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度篇曰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 三寸半 。内辅下廉以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以下。至跗属长一 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 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足长一尺二寸。广四 寸半。 \r足部总图一\p06-d22a23.bmp\r \r足部总图二\p06-d22a24.bmp\r
    足太阴脾及股凡二十二穴
     隐白(素问)一名鬼垒(千金)一名鬼眼(医灯续焰)足大指端。内侧也。为井。(灵枢)爪甲 上。去端如韭叶。(素问)爪甲角(外台)禁灸(入门) 按明堂。载华佗穴。盖隐白也。详于奇穴部。千金。指作趾。下诸穴皆同。 太都(灵枢)本节之前下。陷者之中也。为荥。(灵枢)大指本节内侧。赤白肉际。(肘后) 按本节。谓大指本节。承上文也。前。旧作后。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资 生。 以下诸书。从之。医学纲目。独作本节之前是也。不然则太白。不应容核骨下。故今订之。 金鉴。作次节末。骨缝。非也肘后。侧下赤字。误作寸。今改订之。 太白(灵枢)核骨之下也。为。(灵枢)内侧。陷者中。(甲乙)赤白肉际(类经) 按核。旧误作腕。经脉篇云。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指之端。循指内侧白肉际。过核 骨后 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皆作核。故知腕字传写之误。今订之。核。梅核桃核之 核。 大指本节后。骨之如梅核者。是也。甲乙等。谓内踝前大骨。即然骨也。次注。解腕字。以 为内踝前者。不知其误也。发挥。流注条。作覆骨。注之曰。一作核骨。俗云。孤枵骨是 也 。孤枵骨踝骨别名。非核骨也。类经云。即大指本节后。内侧圆骨也。得之。甲乙。内侧下。 有核骨字。省之。 公孙(灵枢)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灵枢)为原。(千金) 按本节之后一寸。近上侧逼骨。本节者。大指之本节也。入门。金鉴。作太白后一寸。 不是。 类经曰。内踝前陷中。正坐合足掌相对取之。千金。说源经者。不与本输篇同。未知其据。 暂记俟后日。 商丘(灵枢)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灵枢)内踝下微前(甲乙)前有中封。后有照 海。此穴居中。(神应)内踝下。有横纹如偃口形。(类经)三穴隔小筋。(增注) 按丘。入门。作。金鉴。作邱。口。恐刀字。 三阴交(甲乙)一名承命。一名太阴。(千金)内踝上三寸。骨下陷者中。(甲乙)骨后筋前 。(入门)孕妇禁刺(类经) 按千金及千金翼。灸卵法。作八寸误。千金曰。狂邪惊痫。灸承命穴。在内踝后。上 行三寸 动脉上。又曰。女人漏下。灸太阴名三阴交。千金翼云。太阴内踝上一名三阴交。又云针 足太阴穴。在内踝上一夫。一名三阴交。今并移入于别名。骨下谓骨后也。肘后曰。踝尖上 三 寸。金鉴。从之非也。凡踝上踝下之属。皆除骨言之。资生曰。昔宋太子善医术。出苑逢 一 妊妇。太子诊曰。女。令徐文伯诊曰。一男一女针之。泻三阴交补合谷应针而落。果如文伯 言。外台引集验方曰。内踝上大脉。并四指是也。捷法之说。既见上。 漏谷(甲乙)一名太阴络。(资生)内踝上六寸。骨下。陷者中。(甲乙)禁灸(入门) 按谷。大全。作裕。络。千金。作胳。聚英。作经误。聚英。吴文炳。并大成。骨下作 骨下。金鉴。作夹骨。 地机(甲乙)一名脾舍。(甲乙)膝下五寸。(甲乙)膝内侧。辅骨下。陷中。伸足取之。( 明堂) 按甲乙曰。太阴。别走上一寸。空在膝下五寸。刺腰篇曰。刺散脉。在膝前骨。肉分间 。络 外廉束脉。王冰注之曰。是地机。机。入门。作箕。盖以音通。辅。旧作转。资生同。传写之 误 。内辅骨至踝骨。一尺三寸。先取其中为六寸半。少下为漏谷。其下取中乃三阴交也。其六 寸五分中。除一寸半取地机。共着骨。金鉴。作从漏谷上行五寸。在膝下五寸。内侧夹骨 陷中。非矣。从漏谷。上行则五寸半。 阴陵泉(灵枢)辅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灵枢)膝下内侧。(甲乙)与阳陵 泉内外相对。一曰。稍高一寸许(类经)禁灸(入门) 按灵枢曰。阴之陵泉。或无之字。阳陵泉亦同。伸而得之。言伸足而得之也。以指按辅 骨后 。旁骨而上则至辅骨下指自止者。此穴也。资生。作当曲膝取之。金鉴。作曲膝横纹头。 非也。 类经。聚英。作或曲膝。取之。废古书。一何至于此。冈本。以此穴为曲泉上。是曲膝之失 也。 血海(甲乙)一名百虫窠。(大全)膝膑上内廉。白肉际二寸半。(甲乙)骨后筋前(入门)陷 中(类经) 按外台。资生。发挥。半。作中。误。千金翼。圣济。作二寸。千金注。入门。大成。 作三寸。金鉴。作一寸。并非也。类经。作膝内辅上横入五分。拘矣。 箕门(甲乙)鱼腹上。越两筋间。动脉应手。太阴内市。(甲乙)阴股内。(资生)血海上六 寸。(入门)禁刺。(入门类经一说) 按越两筋。千金。无越两二字。千金翼。外台。无两字。又按外台。一作股上起筋间。 类经 。聚英。医统。从之。资生。发挥。大全。宝鉴。医统。吴文炳。亦作越筋间。越。起字 之讹 。字画相近而误宝鉴引灵枢曰。股上起筋间。是外台一说之祖。然今本无此语。甲乙曰太阴 内市千金。千金翼。外台。并作阴市内。盖字之讹。太阴内市。疑是入阴股内。暂记俟来哲。 今以资生系本注。
    足厥阴肝及股凡二十二穴
     大敦(灵枢)一名水泉(千金)一名大顺(医学正传)足大指之端。及三毛之中也。为井(灵 枢)爪甲上。与肉交者。(素问)去爪甲如韭叶。(甲乙) 按次注曰。爪甲角。非也。此穴取爪甲上。近三毛之中处是古来之说也。类经。载一说 曰。 内侧为隐白。外侧为大敦。聚英。医统。从之。非也。凡井穴。灵枢。有言内外侧又有不言之 。似不可混焉。甲乙。有灵枢所不言而言之者。乃古传不可废。唯此穴曰及三毛之中。又缪 刺篇云。三毛上。何取外侧。千金曰。足大指聚毛中。是也。又云。石淋。灸水泉。三十壮。 大敦是也。今为一名。又云。衄时痒痒。便灸足节理三毛中。十壮。剧者百壮。衄不止灸之 。并治阴卵肿盖指大敦。聚英。医统。作大指缝间。非也。 行间(灵枢)足大指间也。为荥(灵枢)动脉陷者中。(甲乙)大指次指。岐骨间。上下有筋 。前后有小骨尖。其穴正居陷中。(类经) 按大全。作大指外间。千金。外台。脉下有应手二字。 太冲(灵枢)行间上二寸。陷者之中也。为。(灵枢)足大指本节后二寸。或曰。一寸五 分(甲乙)动脉应手。(次注) 按甲乙。载二说。诸书从之。考之其云自行间二寸。则带本节而言。云自本节后二寸。 则除 本节也。然则一寸五分之说。近是。今据灵枢。取行间穴上二寸。是矣。外台。作二寸半。 类经曰在足大指本节后。行间上二寸内间。有络亘连至地五会二寸。骨罅间。动脉应手陷中 。资生曰。诊太冲脉可决男子病死生。聚英。作诊病患太冲脉有无可以决死生。又注太溪曰 。 男子妇人病。有此脉则生。无则死。张介宾。注冲阳曰。仲景所谓趺阳也。按仲景趺阳者。 非穴名。指趺上动脉。太冲。冲阳。太溪。共所谓趺阳也。 中封(灵枢)一名悬泉(千金)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摇足而得之。为经。(灵枢) 斜行小脉上。(千金)贴足腕上大筋陷中。(类经)为原。(千金) 按一寸半。甲乙。千金。并翼方。外台。以下诸书。作一寸。与商丘混。今从古说。千 金杂 病论。次注。作一寸半。是也。摇足。甲乙以下。皆作仰足取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千金筋 极篇。作内踝前。筋里。宛宛中。瘿瘤篇。作两足趺上曲尺宛宛中。千金曰。为原说既见 。 蠡沟(灵枢)一名交仪(资生)去内踝五寸。别走少阳。(灵枢)陷者中。(明堂) 按诸书。作内踝上。仪。大全。作仪。千金曰。交仪。在内踝上五寸。不言蠡沟一名。 故从资生。 中都(甲乙)一名中。(千金)一名太阴。(外台)厥阴。内踝上七寸。中。与少阴相 直。(甲乙)胫骨中。(外台)为经。(千金) 按与少阴相直。五字未详。少。恐太之误。以上二穴。取骨中。外台。一作阴陵泉。 三阴交中间。 膝关(甲乙)犊鼻下二寸。陷者中。(甲乙) 按千金。千金翼。作三寸。非。类经。聚英。宝鉴。大成。吴文炳。作犊鼻下二寸旁。 千金曰。厥阴。盖误。 曲泉(灵枢)辅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为合。(灵枢)大筋上。小筋下。陷者 中。(甲乙)膝内屈纹头。(千金) 按辅骨。内辅骨也。 阴包(甲乙)一名阴胞(大全)膝上四寸。股内廉。两筋间。足厥阴别走。(甲乙)陷者中。 (明堂)足取之。看膝内侧。必有槽者中。(类经) 按包。资生曰。明堂。作胞。今从徐凤为一名。别走。甲乙注曰。此处有缺。外 台。类经。同。 五里(甲乙)阴廉下。去气冲三寸。阴股中。动脉(甲乙) 按千金。千金翼。作阴廉下二寸。外台。作阴廉下二寸。去气冲三寸。未知孰是。阴廉 去气冲 二寸。则此穴在阴廉下一寸。恐字误。冈本。以为阴股横纹中亦可疑。刺禁论曰。刺阴股下 三寸。张注曰。五里穴也。 阴廉(甲乙)羊矢下。去气冲二寸。动脉中。(甲乙)阴股横纹中。(冈本) 按类经。金鉴。作羊矢下。斜里三分。直上。未详。类经。曰。羊矢在阴旁股内。约纹 缝中皮肉间。有核如羊矢。入门。载羊矢穴。详于奇穴部。
    足少阴肾及股。凡二十穴
     涌泉(灵枢)一名地冲(甲乙)足心也。为井(灵枢)足下中央之脉。(素问)取足心者。使之 跪。(素问)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甲乙) 按冲。聚英。作衢。足心脚掌中心也。肘后曰。灸蹶心。当拇指大聚筋上。六七壮。名 涌泉 。此说恐有讹。千金。作脚心大趾下大筋。又作足心下。当拇指大筋上。外台。所引甄权。 明堂。并作白肉际非。 然谷(灵枢)一名龙渊。(甲乙)一名然骨。(类经)然骨之下者也。为荥(灵枢)足内踝前。 起大骨下。陷者中。(甲乙)内踝前。直下二寸。(千金) 按渊。千金。作泉。说已见。素问曰。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又曰。 无积者。刺然骨之前。次注曰。然谷穴也。千金翼。聚英。作一寸。 太溪(灵枢)一名吕细。(类经)内踝之后。跟骨之上。陷者中也。为。(灵枢)动脉。( 甲乙)内踝后五分。(类经)即原也。(类经) 按聚英曰。男子妇人病。有此脉则生。无则死。说已见。类经曰。原者。未知何据。 大钟(灵枢)当踝后。绕跟别走太阳。(灵枢)动脉。(次注)大骨上。两筋间。(聚英) 按甲乙。千金。外台。资生等。作足跟后冲中。次注。作内踝后街中。又作足跟后。聚 英 。吴文炳。大成。作踵中。按冲。街踵皆传写之误。当作陷。入门。作太溪下五分。拘矣。 照海(甲乙)一名阴跷。(大全)足内踝下一寸。(甲乙)容爪甲。(千金)前后有筋。上有踝 骨。下有软骨。其穴居中。(神应) 按神应经曰。内踝下四分。类经一云。内踝下四分。微前高骨陷中。非也。千金。千金 翼。外台。无一寸二字。素问云。阴阳跷四穴。王冰注之。以为阴跷照海。阳跷申脉。 水泉(甲乙)少阴。太溪下一寸。在足内踝下。(甲乙)微后。(增注)为原。(千金) 按下。疑后误。然千金。千金翼。外台。从之。以下诸书皆同。故不谩改之。太溪在踝 后则其下一寸。当内踝后。故以增注。示其意已。千金。水泉。一名大敦。说见太敦。 复留(灵枢)一名伏白。一名昌阳。(甲乙)一名外命。(外台)上内踝二寸。动而不休。为 经。(灵枢)陷者中。(甲乙)前旁骨。是交信后旁筋。是复留。二穴只隔一筋。(类经) 按留。甲乙。作溜。古字通用。千金。作伏留。无异义。动而不休。言动脉也。类经作前 旁骨 。金鉴。筋。作骨。神应经。作踝后五分。与太溪相直。且有除踝语。然踝上。皆除踝而言骨 度分寸。固然。 交信(甲乙)足内踝上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阴跷之。(甲乙)复溜前。(入 门)三阴交后。下一寸。(增注) 按入门。作三阴交后。非也。此穴。在后下一寸也。少阴前。言本经复溜穴。太阴后。 言三阴交也。千金。千金翼。外台。聚英。医统。共作太阴后廉。资生曰。太阴后廉前。筋骨间 。金鉴。作从复溜斜外上行复溜穴之后。二寸许后旁筋。非也。又资生曰。按素问。气府论 。阴跷穴注云谓交信也。在内踝上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阴跷之窃意阴跷即交信 也。至气穴论。阴阳跷穴注。乃云阴跷穴。在内踝下。足谓照海。阴跷所生。则是阴跷乃照 海。非交信。云云。王冰。注素问。此类极多。学人。须知之。 筑宾(甲乙)阴维之。在足内踝上分中。(甲乙) 按宾。入门。作滨。分中腹分肉之中也。金鉴曰。俗名腿肚。聚英。医统。作内踝 上五寸。入门曰。骨后大筋上。小筋下。屈膝取之。是阴谷之注误。不可从。 阴谷(灵枢)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为合。(灵枢)与曲 泉。并向处。(增注) 按此穴。在曲泉后。大筋小筋之间也。按之应手。谓动脉也。甲乙。作膝下内辅骨后。 次注。类经。聚英。医统。金鉴。从之。千金。千金翼。外台。资生。入门。发挥。宝鉴。无下字。 是也。辅骨。吴文炳。作侧骨。
    足阳明胃及股。凡三十穴
     厉兑(灵枢)足大指内次指之端也。为井。(灵枢)爪甲上。与肉交者。(素问)去爪甲角。 如韭叶。(甲乙)外侧。(卫生宝鉴) 按缪刺篇曰。足中指次指爪甲上。王太仆。既辨之。大指下。内字。衍宜削。 内庭(灵枢)次指外间也。(灵枢)陷者中。(甲乙) 按次指。大指次指也。入门。作次指三指岐骨陷中。金鉴。作次指本节前。岐骨外间。非也。 陷谷(灵枢)中指内间。上行二寸。陷者中也。为。(灵枢)足大指次指外间。本节后。 陷者中。去内庭二寸。(甲乙) 按明堂。谷作骨。甲乙。旧作大指次指间。外台从之。共间上。脱外字。今据千金。千 金翼。资生。补之。入门。作骨陷中。 冲阳(灵枢)一名会原。(甲乙)一名会涌。(圣济)足跗上五寸。陷者中也。为原。摇足得 之。(灵枢)骨间动脉上。去陷谷三寸。(甲乙)内庭上五寸。(入门) 按跗。甲乙。作趺同。三寸。千金方一说。神应。类经。作二寸。金鉴。陷谷条。作从 冲阳下 行二寸。共非也。素问云。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张介宾曰。即仲景所谓跗阳。说已 见。千金翼。脱肛篇曰。冲阳穴。恐有误谬。载于奇穴部。 解溪(灵枢)上冲阳一寸半。陷者中也。为经。(灵枢)腕上(甲乙)系鞋处。(明堂)足大指 次指间。直上跗上。宛宛中。(类经)去内庭上六寸半。(入门) 按溪。明堂。作溪。甲乙注。并类经曰。气穴论注。作二寸半。今本作一寸半。刺疟论 注。作三寸半。误。 丰隆(灵枢)去踝八寸。别走太阴。(灵枢)外踝上八寸。下廉外廉。陷者中。(甲乙) 按发挥。无下廉之廉字。聚英。踝。作跗。非矣。 巨虚下廉(素问)一名下廉。(灵枢)一名下巨虚(千金)下上廉三寸。(灵枢)条口下一寸。 (外 台)三里下六寸。(入门)举足取穴。(资生)按三寸。外台。作二寸。非。资生。引明堂曰。 两筋两骨罅陷。宛宛中。蹲地坐取之。是误引上廉注也。肘后曰。上廉下一夫。不取。素问曰 。巨虚者跷足独陷者。下廉者。陷下者也。 条口(甲乙)下廉上一寸。(甲乙)上廉下二寸。(外台)举足取之。(资生)三里下五寸(类 经) 按肘后曰。上廉下一夫。资生。作廉上。一寸。廉字上脱下字。又引明堂。作上廉下。 上下字画易误。盖传写之误。 巨虚上廉(素问)一名上廉。(灵枢)一名上巨虚。(千金)下三里三寸。(灵枢)跷足独陷 者。 (素问)犊鼻下。外廉六寸。(次注)骨外。大筋内。骨之间。(明堂)两筋两骨罅陷宛宛中 。蹲坐取。(神应) 按肘后曰。三里下一夫。不取。 三里(素问)一名下陵。(灵枢)一名鬼邪。(千金)膝下三寸分间。(素问)下陵膝下三寸。 骨外 。三里也。为合。(灵枢)低跗取之。(同上)外廉。(甲乙)附胫骨外边。捻之凹凹然也。( 肘后)两筋肉分间。(次注)大筋内筋骨之间。陷者宛宛中。(明堂)重按之则足跗上动脉止矣 。(次注)小儿禁灸(类经一说) 按气府论曰。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俞。分之。所在穴空。次注曰。谓三里。上 廉。 下廉。解溪。冲阳。陷谷。内庭。厉兑。八穴也。针解篇曰。所谓三里者。下膝三寸也。所 谓跗之者。举膝分易见也。新校正曰。按全元起本。跗之。作低。太素作付之。按骨空论 。跗之。疑跗上。刺腰痛论曰。刺阳明于前。次注曰。正三里穴也。按取此穴。上逼骨。 下傍筋。不附骨。则无验。捷法甚多。不可从。肘后曰。以病患手。横掩下。并四指。名曰 一夫。指至膝头骨下。指中节是其穴。不取。一夫说既见。只以附胫骨以下。系本注。聚英 一说。入门。作犊鼻下三寸。非也。凡言膝上膝下。皆除膝膑骨而言之。资生。本事方。作 举足取之。发挥。聚英。医统。从之。盖原针解篇。类经。作竖膝低跗取之。原邪气脏腑病 形篇。 犊鼻(素问)膝下上。膝解。大筋中。(甲乙)膝头眼外侧。(入门)形如牛鼻。故名。( 类经)刺犊鼻者。屈不能伸。(灵枢)禁灸。(入门)刺膝膑出液为跛。(素问) 按膝下。千金。并翼方。次注。外台作膝膑下。上言骨上。骨空论云。骨空。 在辅骨 之上端。次注曰。谓犊鼻也。膝解。旧作侠解。千金次注。外台。资生。聚英。吴文炳。同 。 传写之误也。圣济。明堂。发挥类经。作骨解。。千金。资生。作(脚胫也)外台。脚 气 篇。作膝盖上外角。宛宛中。不是。金鉴。作膝盖骨下。骨上。陷中。俗名膝眼。此处陷中 两旁有空。膝眼非指穴名。然易混。屈不能伸。言取此穴屈足而取之。 梁丘(甲乙)一名跨骨。(大成)阳明。膝上二寸(甲乙)两筋间。(千金)按丘。金鉴。作 邱。千金一说。作三寸。大成作膝膑上一寸。非。 阴市(甲乙)一名阴鼎。(甲乙)膝上三寸。伏兔下。若拜。而取之。(甲乙)陷者中。(次 注)膝 内辅骨后。大筋下。小筋上(类经)禁灸。(甲乙)虽云禁灸。家传亦灸七壮。(大成○次注曰 。灸三壮。) 按千金。消渴篇。作当伏兔上行三寸。临膝取之。入门。作伏兔陷中。又按素问云。股 骨上 空。在股阳出上膝四寸。次注曰在阴市上。伏兔穴下在承捷也。按今此处无穴名。盖阴市穴 也。未详。梁丘。直膝头上。斜从分肉。到横骨旁横纹。止髀关。此其流注之溪谷。可考矣 。 伏兔(素问)一名外勾。(大全)一名外丘。(宝鉴)膝上六寸。起肉间。(甲乙)正跪坐取之 。 (资生)膝盖上七寸。(资生一说)左右各三指。按捺上有肉起。如兔状。因以此名。(类经) 膝髀罅上。六寸。向里。(入门)禁灸(甲乙○千金狂邪鬼语。灸百壮。) 按兔。素问。作菟。千金翼。聚英。吴文炳。同。兔菟通。吴昆作兔。外台。起肉。作起内。写 误。盖言七寸者自膝盖上。度之。 髀关(甲乙)膝上伏兔后。交分中。(甲乙)跨骨。横纹中。(入门)禁灸(类经一说) 按分。发挥。类经。作文。又通类经。作膝上一尺二寸。拘矣。髀。大全。作脾。又作 。误。
    足少阳胆及股。凡二十八穴
     窍阴(灵枢)足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灵枢)爪甲上。与肉交者。(素问)去爪甲如韭叶 。(甲乙)第四指外侧(入门) 按千金翼。作去爪甲角如韭叶。 侠溪(灵枢)足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灵枢)二岐骨间。本节前。陷者中。(甲乙) 按侠。聚英。吴文炳。作夹。千金。无二字。金鉴。作地五会。下行一寸。拘矣。 地五会(甲乙)足小指次指本节后间。陷者中。(甲乙)灸之令人瘦。不出三年死。(甲乙) 禁刺(入门) 按资生。类经。聚英。入门。医统。吴文炳。大全。大成。作去侠溪一寸拘矣。凡取之 骨节陷罅。不用折量。所以古书不言分寸也。入门。脱会字。 临泣(灵枢)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为。(灵枢)小指次指本节后间。陷者中去侠溪一 寸五分。(甲乙) 按灵枢曰。临泣上行。言临泣者。自侠溪上行。千金。千金翼。外台。作去侠溪一寸半 。是也 。临泣下。当脱侠溪二字。此穴取岐骨际者。非也。岐骨间而不逼骨。故灵枢云。一寸半。 陷者中。大全一说。去侠溪七分半。非。 丘墟(灵枢)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为原。(灵枢)外廉。踝下。如前。(甲乙)骨纵中。 (聚英)伸脚取之。(千翼一说) 按入门。丘。作。金鉴。作邱。如。大全。入门。作微。宝鉴。同。甲乙曰。去临泣 一寸。千 金。千金翼。外台。次注。明堂。资生。以下。诸书。作三寸。此穴不可用分寸。故不取。 悬钟(甲乙)一名绝骨。(千金)足外踝上三寸。动者脉中。足三阳络。按之阳明脉绝。乃 取之。(甲乙)骨绝头。陷中。(外台)当骨尖前。(类经) 按者字。衍。千金。并翼方。外台。无脉字。外台。络上有大字。阳明。跗上脉也。踝 上就 骨而上。三寸许。则有绝陇处。其骨锋尖者。俗呼杨枝骨也。其前是悬钟也。千金咳嗽篇。 作内踝上。字误也。又千金曰。脚外踝上一夫。又云。四寸。本事方资生一说。作四寸。四 寸则与阳辅穴。相并。不可从。外台。灸香港脚。篇云一尺。肘后。作外踝上三寸余。指端取 踝骨上际。屈指头四寸。便是与下廉。颇相对。分间二穴也。千金翼云。外踝上。三指。当 骨 上。取法。以草从手指中纹。横三指。令至两畔齐。将度外踝。从下骨头。与度齐向上。当骨 点之。并非是。神应经。云。虽曰外踝上除踝三寸。必以绝陇处为穴。此说为得。 阳辅(灵枢)一名绝骨(素问)一名分肉。(类经)外踝之上。辅骨之前。及绝骨之端也。为经 。(灵枢)外踝上四寸。辅骨前绝端。如前三分。去丘墟七寸。(甲乙) 按气穴论云。分肉二穴。次注曰外踝上。绝骨之端。三分。筋肉分间。阳维。脉气所发 。新 校正曰甲乙经。无分肉穴。疑是阳辅。素问直解曰。脐上三寸。水分穴也。恐非。又骨空论 云。外踝上绝骨之端。灸之。次注曰。阳辅穴也。刺疟云。针绝骨。王曰。阳辅穴也。难经 云。髓会绝骨。滑寿曰。绝骨。一名阳辅。按与悬钟同一名。恐有差谬。去丘墟七寸。则以 踝骨为三寸。外台。作膝盖下外侧。三寸旁。廉骨当小指两筋间。非也。类经。引次注曰。 作如后二分。今本与甲乙同。医门摘要曰。辅骨当作骨。非也。千金翼诸风篇曰。外踝上 三寸。一云。四寸。又云。一夫。 光明(灵枢)去踝五寸。别走厥阴。(灵枢)外踝上。(甲乙)陷者中。(明堂) 外丘(甲乙)足少阳。少阳所生在外踝上七寸。(甲乙)骨陷中。(入门)阳交后。(增注) 按丘。金鉴。作邱。甲乙。旧作内踝。写误。阳交。已作外踝。千金。外台。以下诸书。 作外踝。故今订之。 阳交(甲乙)一名别阳。一名足。(甲乙)阳维之。在外踝七寸。斜属三阳分肉间。 (甲乙)与外丘并。(入门)下廉后。外丘前。(增注) 按阳明经下廉。本经外丘。太阳经飞扬。共踝上七寸。是三阳之分肉也。 阳陵泉(灵枢)膝外陷者中也。为合。伸而得之。(灵枢)膝下一寸。外廉(甲乙)膝下外 尖骨前。(千金)陷中。(千翼)侧骨下。宛宛中。(外台) 按灵枢曰。阳之陵泉。说已见。神应经。无泉字。盖脱字也。脏腑病形篇曰。其寒热者 。取 阳陵泉。刺腰痛篇云。刺少阳成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独起者。娄善全曰。按此 谓阳陵泉。吴昆曰阳关穴也。张注曰。此乃骨之上端。所以成立其身。故曰成骨。甲乙。 成。作盛。气穴论曰。寒热俞。在两骸厌中。二穴。次注曰。骸厌谓脚外挟膝之骨厌中。王 水舍两字为骸厌。两字不可除集注曰。膝解为骸两骸厌中二穴。谓少阳之阳陵泉也。入门。 作膝品骨下一寸。外廉两骨陷中。类经。作尖骨前筋骨间。亦通。神应经作膝下外骨前六分 。拘矣。类经。入门。聚英。医统。吴文炳。金鉴。大成。作蹲坐取。是。原于脏腑病形篇阳陵泉 者。正竖膝予之齐取之说也。 阳关(甲乙)一名关陵。(千金注)一名阳陵。(聚英)一名关阳。(宝鉴)阳陵泉上三寸。犊 鼻外。陷者中。(甲乙)外辅骨上。膝盖旁筋骨间。(冈本)禁灸(甲乙)禁针(入门) 按千金。作关阳。盖错置。后人遂以为一名欤。资生。入门。作二寸。金鉴。作膝上二寸。 非也 。素问云。寒府在附膝外解营。类经曰。谓在膝下外辅骨解间也。凡寒气自下而上者。必聚于 膝。是以膝膑尤寒。故名寒府。营。屈也。当足少阳经之阳关。 中犊(甲乙)髀骨外。膝上五寸。分肉间陷者中。(甲乙)禁刺灸(入门) 按犊。千金。外台。以下诸书作渎。滓遥庾庸窍隆M鹬小#ㄉ裼Γ献愫嵛仆贰9窍隆H赶小#ㄔ鲎 按千金。作铫。千金翼。作环铫。髀厌犹两骸厌中轴。髀枢谓髀上廉。就小腹动摇 处。 其下直下行当膝头者也。气府论。有髀枢中旁。各一之。纹。恐阴股横纹将尽之中。碾子骨 下旁。是穴也。屈上足按之则自有陷。可容指。伸则筋骨张起。其陷。即无焉。砚子骨。入 门。作碾子骨。千金翼一说。无子字。大全。作砚子骰。与股通。分中是分肉之分。中即缪 刺论。所谓刺枢中。厥病篇。所谓侧而取之。在枢合中之中。言髀枢中。吴昆曰。分中穴名 。即环跳也。以其当身之半。故曰分中果是异说。暂系之一名。以示学人。外台曰。环跳风 市。疑其别名。非。医门摘要曰。按此穴。肩上前后左右之中央。自两乳引绳。而取之。妄 诞。
    足太阳膀胱及股。凡三十六穴
     至阴(灵枢)足小指之端也。为井。(灵枢)爪甲上。与肉交者。(素问)小指外侧。去爪甲 如韭叶。(甲乙)爪甲角。(千金)宛宛中。(明堂) 通谷(灵枢)本节之前。外侧也。为荥。(灵枢)陷者中。(甲乙) 按本节小指之本节也。承上文。 束骨(灵枢)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灵枢)足小指外侧。(甲乙)赤白肉际。(次 注) 京骨(灵枢)足外侧。大骨之下为原。(灵枢)赤白肉际。陷者中。按而得之。(甲乙) 按聚英曰。小指本节后大骨名京骨。其穴在骨下。而赤白肉。作赤白骨。字之误。 金门(甲乙)一名关梁(甲乙)足太阳一空。在足外踝下间陷中。(千金)外踝下一寸。( 类经)阳维所别属。(甲乙) 按聚英。作梁关。医统。吴文炳。大成同。一空。骨空也。聚英。作申脉下一寸。即外 踝下 。一寸五分。近白肉处。何有骨空。又神应经。作外踝下少后。丘墟后。申脉前。可谓欠其 详。外踝下。可容爪甲。而定申脉。当其下。摸索骨空而得之。 申脉(甲乙)一名鬼路。(千金)一名阳跷。(大全)外踝之下半寸所。(素问)阳跷所生足外 踝下。陷者中。容爪甲许。(甲乙)禁灸(入门) 按资生。发挥。入门。吴文炳。大成。作白肉际。恐非。此穴。外踝下五分所。容爪甲 许则不 至白肉际。故不取。千金曰。劳冷气逆腰冷痹。屈伸难。灸阳跷。一百壮。在外踝下。容 爪指此穴。大全。为一名。据此。 仆参(甲乙)一名安邪。(甲乙)跟骨下。陷者中。拱足得之足太阳脉之所行也为经(甲乙) 白肉际。(明堂) 按下。医统。作上。误。为经。本输篇。及本书。以昆仑为经穴。疑误。故今削之。 昆仑(灵枢)外踝之后。跟骨之上。为经。(灵枢)陷中。细脉动应手。(甲乙)外踝。从地 。直上三寸。两筋骨中。(千金)妊妇刺之落胎。(聚英) 按入门。作昆仑误。大全曰。一名下昆仑。资生曰。明堂。有上昆仑。又有下昆仑。铜 人。 只云昆仑。而不载下昆仑。按千金翼。明堂。有内昆仑。然则下昆仑非一名。自是异穴也。 三昆仑。详于奇穴部。盖其中一昆仑。即此穴。素问云。外踝后。灸之。次注曰昆仑穴也。 跗阳(甲乙)一名附阳(大全。大成。)阳跷之。足外踝上。三寸。太阳前。少阳后。筋 骨间。(甲乙)陷者中。(明堂)宛宛中。(资生)飞扬下。(入门) 按跗。千金。千金翼。次注。外台。圣济。资生。大全。宝鉴。作付。明堂。类经。聚 英。 入门。金鉴。医统。作附。吴文炳。阳。作扬。少阳胆经也。太阳本经也。诸书。皆无异论 。然太阳。恐少阴之误也。大成。引聚英。作一名付阳。大全。亦同。附。付。跗。相通。非 一名。暂记而不削。 飞扬(灵枢)一名厥阳。(甲乙)去踝七寸。别走少阴。(灵枢)足外踝上。(甲乙)陷者中。 (明堂)骨后。(入门) 按灵枢。扬。作阳。圣济。发挥。类经。金鉴。同。资生。大全。作九寸。非。刺腰痛篇 曰。 刺飞扬之脉。在内踝上五寸。少阴之前。与阴经之会。似指此穴。灵枢。甲乙。并云。飞扬 。足太阳之络。别走少阴。然内踝上五寸。则蠡沟穴也。按内。当作外。五。当作七。暂记 俟智者。刺腰痛篇。新校正。有五寸作二寸为复溜穴之说。其文繁。故不记于此。 承山(灵枢)一名鱼腹。一名肉柱。(甲乙)一名伤山。(千金)下去。地一尺所。(素问) 兑肠下。分肉间。陷者中。(甲乙) 按伤山。宝鉴。大成。作肠山。果是也。。外台。作。非也。资生。聚英。一云腿肚 下。类经。作腿肚下尖。入门。作拱足去地一尺取之。 承筋(甲乙)一名肠一名直肠(甲乙)下陷脉。(素问)肠中央。陷者中。(甲乙)禁刺 (甲乙) 按。外台。作。非。千金曰。胫后。从脚跟上七寸。类经。聚英。入门。大全。金鉴 。从 之。七寸二字。误。次注作中央如外。如外二字。亦误。外台。引救急方云。以绳从脚心 下。度至脚踵便截断度。则回此度从脚跟纵量向上。尽度头当下际。宛宛中。是穴。千金 霍乱篇注。又有取绳度之之法。恐致差谬。并不取。 合阳(甲乙)膝约纹中央下二寸。(甲乙) 按千金。发挥。聚英。大成。金鉴。作三寸。入门。大全。宝鉴。一说。作一寸。并非 也。 委中(素问)一名中。(素问)委中央。(灵枢)一名血。(类经)一名腿凹(金鉴)中央 。为 合。委而取之(灵枢)约纹中。动脉。(甲乙)曲脚之中。背面取之。又云。膝后屈处。(次注) 两筋间(神应)陷中(类经)令人面挺腹地而取之。(资生)一云。禁灸。(发挥) 按委屈也。缓缓屈膝而取之病形篇曰。屈而取之。即是也。素问曰。刺解脉。在中。 结络 如黍米。刺之血射以黑。见赤血而已。次注曰。中则委中穴。灵枢曰。膀胱合入于委中央。 又曰。若脉陷。取委中央。并入一名。资生。引甄权曰。曲内。 委阳(素问)三焦下输。在足于太阳之前。少阳之后。出于中外廉。名曰委阳。是太阳 络也。 手少阳经也。三焦者。足少阳太阴之所将太阳之别也。上踝五寸。别入贯肠。出于委阳。 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灵枢)屈伸而索之。(同上)膝腕横纹尖。(入门) 按四时气篇云。邪在三焦约。取之太阳大络。甲乙。索。作取。足太阳之阳。旧作指。 今据 甲乙及诸书订之。前。千金翼。资生。作后。而无少阳之后四字。盖脱文也。甲乙。外廉下 有两筋间。扶承下六寸。此足太阳之别络也。屈身而取之之文扶承是承扶之穴。千金。资生。 圣济等。并作扶承。详于承扶下。扶承下六寸。千金。外台。资生。圣济等皆从之。然承扶 下 六寸者。殷门穴也。殷门注曰。肉下六寸肉。承扶一名也。因知承扶下六寸五字。殷门 之注。误写于兹也。否则扶承二字。殷门之讹。故不取也。屈身是屈伸之讹。外台。入门。 同。 资生。类经。吴文炳。宝鉴。医统。金鉴。既作屈伸是也。委阳。实在委中之外。两筋间。 不 问分寸自明。委。屈也。委阳名义。固然故扶承下六寸五字。为衍文次注曰。去臀下横纹 六 寸。亦承甲乙谬。医学纲目曰。详铜人云。委阳。在承扶下六寸。以今经文考之。当一尺六 寸 。盖铜人说。始于甲乙。甲乙之说。乃脱简而脱去一尺二字也。今按其取穴是。虽然甲乙等 。必取近穴以注释。故言外廉。岂历殷门。浮而取诸承扶乎。未见经注用尺余。聚英。 六寸。作二寸六分。医统。吴文炳。作一寸六分。不可解矣。入门。作委中外二寸。凿矣。诸 家于经注。读承扶下六寸字。而不读中外廉字。此何心哉。注证发微。削中外廉字。其 疏谬最甚。次注。谓浮穴上侧也者。亦误矣。 浮(甲乙)委阳上一寸。屈膝得之(甲乙)外廉横纹上。一寸。(增注) 按后人不知甲乙委阳注有衍文。于承扶下五寸。取此穴者。妄也。甲乙。为屈膝得之。 可以证也。千金。千金翼。作展足。外台。资生。发挥。聚英。宝鉴。作展膝。非。 殷门(甲乙)肉下六寸(甲乙)膝后上。两筋之间。去臀下横纹六寸。(次注)禁灸(入 门) 按肉者。承扶一名。大成。作浮下三寸。非也。 承扶(甲乙)一名肉。一名阴关。一名皮部。(甲乙)尻臀下。股阴肿上约纹中。(甲乙) 禁灸(入门) 按千金。千金翼。明堂。资生。大全。入门。作扶承。承扶。扶承。混称通用。千金。 千金翼 。作股阴下纹中。注曰。一云。尻臀下陷纹中。外台。作股阴上冲纹中。一云。股阴下冲纹 中。明堂。作尻臀下衡纹中。聚英。作股阴上衡纹中。入门。作横纹中。资生。肿。作冲。 按肿。恐衍。衡。集韵。与横通。冲。说文通道也。其义似通。然未见指约纹而为冲纹者。 冲。疑衡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