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却。刺入二寸。此太阳经伤也。 趺、蹲踞也。蹶、颠踬也。趺蹶者。盖言立则能持。若蹲踞而趺。则颠踬而蹶。从俯覆矣。与诸经之言蹶者大殊。 旧 注。引痿厥、踝厥。误甚。其人能前不能却二句。正言所以趺蹶之故。刺入二寸两句。又言所以能前不能却 之因也。前却。指一身之可以曲折处而言。前如脚凹环跳。凡能曲而折向前者即是。却如腿弯项后。凡能曲 而折向后者即是。盖谓趺而致蹶之故。因其人之脚凹环跳。但能前折。而腿弯项后。不能却折。故欲趺下。则 腿弯强直。但任其能前者而蹶。从俯覆矣。所以然者。太阳之经脉。由项后历背部。而下行腿肚。缠足外之 后侧者也。太阳之经气通畅。则和软而能却。今不能却者。此必刺足肚之肉诸穴。深入二寸。以致伤其经 血经气。故强直趺蹶。则芍药附子。芍药甘草诸汤。可变通加减。而施其治矣。以其不能却。故知伤在身后之 太阳。以其蹶由下部。故知刺伤太阳之肉。仲景诊法之细密何如哉。俗解以刺入二寸。谓是趺蹶之 治法。诚如所言。以仲景之文例推之。当曰。此太阳经伤也。刺云云矣。且按王太仆所注针刺。及针灸大成。 除环跳肉浓穴深。刺入经寸之外。余无有至二寸者。若以为治例。则误人无限矣。足肚之白肉曰。凡委 中、承山、飞扬、等穴。其附于者。俱以深入为禁可知。 病患常以手指臂肿动。此人身体者。藜芦甘草汤主之。(方缺) 此经络之气上虚。而胃中湿热之火外贯之候也。盖经络之气上虚。故手指及臂俱肿。湿热之火外贯。故气 机流注而自动也。然必其人身体跳动。当有流移薄疾之候。方为确切。以大寒善吐之藜芦为主。而以 甘浮之甘草托之。则寒能去火。吐能去湿。且一吐而提其气以上实外实。则经络之因虚而肿动。及者俱愈矣。 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者。鸡屎白散主之。
    鸡屎白散方
    鸡屎白。 上一味。为末。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温服。 阳气之柔者养筋。阳虚故筋如纽转而坚痛。又阳亲于上。足下阳气尝少。故转筋之病。臂少而足多也。脉上 下行。气虚不能外鼓。但从寸及尺。伏行往来之谓。气衰则微。气削则弦。故上下行之脉体。微而且弦也。腹为 肠胃之所托。悍气之根蒂也。转筋入腹。则其气更虚可知。鸡于卦为巽。而立东南之位。得生气向明之用。鸡 屎通肠胃之气。而其白尤为阳气之所化。以之主转筋之入腹。则通肠胃之精悍。以柔养筋脉之义也。 阴狐疝气者。偏有大小。时时上下。蜘蛛散主之。
    蜘蛛散方
    蜘蛛(十四枚熬焦)桂枝(半两) 上二味。为散。取八分一匕。饮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疝详寒疝下。狐疝者。言其出没无定。如妖狐之象。即下文大小上下之义。曰阴狐疝者。单指前阴之睾丸而 言。所以分别五脏之疝也。肾为水脏。阳气最贵。而与阴寒相召。阳气偏有虚实。虚者寒气贯之而偏大。实者 阳气自治而偏小矣。又阳主提挚。气虚不能自举。故卧则上入少腹。起则下坠囊中矣。蜘蛛腹大。为下入少 腹之专药。且性主提携束缚。以辛温生气之桂枝为配。则温补关元气海之阳神。以驱客寒。得升举收煞之 功用。以坚弛坠。阴狐疝病宁有不愈者哉。 问曰。病腹痛。有虫。其脉何以别之。师曰。腹中痛。其脉当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虫。 此言病虫之脉也。盖谓腹痛之因颇多。若因病虫而痛。其脉当以何者为分别也。师言沉为在里。腹中病。其 脉当以沉应。又弦为急痛。腹中痛。其脉当以沉而且弦应。今不沉弦而反洪大。洪大者。气乱之诊。故知有虫。 以扰乱其气而作痛。与风寒积滞之脉不同也。 蛔虫之为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甘草粉蜜汤主之。
    甘草粉蜜汤方
    甘草(二两)粉(一两)蜜(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瘥即止。 此与下文两条。俱言病虫之治例。但下条责在脏寒。脏寒而蛔上膈上。故烦而厥。温之而蛔下安。则愈。故乌 梅丸除温脏之外。但用辛辣酸苦等味。令其俯首蜷缩而已。此为饮食相犯而生之蛔。责在虫多。虫多则胃 系缓而廉泉开。故吐涎。上扰胃脘。胃脘上当心部。故如心痛。虫动而自疲。则伏为休养。故发作有时。毒药、虫 所不食。故不止。是非去其虫不可也。胡粉、(粉系黑铅所化者。)体重。而性能杀虫。与甘草、蜂蜜。共煮。虫为 脾胃之土气化生。而性嗜甘。因甘中粉。则强重而死。故瘥。脏不寒。故于杀虫之外。无余药也。 蛔厥者。当吐蛔。令病者静而复自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 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
    乌梅丸方
     乌梅(三百个)人参(六两)当归(四两)桂枝(六两)附子(六两炮)干姜(十两)细辛 (六两)川椒(四两去汗)黄连(十六两)黄柏(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浸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 杵二千下。丸如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论文方意。注见伤寒厥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