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蛊毒。) 此淫术也,岭南、闽、广有之,而福之古田、长溪为最,乃于饮食中行厌胜之法,鱼肉 能反 之乡,饮食当先以银器试之,有毒即黑。或用犀角搅试,有毒则起白沫。又验中蛊之法, 吐 如火炽者,此中蛊也。胸膈痛毒在上,则服白矾。升麻以吐之。膈下痛,毒在下,则以米汤 调郁金末二、三钱服以泻之,或将三味合服,不吐即下。(宋李巽岩侍郎,为雷州推官,鞫 得此方,活人无算。载范石湖集) 一、虾蟆蛊、蝌蚪蛊,其证心腹胀痛,口干思水,不能饮食,闷喘。用车辖脂半斤,热 酒渐渐服之,其蛊自出。 一、蛇蛊,饮食中得之,咽中如有物,咽不下,吐不出,心下热闷。用马兜铃一两煎服 即吐出。 一、金蚕蛊,用石榴根皮煎汁饮。 一、中蛊吐血,或下血如鹅肝,或心腹急疼,如有物咬,不即治者死。用败鼓皮烧灰酒 服二钱,或小麦面三合,分为三服,以冷水调下,半日服尽,下蛊即愈。
    附五种蛊毒方
     雄黄麝香(等分) 上共末,用生羊肺如指大,以刀切开纳药末两匙在内,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