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人前发际不明者。取眉心直上行三寸。后发际不明者 。取 大椎上行三寸。(详见骨度)前后俱不明者。眉心起至大椎。共折作一尺八寸。头部直寸法根据 此。横寸法。以眼内角至外角。此为一寸 (按足太阳经曲差开督脉神庭一寸半。足少阳经本神开曲差一寸半。足阳明经头维开本 神一 寸半。自神庭至头维共得四寸半。皆以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折法取之眼内角至外角为 一寸。不能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