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胀浮大是出厄。虚小命殂须努力。 腹胀之病。有寒有热。有虚有实。有久有暴。病证不同。治法各异。大抵皆 由于阳气外虚。阴气内积。诊得其脉浮大。则阳气尚不甚虚。阴气犹不 甚积。且诸阳为表。阳气易已。故曰出厄。若脉虚小。则脾胃已虚。病当在 里。诸里为阴。阴病难已。故曰命殂。 按巢氏病源曰。腹痛者。由阳气外虚。阴气内积故也。阳气内虚。受风冷 邪气。风冷。阴气也。冷积于脏腑之间不散。与脾气相壅。虚则胀。故腹满 而气微喘。诊其脉。右手寸口气口以前。手阳明经也。脉浮为阳。按之牢 强。谓之为实。阳实者。病腹满气喘嗽。左手关上脉。足少阳经也。阴实者。 病腹胀满。烦扰不得卧也。关脉实。则腹满响。关上脉浮而大。风在胃内。 腹胀急。心内澹澹。食欲呕逆。关脉浮。腹满不欲食。脉浮为是虚满。左手 尺中。神门以后脉。足少阴经。沉者为阴。阴实者。病苦小腹满。左手尺中 阴实者。肾实也。苦腹胀善鸣。左手关后。尺中脉浮为阳。阳实者。膀胱实 也。苦少腹满。引腰痛。脉来外涩者。为奔腹胀满也。病苦腹满而喘。脉反 滑利而沉。皆为逆。死不治。腹胀脉浮者生。虚小者死。其汤熨针石。别有 正方。 下利微小却为生。脉大浮洪无瘥日。 下利之证。虽在脾肾。其见证在于大肠。大肠属庚金。脉若微小。则火犹 不甚。而庚金无伤。故曰生。若遇浮大而洪。则为丙火来克庚金。其邪方 炽。故曰无瘥日也。 按儒门事亲云。肠下脓血。脉沉小流通者佳。数疾且大有热者死。经 云。肠便血。身热则死。寒则生。又云。肠下白沫。脉沉则生。浮则死。又 云。肠下脓血。脉悬绝则死。滑大则生。又云。肠之属。身热脉不悬。绝 滑大者生。悬涩者死。以藏期之。又云。肠筋挛。其脉小细。安静者生。浮 大紧者死。洞泄食不化。不得留下。脓血。脉微小速者生。紧息者死。又云 泄注。脉缓明小结者生。浮大数者死。 恍惚之病定癫狂。其脉实牢保安吉。寸关尺奇沉细时。如此未闻人救得。 五十九难曰。狂癫之病。何以别之。然。狂之始发。少卧而不饥。自高贤也。 自辨智也。自贵倨也。妄笑好歌乐。妄行不休是也。癫病始发。意不乐。直 视僵仆。其脉三部阴阳俱盛。经言如此。所谓阴阳俱盛者。即诀所谓实 牢也。若寸关尺部沉细。是于三部阴阳俱盛。相反则正气已衰。故云未 闻人救得也。戴起宗脉诀刊误。复引难经重阴为癫。谓阴部内见沉涩 微短脉。是阳脉不见。而阴独盛。故为癫疾。殊失难经之旨矣。何也。据刊 误之意。盛字当作甚字。若仍作或字。则非沉涩微短可知矣。 按二十难云。重阳者狂。重阴者癫。疑于五十九难中错简者。脉经云。诊 得癫疾。虚则可治。实则死。又云。癫疾脉实坚者生。脉沉细小者死。又云。 癫疾脉搏大滑者。久久自已。其沉小急实不可治。小坚急。亦不可治。 巢氏病源云。脉虚则可治。实则死。又云。紧弦实牢者生。脉细小者死。 消渴脉数大者活。虚小命殂厄难脱。 数大者。阳有余而阴不足。尚可补阴以配阳。若脉虚小。则阴阳俱亏。求 其厄脱。不亦难乎。 按经云。消渴脉数大者生。细小浮短者死。又云。消渴脉沉小者生。实坚 大者死。 水气浮大得延生。沉细应当是死别。 经云。少阴何以主肾。肾何以主水。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 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皆积水也。又曰。肾何以 能聚水而生病。曰。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聚水从其类也。上下溢 于皮肤。故为肿。肿者。聚水而生病也。经言如此。究之由于脾土虚 弱。不能制肾水。以至泛滥皮肤而为病。若脉浮大。尚有可生之理。盖浮 属风。大属火。风与火皆能耗水。况浮大为阳。阳病易已。脉若沉细。沉细 为阴水。则水愈横流而土愈飘没。其不至于死也。盖亦鲜矣。 按脉经云。水病脉洪大可治。微细者不可治之。云水病胀闭。其脉浮大 软者生。沉细虚小者死。又云。水病腹大如鼓。脉实者生。虚者死。 霍乱之候脉微迟。气少不语大难医。三部浮洪必救得。古今课定更无疑。 巢氏病源曰。诊其脉来代者霍乱。又曰。脉代而绝者亦霍乱。霍乱脉大 可治。微细不可治。霍乱吐下脉迟气息劣。口不欲言者。不可治。观巢氏 之说。正与脉诀相符。非为臆说。戴起宗刊误。谓脉经所无。以脉诀为自 创之例。何其谬哉。而刊误所论。皆循纸上筌蹄。并未临证消息之耳。夫 霍乱者。乃冷热不和。清浊相干。以致卒然心腹绞痛。其疾挥霍撩乱。故 名霍乱。其始发也。则乱于里。甚则手足厥逆。而脉沉伏。不足为怪。将解。 则循手足阳明之窍以出。在上则吐。在下则泻。其脉渐复而出矣。若不 吐不泻。脉亦不出。手足厥逆。目闭而不欲言。此为阴霍乱。乃危证也。若 内服大温之剂。外用灸关元气海之法。亦有能活者。 鼻衄吐血沉细宜。忽然浮大即倾危。 血虚。脉虚。理也。今吐衄二病。皆失血之证也。血既去。其脉当沉细无力。 今反见浮大。浮大属火。乃火逼血而错经妄行。无巳时也。 病患脉健不用治。健人脉病号行尸。 所谓不用治者。乃不治自愈也。前诀形证相反。歌云健人脉病号行尸。 病患脉健亦如之。所谓亦如之者。即内经所云。形肉已脱。九候虽调犹 死也。此诀所云。正恐后人滞于前诀。而复歌曰。病患脉健不用治。健人 脉病号行尸。亦得经所云。形肉有余。脉气不足死。脉气有余。形肉不足 生。又仲景曰。脉病患不病。名曰行尺。以无生气。卒眩仆不识人则死。人 病脉不病。名曰内虚。以无谷神虽因无苦。刊误亦知有此二说。乃不为 此诀之释。而故为前诀之释。其偷心为何如也。 按脉经云。人病脉不病者生。脉病患不病者死。 心腹痛脉沉细宜。浮大弦长命必殂。 巢元方曰。心腹痛者。由脏腑虚弱。风寒客于其间。邪气发作。与正气相 击。上冲于心。则心痛。下攻于腹。则腹痛。上下相攻。故心腹绞痛气不得 息。诊其脉。左手寸口人迎以前脉。手少阴经也。沉者为阴。阴虚者病苦 心腹痛。难以言心。如寒伏心腹痛不得息。脉沉小者生。大疾者死。 心腹痛脉沉细小者生。浮大而疾者死。刊误引用巢氏病源而不及此。 是诚何心哉。 按经云。心腹痛。痛不得息。脉细小迟者生。坚大疾者死。 顿痛短涩应须死。浮滑风痰必易除。 头为诸阳之会。其痛因不一也。短涩为阴脉。故非所宜。若脉见浮滑。浮 则为风。滑则为痰。驱逐风痰。其病自已。故曰。必易除也。 按经言。形脉与病相反者死。奈何。然。病若头痛目痛。脉反短涩者死。 中风口噤迟浮吉。急实大数三魂孤。 巢氏病源曰。诸阳经皆在于头。三阳之经。并络入颔颊。夹于口。诸阳为 风寒所客。则筋急。故口噤不开也。诊其脉迟者生。准绳云。风邪中人。六 脉多沉伏。亦有脉随气奔指下洪盛者。迟浮吉。坚大急疾凶。大抵中风 之证。风火居多。绀珠经曰。以火为本。以风为标。心火暴甚。肾水必衰。肺 金既摧。肝木自旺。如脉浮而迟。浮则风犹在表。迟则火犹不炽。故以为 吉。若急实大数。则风火炽盛。而中藏入里矣。其病必凶也。 鱼口气粗难得瘥。面赤如妆不久居。 脉经云。病患口如鱼口。不能复闭。而气出多不反者死。是人身之元气。 不得归于丹田。奔越而上。故口如鱼口而气粗也。面赤如妆者。虚阳载 上也。 中气发直口吐沫。 张世贤曰。发乃血之余。心不能生血。发必焦枯梗直。涎乃脾之液。脾绝 则涎不收摄。故涎从口中吐出也。 喷药闷乱起复苏。 范曰。咽主咽物。咽为胃之系。下连胃脘。为水谷之道路。胃经为风痰 所扰。闷乱而药不下咽。喷吐于其外。岂可望有苏醒之期。张世贤释起 当作岂。愚谓亦不必改。诀之意。皆言有时闷乱。有时苏醒。暂开复闭。终 为不起之证也。 咽喉拽锯水鸡响。 咽喉者。气之道路也。风痰壅塞。道路窒碍。故作水鸡之声也。 摇头上窜气长嘘。 凡人之头。犹木之梢。火之尖也。风火相煽。故摇头上窜。张世贤曰。气长 嘘出多入少。皆真元散失之候也。 病患头面青黑暗。 青属肝。黑属肾。倘色明润。犹有可生之理。更加惨暗。则肝肾已绝矣。 汗透毛端恰似珠。 经曰。六阳气俱绝者。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 如贯珠。转出不流。则气先死。 眼小目瞪不须治。 经云。睛不转而仰视。此太阳已绝。 诈汗如油不可苏。 别本诈字为作字。若根据油字义。当作榨汗。言阴阳相离。逼迫其汗以外 泄。如油之滑而不流也。已其并中风死候也。 内实胀腹痛满盈。心下牢强干呕频。手足烦热脉沉细。大小便涩死多真。 肚腹胀满而痛。心下牢强而呕。手足烦热。而大小便涩。池氏谓其内实 结绝。气不宣通。若脉大有力。下之犹有可生之理。今脉反见沉细。则又 不可下。是阳证而见阴脉也。死可知矣。 外实内热吐相连。下清注谷转难安。忽然诊得脉洪大。莫费神功定不痊。 外实者。表实而无汗。则热气不得外泄。而内迫肠胃。迫于胃故呕。迫于 肠故下利清谷。肠与胃。手足阳明也。阳明为燥金。反见洪大之脉。是火 来克金。鬼克之邪也。望其痊也难矣。张世贤曰。既泻之后。脉当细小。反 得洪大。此为不治之证。勿听子以内热字疑为冷字。非也。 内外俱虚身冷寒。汗出如珠微呕烦。忽然手足脉厥逆。体不安宁必死拼。 勿听子曰。阴盛阳绝则外寒。故汗出如珠而不流。无阳则四肢逆冷。致 脾胃无所养。故呕烦。此恶候也。问得脉实而滑。尚有可生之理。谓阴病 见阳脉者生也。愚谓身体手足冷。而厥且汗出不止。此阳将脱也。若人 安静而不呕烦。脉虽弱而不至悬绝。犹可温而兴也。加以烦躁不宁而 呕。则又不可以用辛温之剂。不死奚待也。 按脉经云。内外俱虚。身体冷而汗出。微呕而烦扰。手足厥逆。体不安静 者死。 上气喘急候何宁。手足温暖净滑生。反得寒涩脉厥逆。必知归死命须倾。 巢元方曰。肺主于气。若肺气虚实不调。或暴为风邢所乘。则腑脏不利。 经络痞涩。气不宣和。则上气也。又曰。喘息低抑其脉滑。手足温者生。涩 而四末寒者。死也。愚按上气喘息之人。手足寒者。十居其半。若脉不大 不小。得汤火而手足即温。其气稍缓者。未必尽死。若手足寒而脉涩小。 得汤火而犹寒者。其死无疑矣。 按脉经云。上气喘息仰昂。其脉滑。手足温者生。脉涩四肢寒者死。又云。 上气脉数者死。谓其形损故也。又云。上气注液。其脉虚。宁宁伏匿者生。 坚强者死。又云。寒气上攻。脉实而顺滑者生。实而逆涩则死。注太素云。 寒气暴上满实如何。曰实而滑则生。实而逆则死矣。其形尽满如何。曰 举形尽满者。脉急大坚。尺满而不应如是者。顺则生。逆则死。何为顺则 生。逆则死。曰所谓顺者。手足温也。谓逆者。手足寒也。 咳而尿血羸瘦形。其脉疾大必难任。 巢氏曰。肺咳之状。咳而喘息有音声。甚则咳血。又曰。心主血。与小肠合。 若心家有热结于小肠。故小便血也。愚谓咳。心火乘肺也。尿血。心火传 于小肠也。咳而尿血。以至羸瘦。则病已剧矣。倘脉缓而小。则金不受火 克。而咳可已。肺为水之上源。源清则流洁。而尿血可愈。形虽羸瘦。犹有 望其生也。今脉反见疾大。则火愈炽。而咳愈增。而小便愈血。欲其生也 难矣。 唾血之脉沉弱吉。忽若实大死来侵。 唾血与前鼻衄吐血不同。前之吐血为。呕吐之吐。此之唾血。为唾中见 血。圣济总录论曰。邪热熏于肺。则损肺。恚怒气逆。伤于肝。则损肝。肺肝 伤动。故令人唾血。如唾中有若红缕者。属肺藏。如胁下先苦痛。而后唾 血者。属肝经。俱可折而治之。用紫菀汤。蒲黄散。巢氏病源。复有关上脉 微芤为伤肝以唾血。脉沉弱者生。牢实者死。 按脉经云。吐血衄血。脉滑小弱者生。实大者死。又云。唾血脉紧强者死。 滑者生。又云。吐血而咳上气。其脉数有热。不得卧者死。 上气浮肿肩息频。浮滑之脉即相成。忽然微细难应救。神功用尽也无生。 巢氏病源曰。肺主于气。候身之皮毛。而气之行。循环脏腑。流通经络。若 外为邪所乘。则肤腠闭密。使气内壅。与津液相并。不得洪越。故上气而 身肿也。经云。上气面浮肿肩息。其脉大不治。加利必死。今诀云。微细难 救。似与脉经相悖。不知脉经所云大不治者。以其上气浮肿属肺病。浮 大属火。火能克金。故云大不治。加利必死者。利则大肠亦病。脏与腑俱 伤。庚与辛俱绝也。今诀所云。浮滑相成者。浮则为风。滑则为痰。风痰上 攻。壅塞气道。去其风痰。则上气自平矣。若微细。则元阳之气衰于下。无 根之气逆于上。欲其救也难矣。 中恶腹胀紧细生。若得浮大命逡巡。 巢元方云。中恶者。是人精神衰弱。为鬼神之气。卒中之也。夫人阴阳顺 理。荣卫调平。神守则强。邪不干正。若将摄失。宜精神衰弱。便中鬼毒之 气。其状卒然心腹刺痛。闷乱犹死。凡卒中恶。腹大而满者。诊其脉紧大 而浮者死。紧细而微者生。又中恶吐血数升。脉沉数细者死。浮焱如疾 者生。脉经云。卒中恶吐血数升。脉沉数细者死。浮大疾快者生。又曰。卒 中恶腹大。四肢满。脉大而缓者生。紧大而浮者死。紧细而微者亦生。愚 按中恶。乃阴邪之气也。夫里阴也。血阴也。先入里而伤血。从其类也。故 经云。中恶吐血数升。脉沉数细者死。受鬼毒之气。阴血既伤。邪气当循 窍而出。今脉反沉细而数。沉细则阴已大伤。数则毒犹在里。故曰死也。 若浮大疾快。邪气已出。而内无遗留。故曰生也。经中又云。卒中恶腹大。 四肢满。脉大而缓者生。紧大而浮者死。紧细而微者亦生。正与此诀相 合。夫中恶而至腹胀。邪已在里。若脉紧细。则毒犹不甚。故曰生。若脉浮 大。则既伤其阴。复戕其阳。安得而不命逡巡也。或难曰。上文既云浮大 疾快者生。又曰。紧大而浮者死。何前后之相违也。不知前所云者。其血 吐则毒瓦斯循窍而外出。故脉宜浮大疾快。后所云者。腹胀四肢满。毒在 里。紧大而浮者死。紧细而微者亦生。紧大而浮。既伤其阴。复伤其阳也。 紧细而微者。阴阳犹不甚也。 金疮血盛虚细活。急疾大数必危身。 凡遇金疮之证。须审去血盛与不盛。如去血不盛。其脉不必定欲虚细 也。张世贤曰。金疮刀刃所伤之疮也。血盛。去血多也。血既出多。脉当虚 细。反得急疾数大。风热乘之。其身之所以危也。 按经云。金疮血出太多。其脉虚细者生。实数大者死。又云。金疮出血。脉 沉小者生。浮大者死。又云。斫疮出血一二石。脉来大二十日死。又云。斫 刺俱有。病多少血出不自止者。七日死。滑细者生。又按金疮一证。最为 切要。如两人相争。其人自刎其颈。性命在于顷刻。两家之存亡系焉。倘 能救活。其功不小。金疮之方最多。求其万全。盖亦鲜矣。庸医无指。每用 活鸡皮敷之。究无一效。后余求得一方。屡试屡验。将药一上。其痛立止。 其血立止。真奇方也。况药品平常易制。如人刎颈气颡已断。将丝线缝 拢。以药末掺之。将软绢围定。不过数次。即能痊活。故不敢闭天之宝。谨 以告诸同人。其方用生松香为末六两。生半夏为末。四两。二共再碾候 用。至于些小金疮。不足论矣。 凡脉尺寸紧数形。又似钗直吐转增。此患蛊毒急须救。速求神药命应停。 按蛊字从虫从皿。是合聚虫蛇之类。以器皿盛之。任其相啖食。余一存 者。名为蛊。能变化为毒害人。有事之者。以毒害人。多因饮食内行之。中 其毒者。其状心痛如被物。或时面目清黄。变化无常。先伤于膈上。则 吐血。食人五脏。下血瘀黑。如烂鸡肝。如不急治之。食脏腑至尽。则死。诊 其脉尺寸紧数。是其候也。旦起取井花水未食前当令病患唾水内。唾 如柱脚直下沉者。是蛊毒。沉散不至下者。是草毒。治之之法。如败鼓皮、 石榴皮、苦瓠瓤、胡荽根、车辖脂、刺皮、牡丹根、胡荽子、蚯蚓之类。按方 治之。或有生者。张世贤释谓钗直如转索。肝气盛也。吐转增。脾气衰也。 木盛则脾绝。其死定无疑。其说恐亦未当。 按经云。三部脉坚而数。如银钗股。蛊毒病必死。数而软。蛊毒病得之生。 中毒洪大脉应生。细微之脉必危倾。吐血但出不能止。命应难返没痊平。 熊宗立将此诀连属上文。非也。上四句言中蛊毒。此四句言中饮食药 饵之毒。其意盖曰。凡中毒者。其脉若洪大。则本人之元气。尚能胜毒。故 曰生脉。若沉细。则本人之元气。不能胜毒。故曰危也。若吐血不止。则不 论脉之洪大沉细。即当以死断之。何也。心为君。其主血脉。毒虽中而未 见血。则毒在肠胃。其毒尚缓。或吐或下而解矣。若吐血不止。则毒直犯 心君。则其死必矣。戴氏谓他证失血。皆以沉细为生。惟中毒吐血。以洪 大为生。其误甚矣。(按经云。人为百药所中伤。脉浮涩而疾者生。微 细者死。洪大而迟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