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柴胡为阴,必阴气不舒,致阳气不达者,乃为恰对。若阴已虚者,阳方无倚而欲 越, 更用升阳发散,是速其毙矣。故凡元气下脱,病属虚,而气升者,忌之。呕吐及阴虚发热 ,火炽炎上,不因血凝气阻为寒热者,近此正如砒鸩之毒也。疟非少阳经者勿用。治疟必用 柴胡,其说误解。恶皂角,畏女菀、藜芦。 〔利〕苦微寒,入肝、胆、三焦、心包四经,为少阳表药,故治疟发表和里退热,主清 阳上 行;解郁调经,宣畅气血,主阳气下陷。治上焦肝气,前胡半夏为使;行三焦胆经,黄芩为 佐;行心包肝经,黄连为佐。 〔修治〕二月八月采得,去须及头,用铜刀削去赤薄皮少许,以粗布拭净,切用。勿令 犯火 ,立使无效也。酒炒则升,蜜炒则和。按柴胡有二种∶色白黄而大者,为银胡,以劳疟骨蒸 虚劳疳热;色微黑者,以解表发散。本经无分别,但用银州者为最,则知其优于升散,而非 除虚热之药明矣,衍义所载甚详,故表而分之。 〔附录一〕 李中梓云∶柴胡,少阳经半表半里之药。病在太阳者,服之太早,则引贼入门;病在阴 经者 ,复用柴胡,则重伤其表。世俗不知柴胡之用,每遇伤寒传经未明,以柴胡汤为不汗不吐不 下,可以藏拙,辄混用之,杀人不可胜数矣。劳证惟在肝经者用之。若气虚者不过些小助参 ,非用柴胡退热也。若遇劳证,便用柴胡,不死安待。惟此一味,贻祸极多,表而出之。 〔附录二〕 温病忌用柴胡论(山阳丁寿昌撰)温病四时皆有而春令尤甚。经云∶冬伤于寒春必病温。 凡冬 令受寒,即时发者为伤寒;不即时发,留连于经络,至春则寒化为热而为病温。伤寒者,伤 于寒也,是为阴伤阳,当助其阳,治以辛温。温病者,伤于温也。是为阳伤阴,当救其阴, 治以甘寒。凡温病初起或外感风寒,如荆防薄杏之类不妨少用,而佐以甘寒之品,清热养阴 。外感本轻,而身热不退、或初起脉洪、口中作渴,则是温病而非伤寒。一切辛温解表之药 ,皆不可用。轻者用桑菊饮,重者用银翘散,温病夹有斑疹者用犀角地黄汤,口渴脉洪壮热 日甚者用白虎汤,脉虚者加人参,舌有芒刺、身热脉沉、神昏谵语、六七日不大解者用大小 调胃承气汤。视人之强弱,病之缓急,酌量用之。此在淮阴吴鞠通先生所撰《温病条辨》中 言之最悉。医家但留心此书,按症服药,自无差谬。《温病条辨》中力戒温病不可用辛温发 表,而柴胡为尤甚,何也?柴胡入足少阳,为发表升阳之剂。温病初起,在太阳,而本病则 在阳明,用柴胡则引入少阳,谓之诛伐无过。且当春少阳司令之际,人多病温。温病者,阳 伤 阴也。当救其阴,而反以柴胡升少阳之气,益助其阳,阳火上腾,则阴水下涸。是以柴胡下 咽,则大汗神昏,遂成不治之症。汗者阴液。汗能亡阳,亦能亡阴。无汗而强发其汗,伤阴 而重亡其阴。温病用柴胡,杀人不旋踵。余目击心伤,因撰此论以示人。惟愿留心斯道者, 不吝改过。普发慈心,少用一剂柴胡即多活一人性命。即不得已而用表散,柴胡之外,药品 尚多,治以辛凉,佐以甘寒,庶不至重伤其阴,致变他症。有病之家,亦宜慎重。凡药用柴 胡及辛温发表重剂,皆弃而不用,亦保安性命之一道也。 〔附录三〕 案∶柴胡之有副作用,与不同品种之有毒性,近年来屡有报道。如《煤矿医学》(3-4) 25, 1980,载柴胡注射液过敏回应报告。《中华内科杂志》(812)130-1979,药 物不良回应的综 合报道中,亦载柴胡注射液之毒性回应。又如《黑龙江医药》15:48,1978,谈到 大叶柴胡 有毒,曾引起死亡事故。黑龙江祖国医学研究所,曾有大叶柴胡毒性之探讨,记载有三例因 严重中毒而死亡。特附录于此,提起有关方面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