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凡使勿用木条,色黄、腥、皮皱、上有丁足子,不堪用。惟要心有花纹黄色者 细锉,以车前草根相对蒸半日,晒干取用。〔时珍曰〕今人去皮锉,酒洗晒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