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禀苦寒之性,虑伤胃气而伤血,凡脾胃虚弱,及血虚发热者忌之。能泻有余之火, 心 肺无邪热者忌。心腹痛不因火者尤忌。小便不通,由于膀胱虚无气以化,而非热结小肠者亦 不可用。疮疡因气血虚,不能收敛,则为久冷败疮,非温暖补益之剂则不愈。所谓既溃之后 ,一毫寒药不可用是也。世人每以治血,不知血得寒则凝,反为败症。 〔利〕苦寒,清心肺脾胃,治胸中懊而安眠卧。疏脐下血滞而利小便。泻三焦之火, 使屈 曲下行。 栀皮苦寒性减,而清肤热之用长。 〔修治〕九月采实曝干,洗去黄浆,生用吐胃中邪热,当以伤寒类方参看,炒黑止血, 姜汁 炒止烦呕,内热用仁,表热用皮。苦寒之品,宜于实热者,盖伐生气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