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杨梅结毒\p04-a55a117.bmp\r 此疮结毒于生梅疮之后。或数年三五十年。皆因毒未发之净也。亦有父母生而遗及子孙。或自身 结之甚毒亦甚。结之微毒亦微。始则筋骨疼痛。三两月知则表托解毒之药。再以艾火灸之则安。法见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