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广之人。有于端午日午时捉虺蛇蜈蚣虾蟆三物同贮一器。任其自相食啖俟一物独存。 毒于饮食中啖之。少则待以岁月。食尽五脏而后死。死则流毒于旁人。亦成此病。多则数日 即死。其症心腹绞痛。如有虫咬。吐下恶血。如猪肝烂肉。若不早治。百无一生。此之谓蛊 病。一中毒不论年之远近。但取煮熟鸡子。插金银簪于内口含鸡子一食顷。簪卵俱黑者是毒。否则非也。 国中毒方青木香(一两)水煎一碗空心吃之可吐。如不吐。至三服必吐。 不拘新久中毒方。雄黄朱砂(各五钱研细)藜芦(一钱○吃此药不可吃酒凡人参沙参 元参细辛赤白芍吃藜芦前后俱忌吃)巴豆(去壳细皮及油用霜三分)共为末。蜜丸梧子大。 每服(五分)空心姜汤下。后当泻去恶物。如烦闷。吃生鸭血。或煮鸭汤饮之。即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