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岳曰。予向同数友。游寓榆关客邸。内一友素耽风月。忽于仲冬一日。夜叩予户。 张皇求救。云所狎之妓。忽得急证。势在垂危。倘遭其厄。祸不可解。予往视之。见其口吐 白沫。僵仆于地。以手摸之。则口鼻四肢俱冷。气息如绝。陡见其状。殊为惊骇。因拽手诊 之。则气口和平。脉不应证。予意其脉和如此。而何以证危如是。沉思久之。岂即仲景所云 诈病耶。复诊其脉。安然如故。遂大声于病妓之旁曰。此病危矣。须用极大艾丸。连灸眉心 人中小腹数处。方可活。惜花容损坏耳。余寓有艾。宜速取来灸之。然火灸尚迟。姑先与一 药。使其能咽之后。倘有声息。则生意已复。即不灸亦可。若口不能咽。或咽后不苏。当速 灸可也。病妓闻予之言。窃已惊怖。惟恐大艾着身。药到即咽。咽后少顷。即哼声出而徐动 徐起矣。次日问之。乃知为吃醋而发也。 震按此条乃人病脉不病。尚易揣度。次条所载金吾公二外家相竞。一系燕姬。其母助恶叫 喊 撒泼。遂致气厥若死。自暮及旦不苏。景岳初诊之。见其肉浓色黑。面青目瞑。手撒息微。 脉又伏。渺若脱。意其真危也。欲施温补。恐大怒之后。逆气未散。欲用开导。恐脉之似绝 虚不能胜。请再诊之。则前此撒手。今忽十指交叉于腹。因而动疑。及着手再诊。似有相 嫌不容之意。卒然猛扯之。力强且劲。益疑将死之人。岂犹有力如是。乃思其脉若此者。或 因肉浓气滞。北人禀赋使然。或因两腋夹紧。奸人猝诈所致。遂用前法。以恐胜之。药甫到 咽即活。此比前案更难识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