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生》云∶凡灸当先阳后阴,言从头向左而渐下,次从头向右而渐下,先上后下。 《明堂》云∶先灸上,后灸下,先灸少,后灸多,皆宜审之。王节斋曰∶灸火须自上而 下,不可先灸下,后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