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方云。黄帝曰。灸不三分。是谓徒冤。炷务大也。小弱乃小作之(又云。小儿七日
以上
周年已还。不过七壮。炷如雀粪)。明堂下经云。凡灸。欲艾炷若根下广三分。若不三分
即火气不能远达。病未能愈。则是艾炷欲其大。惟头与四支则艾炷欲其小。明堂上经乃云
艾炷根据竹筋头作。其病脉粗细状如线。但令当脉灸之。如雀粪大炷。亦能愈疾。又有一途
如腹内疝瘕癖块伏梁气等。惟须大艾炷。故短剧曰。腹背烂烧四支。则但去风邪而已。
如巨阙鸠尾。虽是胸腹穴。灸之。不过四七炷。只根据竹筋头大。但令正当脉灸之。艾炷若大
复灸多。其人永无心力。如头上灸多。令人失精神。臂脚灸多。令人血脉枯竭。四肢细而
无力。既失精神。又
加于细。令人短寿。此论甚当。故备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