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针大要。诊脉后先辨其表里虚实寒热。久病暴病。阳盛阴虚。阴盛阳虚。或病六 腑。或病五脏。五脏有疾。当取大渊大陵太冲太白太溪诸原穴(本名俞穴)。针以出 病。藉用谷气托邪外出。故灵枢法天篇称九针十二原也。五脏痼疾。有外来者。有内生 者。有相传者。有阻碍部分者。用针手法。各有不同。经云。五脏之有疾也。譬犹刺 也。犹污也。犹结也。犹也。刺虽久。犹可拔。邪自外来者。泻之而已。污虽久。犹 可雪。邪自内生。纵横传播。或补母。或泻子。或取其胜者而泻之之谓。结虽久。犹可 解。虽久。犹可决。此即刺法论中上升下降。升之者。均须待时。解结之谓。降之 者。折其所胜。勿须待时。决之谓。详见升降手法篇。不再赘。 六腑有疾。六腑为阳。五脏为阴。背为阳。腹为阴。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 盖腹为阴部。有阳明胃肠之病者。正往勿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盖阳明多气多血。 大泻之尽除其邪。日二刺之。亦无损于正也。 六淫之邪。病在三阴三阳。人迎脉大于寸口。寸口脉大于人迎。此即阳盛阴虚阴盛 阳虚之鉴别。再有一盛二盛三盛之分。详前用针脉法。 久病暴病。如中风历节之痼疾。须用子午捣臼(一)最繁难之手法。急痧卒然倒 仆。当刺指井见血。急则急之。缓则缓之。此迥然有别也。 新病在表者。当浅刺之。阳经取陷。针陷脉(二)则外邪立除。针中脉(二)则浊 气除。针太深则邪气反沉。气之在脉。邪气在上。浊气(二)在中。清气(二)在下。 清者为营。浊者为卫。浅病近于 卫。用针不必损其营。不可不辨。如病入里。则当深针之。停针候气。辨其寒热虚实。详补泻寒热各篇。排邪得宜。病 可立愈。经云。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