令母实。子谓火。母谓木。固与常情无 异。其母能令子虚。母谓水。子谓木。则与常情不同矣。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实 一句。言病因也。母能令子虚一句。言治法。其意盖曰。火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过 分 而为病矣。今将何以处之。惟有补水泻火之治而已。夫补水者何谓也。盖水为木之母。若补 水之虚。使力可胜火。火势退。而水势亦退。此则母能虚子之义。所谓不治之治也。(此虚 字与精气 夺则虚之虚不同。彼虚谓耗其真而致虚。此虚谓抑其过而欲虚之也。 )若曰不然。则母能令子虚一句。将归之于脾肺 乎。既归于脾肺。今何不补脾乎。夫五行之道。其所畏者。畏所克耳。今火大旺。水大亏。 火何畏乎。惟其无畏。何愈旺而莫能制。苟非滋水以求胜之。孰能胜也。水胜火三字。此越 人寓意处。当细观之。勿轻忽也。虽泻火补水并言。然其要又在于补水耳。后人乃曰独泻火 。而不用补水。又曰泻火。即是补水。得不大违越人。与经之意乎。若果不用补水。经必不 言 补北方。越人必不言补水矣。虽然。水不虚。而火独暴旺者。固不必补水亦可也。若先因水 虚。而致火旺者。不补水可乎。水虚火旺。而不补水。则药至而暂息。药过而复作。将积年 累月无有穷已。安能绝其根哉。虽苦寒之药。通为抑阳扶阴。不过泻火邪而已。终非肾脏本 药。不能以滋养北方之真阴也。欲滋真阴。舍地黄黄柏之属不可也。且夫肝之实也。其因有 二。心助肝。肝实之一因也。肺不能制肝。肝实之二 因也。肺之虚也。其因亦有二。心克肺。肺虚之一因也。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虚之二 因也。今补水而泻火。火退则木气削。又金不受克而制木。东方不实矣。金气得平。又土不 受克而生金。西方不虚矣。若以虚则补母言之。肺虚则当补脾。岂知肝势正盛。克土之深。 虽每日补脾。安能敌其正盛之势哉。纵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亦所得不偿所失矣。此所以 不补土。而补水也。或疑木旺补水。恐水生木。而木愈旺。故闻独泻火。不补水之论。欣然 而从之。殊不知木已旺矣。何待生乎。况水之虚。虽峻补尚不能复其本气。安有余力生木哉 。若能生木。则能胜火矣。或又谓。补水者。欲其不食于母也。不食于母。则金气还矣。岂 知火克金。土不生金。金之虚已极。尚不能自给。水虽欲食之。何所食乎。若如此则金虚不 由于火之克。土之不生。而由于水之食耳。岂理也哉。纵水不食金。金亦未必能复常也。金 不得平木一句。多一不字。所以泻火补水者。正欲使金得平木也。不字当删去。不能治其虚 。何问其余。虚指肺虚而言也。泻火补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谓能治其虚。不补土。不补金 。乃泻火。补水。使金自平。此法之巧而妙者。苟不能晓此法。而不能治此虚。则不须问其 他。必是无能之人矣。故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若夫上文所谓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义 。不劳解而自明。兹故弗具也。夫越人亚圣也。论至于此。敢不敛衽。但恨说者之HT蚀之 。故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