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曰。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肾藏精。故治目者。以肾为主。目虽肝之窍。 子母相生。肾肝同一治也。 华元化云。目形类丸。瞳神居中而前。如日月之丽东南。而晦西北也。有神膏、神水、神光、真气、真 血、真精。此滋目之源液也。神膏者。目内包涵膏液。此膏由胆中渗润精汁。积而成者。能涵养瞳神。衰则有 损。神水者。由三焦而发源。先天真一之气所化。目上润泽之水是也。水衰则有火胜燥暴之患。水竭 则有目输大小之疾。耗涩。则有昏眇之危。亏者多。盈者少。是以世无全精之目。神光者。原于命门。通于胆。 发于心火之用事也。火衰则有昏瞑之患。火炎则有焚燥之殃。虽有两心而无正输。心君主也。通于大。故大 赤者。实火也。命门为小心。小心相火也。代君行令。通于小。故小赤者。虚火也。若君主 拱默。则相火自然清宁矣。真血者。即肝中升运滋目注络之血也。此血非比肌肉间易行之血。即天一所主之水。 故谓之真也。真气者。即目之经络中往来生用之气。乃先天真一发生之元阳也。真精者。乃先天元气所化精 汁。起于肾。施于胆。而后及瞳神也。凡此数者。一有损。目则病矣。大概目圆而长。外有坚壳数重。中有清 脆肉。包黑稠神膏一函。膏外则白稠神水。水以滋膏。水外则皆血。血以滋水。膏中一点黑莹。是肾胆所聚之 精华。惟此一点。烛照鉴视。空阔无穷者。是曰水输。内应于肾。北方壬癸亥子水也。五输之中。惟瞳神乃 照。或曰瞳神水耶气耶血耶膏耶。曰非气非血非水非膏。乃先天之气所生。后天之气所成。阴阳之妙蕴。水火 之精华。血养水。水养膏。膏护瞳神。气为运用。神即维持。喻以日月。理实同之。男子右目不如 左目精华。女子左目不如右目光彩。此皆各得其阴阳气血之正也。 许学士云。经曰。足少阴之脉。是动则病坐而欲起。目KTKT如无所见。又曰。少阴所谓起则目KT KT无所见者。阴内夺。故目KTKT无所见也。此盖房劳目昏也。左肾阴虚。益阴地黄丸六味 地黄丸。右肾阳虚。补肾丸八味地黄丸。 东垣云。能远视不能近视者。阳有余。阴气不足也。海藏云。目能远视。责其有火。不能近视。责其无 水。秘要云。阴精不足。阳光有余。病于水者。故光华发见散乱。而不能收敛近视。治之在心肾。心肾平。则 水火调而阴阳和。夫水之所化为血。在身为津液。在目为膏汁。若贪淫恣欲。饥饱失节。形脉劳甚。过 于悲泣。能斫耗阴精。阴精亏则阳火盛。火性炎而发见。阴精不能制伏挽回。故越于外而远照。反不能近之而 视也。治之当如何。壮水之主。以镇阳光。东垣云。能近视不能远视。阳气不足。 阴气有余也。海藏云。目能近视。责其有水。不能远视。责其无 火。秘要云。此证非谓禀成近窥之病。乃平昔无病。素能远视。而忽然不能者也。盖阳不足。阴有余。病于火 者。故光华不能发越于外。而畏敛近视耳。治之在胆肾。胆肾足则木火通明。神气宣畅。而精光远达矣。夫火 之所用为气。在身为威仪。在目为神光。若纵恣色欲。丧其元阳。元阳既惫。则云霾阴翳。肾中之阴水。仅足以 回光自照耳。焉能健运精汁。以滋于胆。而使水中之火。远布于空中耶。治之当何如。益火之原。以消阴翳。 以上之证。皆阴弱不能配阳。内障之病。其病无眵泪痛痒羞明紧涩之证。初但昏如雾露中行。渐空中有黑 花。又渐暗。物成二体。久则光不收。遂为废疾。患者皆宜培养先天根本。乘其初时而治之。况此病最难疗。 服药必积岁月。绝酒色淫欲。毋饥饱劳役。驱七情五贼。庶几有效。不然必废。终不复也。世不知 此。始曰目昏无伤。略不经意。及病成。医亦不识。直曰热致。竟用凉药。殊不知凉药伤胃。况凉为秋为金。 肝为春为木。又伤肝矣。往往致废而后已。病者不悟药之过。诿之曰命也。医者亦不自悟。而曰病拙。悲夫。 又有阳虚不能抗阴者。若因饮食失节。劳役过度。脾胃虚弱。下陷于肾肝。浊阴不能下降。清阳不能上 升。天明则日月不明。邪害空窍。令人耳目不明。夫五脏六腑之精。皆禀受于脾土。而上贯于目。此精字乃 饮食所化之精。非天一之元精也。脾者诸阴之首也。目者血气之宗也。故脾虚则五脏之精气。皆失 所司。不能归明于目矣。况胃气下陷于肾肝。名曰重强。相火挟心火而妄行。百脉沸腾。血脉逆上而目病矣。 若两目暗昏。四肢不怠者。用东垣益气聪明汤。若两目紧小羞明畏日者。或视物无力。肢体倦怠。或手足麻 木。乃脾肺气虚。不能上行也。用神效黄汤。若病后。或日晡。或灯下。不能视者。阳虚下陷也。用 决明夜光丸。或升麻镇阴汤。 张子和云。目不因火则不病。白轮病赤。火乘肺也。肉轮赤肿。火乘脾也。黑水神光被翳。火乘肝与脾 也。赤脉贯目。火自甚也。能治火者。一句可了。但子和一味寒凉治火。余独补水以配火。亦一句可了。至于 六淫七情错杂诸证。详倪仲贤原机启微。此书甚好。而薛立斋又为之参补。深明壮水之主。益火之 原。甚有益于治目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