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
    趺阳脉微弦。法当腹满。不满、必便难。两疼痛。此虚、寒从下上也。当以温药服之。趺阳。足阳明 脉也。其 脉微弦、微为胃中之阳土虚弱。弦为肝木之脉。木乘弱土。而凌其所胜。则其气尝纵肆于中部。故法当腹满。 若趺阳脉微。而腹又不满。则是微为中气不足。不能传送。弦为寒燥津液。故必便难。两胁曰。少阳之部也。 微为中焦之膈气不足。不能捍御。弦为肝邪有余。上冲少阳。故两胁板疼而切痛。盖便难者。气机不下畅。故 变为上逆矣。此虚二字。当少顿。犹云此因中虚。而下焦之寒气上冲阳位故也。温药。当指十五条之大黄附 子汤。并理中四逆辈而言。门人问曰。弦脉气削。是为寒诊。夫子言之有素。颇闻梗概。然虚寒之脉。理宜泄 泻。今又云寒燥其津液。而有便难一症。是何理也。答曰。阳脏得暴寒。则下生泄注。阴脏得固冷。则内结便干。 此天地之化。当春夏之阴晦。则云行雨施。入秋冬之严肃。则冰坚水涸矣。又曰。同一趺阳之脉。微而且弦。何 以有腹满痛之异乎。曰。胃中之腑气微。则弦脉下寒之邪。从中行直上。故腹满。胃外之膈气微。则弦脉下 寒之邪。从两旁挟上。故两疼痛矣。
    二条
    病者腹满。按之不痛为虚。痛者为实。可下之。舌黄未下者。下之。黄自去。 虚痞无形。故按之不痛为虚。热实有形。故按之痛者为实。承上文言寒气上冲而腹满者。当服温药。若实痛 者。则又非温药之例。而为可下之症也。胃中热实。则火土之色上浮。故舌黄。未经下过者而下之。则热实下 散。而火土上浮之色必消。故黄自去。则既经下之而黄尚未去者。是为虚热。其主竹叶石膏之候耶。
    三条
    腹满时减。复如故。此为寒。当与温药。 腹满不减。固为热实。即或少减。亦有胃气渐复。而其热实之满。亦渐次消下者。故犹不得直断为寒也。惟时 减而复如故。则知人身之微阳有起伏。阳起则如阴晦欲霁。太阳一照。而山岚海氛有卷藏之象。故其满时 减。阳伏则又如方晴复晦。阴云郁蒸。故其满复如故。此非寒气上冲之满而何。是当与辛甘之温药。益阳光 以消阴气矣。此又申明首条宜温之诊法。
    四条
    病者萎黄。躁而不渴。胸中寒实。而利不止者。死。 承上文言腹满之人。阳气垂亡。又有温之而不受温之死症。病者。即上文所云腹满者。是也。萎。指面无生动 之神气而言。黄者。脾色外窜之应。躁则浑身毛窍。如有芒刺。亡阳之汗将作也。不渴。则内无阳热可知。胸为 阳位。今寒邪固蔽。由腹满而上实胸中。于是寒气凭高鼓吹。而下利不止。夫萎黄为脾阳中绝。躁为肾阳外 绝。不渴为胃阳内绝。胸中寒实。为胸分之阳上绝。利不止。为元阳下绝。总以大剂姜附温之。其能使既冷之 灰复热乎。故死。
    五条
    寸口脉弦者。即胁下拘急而痛。其人啬啬恶寒也。 寸口上应膈气。为肺金之部。寸口脉弦。则肝脉之寒邪。上冲胸分之两旁。不但纵以乘其所胜。而凌趺阳之 胃土。并横以乘其所不胜。而犯太阴之肺金矣。故胁下拘急而痛者。肝邪上乘。肺气缩而不舒之应也。肝为 阴脏。又寸口之部。亦外应表气。今其脉上乘寸口。则阴气外出以干阳位。故恶寒也。啬啬见伤寒论注。此 申言首节两疼痛句。
    六条
    夫中寒家喜欠。其人清涕出。发热。色和者善嚏。 脏腑诸阳之气。其在人身也。如轻烟薄雾。周流匀满。故经脉安和。中寒。则脏腑之本气。为寒所逼而内伏。经 络之余气。为寒所逼而上浮。上下薄引。则经脉乍弛。而络脉乍满。经脉乍弛。故喜实其气而腰欲伸。络脉乍 满。故喜引其端而辅呵欠也。李氏引内经太阳司天。寒气下临。心气上从、寒清时举。鼽嚏数欠。与此处之欠 颇合。其引阴气积于下。阳气未尽上浮。阳引而上。阴引而下。阴阳相引。故数欠。是平人卧起之欠。并非倦怠 欲卧之欠。与本文中寒喜欠者何涉。至其云欲入于阴。或阴加于阳二语。并不知内经所言阴阳上下相引 之义。更误。内经之意。盖谓阴气将积于下。阳气未尽上浮。故阴阳各相引于上下。而中虚作欠。则欲入于阴。 或阴加于阳。为何语耶。若倦怠欲卧之欠。则又系阳气将伏于下。阴气未尽上浮。阳引而下。阴引而上。阴阳 相引而欠矣。故曰并非倦怠欲卧之欠也。其人、中寒喜欠之人。肺脏恶寒而开窍于鼻。肺寒。则自出其液。而 推逐其所恶于上窍。故清涕。清涕者。金寒水冷之应也。肺合皮毛而主气。寒则气郁而不与皮毛相合。故发 热。色和为阳气未服之应。嚏从搏击而出。其象为雷。盖肺能奋发而搏击。以出其郁寒之义也。仲景盖谓中 寒喜欠之人。肺气不能震作而嚏。但出清涕。则肺已受寒。而其气自阻。与皮毛之气两相拂郁。故必发热。若 其人面色冲和。知阳气自胜。肺尚有权。故能奋发而搏击。以出其郁寒矣。然则中寒喜欠者。但得色和善嚏。 其不发热可知也。此及下文三条。又论外寒中入。而成腹满之症。本条言中寒而有嚏以出之者。有不能 嚏出而发为表热者。此虽非腹满正文。然实为中寒腹满之来路。故首及之。非泛言中寒之外感已也。二条 正言中寒之腹满。三条言中风冷之人。本不腹满。因误下而致成腹满之症也。
    七条
    中寒。其人下利。以里虚也。欲嚏不能。此人肚中寒。 中寒之人。但凡下利。则脾胃之阳气里虚。而腹中受寒。故不能分别水谷而下利也。脾肺同属太阴。脾阳不 振。肺气可知。故不能嚏以出之矣。曰肚中寒。则腹之作胀。已在言外。
    八条
    夫瘦人绕脐痛。必有风冷。谷气不行。而反下之。其气必冲。不冲者。心下则痞也。 肥人阴津不亏。瘦人阳气不亏。此定理也。今以阳气不亏之人。而绕脐作痛。则知痛非下焦虚寒上乘。明系 风冷从脐入腹。而为邪正相持之痛也。但风冷在腹。脾胃之阳。失运动之用。故谷气不行者。常也。是宜桂枝 加芍汤。外加干姜细辛。以驱风散寒为合。乃误以谷气不行为积滞。而反下之。则气机因下而下陷者。必反 浮而上冲胸膈。以致喘急矣。若不从胸膈上冲。则胃阳亏于寒下之药。而下阴上乘胃脘。遂致痞塞腹满矣。 夫以阳气不亏之瘦人。误下之变。尚如此。则肥人而阳气衰者。其害可胜言哉。前两条是从肩背所感之寒 而言。此条又是从口鼻及腹脐所感之风寒而言也。
    九条
    病腹痛。发热十日。脉浮而数。饮食如故。浓朴七物汤主之。
    浓朴七物汤方
     浓朴(半斤)大黄(三两)枳实(五枚)桂枝(二两)甘草(三两)生姜(五两)大枣(十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四升。温服八合。日三服。呕者。加半夏五合。下利。去大黄。寒多者。加生姜至半斤 此表热日久不解。热伤胃液。以致内实之腹满也。言病腹满之人。发热已十日不解。则津液热伤。是症已可 据。其脉浮而且数。夫浮为在表。以应发热。数为在腑。以应胃热。是脉又可据。饮食如故。则所进不少。是水谷 又可据。其腹满之为胃实无疑。然因发热十日所致。且其脉尚浮数。则又不得遗表热。而单攻腹满。是宜主 浓朴枳黄三物。援承气汤之例。攻症之腹满。并责其脉之数。桂甘姜枣四物。援桂枝汤之例。解症之发热。并 责其脉之浮也。于承气去芒硝者。因饮食如故。则知胃为经表之移热。而非邪入中土之候。故不使咸寒者 损胃阳也。于桂枝去芍药者。因已有浓朴之降。大黄之沉。少留其走表之性。故不使酸敛者。过牵其发散也。 呕者。下气上逆。半夏降逆。故加之。下利无积滞。而腹满又为虚痞矣。大黄伤胃阳。能令虚痞益甚。故去之。胃 阳虚寒。则下阴上塞。故腹为之虚满。生姜能填胸中胃中之阳。排降阴逆以消满。故寒多者加之。曰寒多者 加至半斤。则原方之桂甘姜枣。不但解表。并亦填其中气。而助下运之机者乎。仲景之方。真常山之蛇也。 此承六条中寒喜欠。清涕出。发热等句。而言其变症也。
    十条
    腹中寒气。雷鸣切痛。胸胁逆满。呕吐。附子粳米汤主之。(中去声)
    附子粳米汤方
    附子(一枚炮)粳米(半升)半夏(半升)甘草(一两)大枣(十枚)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承七条中寒下利而言。故直接此人肚中寒。而曰腹中寒气也。阴阳相搏。故雷鸣。寒邪凝敛。故切痛。胸为 太阳之部。胁为少阳之部。实邪上凌阳位。故逆满也。呕吐者。胃中阳气。为寒所逼。而有欲遁之象。夫腹为阳 明之署。雷鸣切痛。以及呕吐。是其本症。合胸胁而并见逆满。则太少二阳之署。几几乎有阴寒蔽塞之势矣。 故主附子之大热。交于守中之甘草。温胃之粳米。而引至阳明之腹。盖以扶阳者胜阴也。然后以大枣填上 焦。半夏泻阴气。而胸胁自平。呕吐自止矣。七条曰中寒。其人下利。以里虚也。盖先以里虚。遂中寒而下利。 后以下利。遂寒逆而里益虚。故见种种之候也。
    十一条
    痛而闭者。浓朴三物汤主之。
    浓朴三物汤方
    浓朴(八两)大黄(四两)枳实(五枚) 上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二味。取五升。内大黄。煮取三升。温服一升。以利为度。 此及下条。当从上文作一节。盖腹中寒气之症治。上文已完。此又因上文之症。旁及风寒入腹而化热者。与 下卷十六篇吐衄门病患面无血色一条同例。金匮之省笔。多用此法。细读前后三条之文气自见。言下利 里虚。固宜大温大补如彼。若雷鸣等症全具。其人痛而便闭者。则又以气不下通。而实热之邪势由上逆。故 见种种急切之候也。浓朴降气。枳实泄气。大黄下气。则闭者下通。而诸症自息。岂止痛止云乎哉。
    十二条
    按之心下满痛者。此为实也。当下之。宜大柴胡汤。
    大柴胡汤方
     柴胡(半斤)半夏(半斤洗)黄芩(三两)生姜(五两)大枣(十二枚)大黄(一两) 枳实(四枚)芍药(三两) 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以一升三服计之。则再煎下。 当有取三升三字。) 若雷鸣等前症具。而按其心下满痛。心下为胃之应。按之满痛。是有形之积聚在胃。故为内实而当下之也。 但不主大小承气。及调胃等汤。而独任大柴者。以前症之胸胁逆满。及呕吐等候。系阳明腑实。因而溢出少 阳之部者居多。故以柴半黄芩为主。降少阳部署之逆。所以治胁满。并止其呕吐也。以姜枣填太阳部署之 气。使下焦不得上犯。所以治胸满。并止其雷鸣切痛也。然后以大黄之寒下。枳实之消散。总托于酸敛之芍 药。而并力下趋耳。此岂大小承气及调胃等汤所能胜任者乎。
    十三条
    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须下之。宜大承气汤。
    大承气汤方
    大黄(四两酒洗)芒硝(三合)枳实(五枚炙)浓朴(半斤去皮炙)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内大黄。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煮一二沸。 分温再服。得下。止服。 腹满时减。以阳气有起伏。阳起则阴伏。故其满有时或减。此为虚痞。若腹满昼夜并不减动。及些小减去而 不足言减。犹曰算不得减。此为胃脘渐下渐实之应。故与腹满不减者同。宜大承下之而无疑也。李注大谬。 方论见伤寒注本方下。
    十四条
    心胸中大寒。痛呕。不能饮食。腹中寒上冲。皮起。出见有头足。上下痛而不可触近。大建中汤主之。
    大建中汤方
    人参(二两)干姜(四两)蜀椒(二合炒去汗)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内胶饴一升。微火煎取一升半。分温再服。如一炊顷。可饮粥二升。后更 服。当一日食糜。温覆之。 此亦口鼻及腹脐所中之寒也。寒从皮毛经络袭入。则先见表症。如头痛、恶寒、发热等类。而后入里。或止病 表而不入里者亦有之。详伤寒论中。寒从口、鼻、腹、脐袭入。则先见里症。如腹满、呕痛、下利等类。而后出表。或 止病里而不及出表。遂致不救者比比也。条中曰心胸中大寒云云。备言里症而不及表症一语。故知为口 鼻及腹脐所中之寒。而未及出表者也。痛呕当指胃脘而言。寒气切责阳位。故痛。胃阳不能自安。故呕。中土 虚寒。失运饮化食之用。故不能饮食也。腹中寒冷之气。上冲胸分。言病者之自觉也。阴阳相搏。腹皮鼓起。出 见如有头足之状。言旁人之可外见也。阴寒之邪。上则抬高阳气。而令阳位逼侧。故上痛不可触近。下则直 入少腹。而与浊阴凝冱。故下痛不可触近也。夫心胸中大寒。与上下痛而不可触近。由于腹中寒气。上充下 满之外。而其余气。犹见之于外鼓。而至皮起如有头足。则中焦脾胃之真阳虚极。故令阴寒上肆下横如此。 是不得不大建其中气。而以扶阳者胜阴矣。诚以干姜、蜀椒。大辛大温。大辛散寒。大温聚气。加之甘平峻补 之人参。充满姜椒之性。而鼓动之。然后以米汁所成之甘胶。微火煎配以为使。盖取米扶胃气。甘守中宫。遂 觉辛甘温暖之神。融成一片。化工春气。其与惟王建中。妖氛自息者。同功合德。此仲景命名之深意也。至其 汤后曰如一炊顷。可饮粥二升。又曰当一日食糜。温覆之。经曰。大气一转。其气乃散。所中之寒。其意欲如服 桂枝汤之法。将解于阳回之自汗乎。若但云恐中寒挟食。故饮粥食糜。恐感寒复寒。故令温覆。则犹得其浅 而未得其深者也。门人问曰。如法服大建中而不得自汗。所中之寒。将何所解散乎。并何变症耶。答曰。此 问亦不可少。夫脏腑与经络相通。口鼻及腹脐所感之寒。脾胃先受之。及中焦阳气一转。则内邪托出经络。 且从阳气之化。而发为表热者。常也。此条之症。因中气虚微。不能载出。故不一见表症。服大建中而解于自 汗。中气大振。一箭透重铠之力也。倘服此而不汗。如强努之末。不穿鲁缟。将内症消。而发为表热。变桂枝加 附子汤。或麻附细辛汤等症居多。否则不发表热。脾家实。腐秽当自去。解于自下利者。亦十之一二也。本 门是论腹满。每条当寻腹满处。腹中寒上冲。及上下痛而不可触近。俱有腹满在内。不可不知。
    十五条
    胁下偏痛。发热。其脉紧弦。此寒也。以温药下之。宜大黄附子汤。
    大黄附子汤方
    大黄(三两)附子(三枚炮)细辛(二两)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分温三服。若强人煮取二升半。分温三服。服后如人行四五里。进一服。 此从首条不满、必便难。两疼痛。此虚寒从上冲等句。而申言之也。人身之心胸。即天之太虚。其两胁、即天 之四垂也。心胸之真阳充满。有如日光暄赫。阴氛自化。不特太虚清明高远。即天之四垂。云消翳净。古诗晴 川历历汉阳树。颇能道出神境。复何胸满胁满之病乎。惟如首条趺阳脉微弦。微则阳光失德。弦则地气冒 明。故曰法当腹满者。岚浮氛起。直上以塞太虚之象也。否则、微为干健不施。弦为坤顺失正。故曰不满必便 难。两疼痛者。云斜气横。旁分以阴四垂之象也。知此。则首节与本条。及各条之症。其病机偏正高下。可会 其全神矣。盖谓五脏中。惟肝居至阴之下。其性阴寒善逆。本脏中阳神秉政。则冲和调畅。故动则主生。而化 则为道。若其脏真之阳自虚。则阴寒之性。上逆而为祸矣。阳明之气虚。从胃外而上犯胃脘。则为腹满等症。 少阳之气虚。从膈旁而斜穿两。则为胁满等症。太阳之气虚。从胃外而上侵宗气。则为胸满等症。夫腹满 胸满。除实症用下外。凡下寒上冲者。已立附子粳米。及大建中之法。其少阳之气虚。因而旁穿两。以致胁 下偏痛。并膈气微而不能传送。先见便难。后则气浮于上而发表热。其脉紧弦。紧则为寒为痛。弦则主肝主 逆。紧从弦断。则寒而致痛者。由于肝脏阴寒之气上逆可知。故曰寒也。因便难而蒸为表热者。宜下之以通 其便难之气。则经络之热可解。膈气微而招阴脏之寒逆者。宜温之而填其上焦之气。则逆痛可下。温药下 之。两不相背矣。盖大黄之苦寒。与附子、细辛之辛热相偶。膈气喜附子、细辛之温。却暗得大黄以下泻其逆 满。贼阴亲大黄之性。却误吞附子、细辛而自化其阴翳。譬之帝王。德礼相成。恩威并济。譬之天地。春雷不怒。 伏雨长生之道也。至其煎法服法。另开生面。与寻常略不相同。寻常利药。必先煎大黄以为主。而后入诸药。 使随其攻下之性。此独同煎。其不注意用下。一也。寻常作三服者。多曰日三服。此独令如人行四五里。即进 一服。其罔顾虑并力峻下二也。盖以首节便难二字。不过因阳微不能传送。而难于便。与内实便闭者不同。 又此方以温药牵制大黄之性。而不十分寒下故耳。门人曰。夫子以本文为申言首条之症。本文虽无便 难字样。然以胁下偏痛及发热二症。便公然下以温药。其为申说首条似矣。但首条言脉曰趺阳微弦。此条 虽亦言弦。却曰紧弦。而并不言微。恐作承首条之语。或失之牵强耶。抑其中另有奥旨乎。答曰。首条兼言主 虚。故曰微弦。此条单言客实。故曰紧弦。且微弦。尚有主在。紧弦。则客代主人矣。由微而进于紧。即奥旨也。
    十六条
    寒气厥逆。赤丸主之。
    赤丸方
    茯苓(四两)半夏(四两洗)乌头(二两炮)细辛(一两) 上六味。末之。内真朱为色。炼蜜丸如麻子大。先饮食。酒下三丸。日再。夜一服。不知。稍增之。以知为度。(方 内止四味。其曰右六味。则六字为四字之讹耶。抑本方失去二味耶、愚窃伤寒直中厥阴及少阴诸方之 意而拟补之。或可加干姜桂枝乎。盖干姜散寒愈厥。桂枝通阳、止逆故也。敢存此以质高明。) 厥。谓寒战。如头振齿介及浑身筋惕之类。此出于肝。肝中阳气自虚。又或为外寒所逼。微阳深伏至阴之下。 而逆阴自动。譬之严冬。真阳在泉。日光阴晦。阴风忽起鸣条走叶之象。故厥还者必发热。以阳气伏而必起。 阳起则阴伏也。厥不还者死。阳绝不能自还。故主死耳。四逆者。四肢逆冷。轻则在胫腕。重则至肘膝。此起于 胃。胃中饮食所生之精悍。由脾肺而贯手足之四末者为顺。胃为客寒所中。或肝肾之贼阴犯之。或停食贮 饮等类。皆能使胃系塞。而其阳自伏。不能外贯手足而逆冷。故曰逆也。若各因其邪而分别治之。令胃中之 精悍一通则愈。此厥逆之所由分也。然厥症必兼四逆。以肝木之阴邪。能贼胃气。故言厥者。必曰厥逆。四逆 之重症。亦有见厥者。以胃阳自虚而见伏。遂下招肝木之外侮。故言逆者。亦间曰四逆而厥云。要之因厥而 逆。则重在厥。厥愈而逆自通。因逆而厥。则重在逆。逆通而厥亦自愈。然则成氏谓厥甚于逆。自是定论。王履 乞乞议之。真盲人观剧。而妄述于妇人女子之前也。盖谓肝肾之虚寒上冲。而真阳下伏。因寒战及头振 齿介等症而厥。遂致木邪乘土。又趺阳负于少阴。而胃气中阻不贯手足而逆。此责在肝肾之虚寒。故当以 治厥为本。厥而致逆。不必责阳明之胃。前所谓厥温而逆自通也。赤丸温下焦之阳。其主之也。不亦宜乎。乌 头为隔年之老阳。较附子之性颇缓。而为下行旁行之品。且附子侧子。俱其所生。老阳之气坚定。性缓。则不 致水火相激。而厥逆愈张。下行旁行。则直达肝肾。附侧为其所生。则又能通脏真之气。而生之长之矣。阴气 上逆。寒饮必升。故用茯苓淡渗之。且即从小便而下泻其逆也。半夏降上焦之逆。细辛通经络之阳。故用以 为佐焉。真朱、即水银所烧之朱而不杂假者。水银为至阴之类。烧以为朱。则色红性重。取直走下焦而通阳 气。故内此以为色焉。酒性温而通经。盖温以愈厥。通经以愈逆。故以之为下药之使耳。
    十七条
    腹痛。脉弦而紧。弦则卫气不行。即恶寒。紧则不欲食。邪正相搏。即为寒疝。绕脐痛。若发 则白汗出。手足厥冷。其脉沉紧者。大乌头煎主之。
    乌头煎方
    乌头(大者五枚熬去皮不咀) 上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蜜二升。煎令水气尽。取二升。强人服七合。弱人服五合。不瘥。明日再 服。不可一日再服。 腹痛。指脐之上下而言。即下文绕脐痛是也。脉弦而紧。就下文卫气不行。不欲饮食观之。当单指阳明。不概 六部而言。以腹痛属阳明病。故就其部位诊之。是知篇首趺阳二字。一直贯至终篇也。弦从浮见。紧从按得。 故以而字断之。且下文言紧。即曰沉紧者此也。疝者。气病也。五脏俱有之。然肾为水脏。肝居至阴之下。故二 脏病此者独多。夫阴脏贵阳气。阳腑重阴津。此阴阳各喜配偶之性情。倘本脏之真阳自虚。则阴气与客寒 外湿。两相暗召。而伏结于杳冥。若他脏及别腑之阳气各胜。则如太平之世。非无匪类。而潜踪乡曲。不为民 害。倘阳明之气虚。则如本条之症。而入犯中州。故腹脐为病。少阳之气虚。则如次条之症。而旁据两辅。故胁 下为病。太阳之气虚。则如三条之症。从腹及胁。而又外侵边鄙。故为手足不仁。及身体疼痛等症。甚至阴气 上浮阳位。留连不去。变成假热。如四条之脉症。不下其寒。几几乎有怀宗流寇之祸矣。故其字从山。山之为 物。阳上实而阴下虚。其卦为艮。阴下连而阳上断。其变为泽。故晴明之候。清泉白石。艮止于覆盂。而阴晦之 时。冷雾寒云。兑张而吐气。此古人命名为疝。而从山之意也。仲景谓腹痛之人。诊其阳明之脉。举之见弦。而 按之得紧。弦为肝脉。又为气削之应。夫卫气者。阳明腑中谷气所化之精悍为之也。今见肝脉。是土受木邪。 其气削弱。不能行其精悍。而出为卫气。可知。故即当恶寒。紧为病脉。亦为寒诊。是虽应腹中之痛。而寒气在 胃。则胃阳之不能化物。又可知。故不欲饮食也。盖胃中正气略胜。则阴脏之邪下伏。胃中正气略负。则阴脏 之邪复起。故邪正相搏者。是寒疝之所以为病也。胃当脐之内。故其症绕脐而痛。以下又从邪正相搏句而 申言之。盖正胜。则有时不发。若发。则阴邪上乘。而虚阳上遁。故白汗出。肝肾之逆阴起。而胃阳中伏。不但不 行卫气而恶寒。且手足厥冷而逆矣。其脉沉紧。沉为在里。沉紧为在里之脏气阴寒。大乌头煎。其可已乎。以 老阳坚定之性。用甘缓之蜜。熬以为煎。而尽去其水气。不特柔以济刚。恐水气易渗。盖欲其留连胃中。独扶 阳明之意也。白汗。诸经无此名。江浙乡语呼大汗为白浮汗。道家黑白者。阴阳之别名。亦太极之图象也。 意者。黑满而白亏。其阴盛而格阳上浮之谓乎。录此备考。亦礼失而求诸野之意云尔。愚谓白与自颇形似。 白汗者或自汗之讹耶。
    十八条
    寒疝。腹中痛。及胁痛里急者。当归生姜羊肉汤主之。
    当归生姜羊肉汤方
    当归(三两)生姜(五两)羊肉(一斤) 上三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温服七合。日三服。若寒多者。加生姜成一斤。痛多而呕者。加橘皮二两。白术 一两。加生姜者。亦加水五升。煮取三升二合。服之。 寒疝、腹痛。详已见。少阳之气虚。疝气从腹而旁穿两胁。以致胁痛。并胀满而里气急切者。皆阳位不受阴邪 之应。羊肉甘温补气。为胃家之所喜。佐以辛温之生姜。不特功能散寒。且温胃而提其气以温肺。然后使以 苦温气重之当归。从胸注胁。盖又领肺金之暖气。以达肝胆之乡。因而遂消其寒疝者也。疝虽阴脏之邪。然 必合客寒以为内结上冲之势。寒多。谓客寒独重也。生姜既能温脏阴而使下消。尤能散客寒而使外出。本 方之外。加至十一两者。其亦通阳气以资自汗。而驱客寒外散乎。疝气逆甚。则痛多而呕。橘皮香细而气散。 味辛而性温。为走肝消逆之品。故加之。凡逆甚者必由膈虚。白术填上焦之空。故亦加之耳。
    十九条
    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若身疼痛。灸刺诸药。不能治。抵当乌头桂枝汤主之。
    乌头桂枝汤方
    乌头。 上一味。以蜜二斤。煎减半。去滓。以桂枝汤五合解之。令得一升后。初服二合。不知。即服三合。又不知。复加 至五合。其知者。如醉状。得吐者为中病。 寒疝腹痛逆冷。详已见。若其人太阳胸分之阳虚。则疝气从腹上胸。且从胸而外出太阳之经络矣。夫手足 为阳气之充。寒疝之邪逆之。则其中似有捍格。而为顽浓之状。是不仁也。身体有通阳之脉。寒疝之邪逆之。 则其中如有阻滞。而为胀满之状。故疼痛也。以灸刺治经。其如病之本在脏。以诸药治里。其如病之标又在 经。故皆不能治也。惟抵当乌头桂枝汤主之者。以乌头及蜜合煮。即前条乌头煎之义。所以温胃阳。而消寒 逆之疝。则腹痛逆冷内愈。此治其本也。以桂枝汤解而合服之者。桂枝本汤。为行阳走表之剂。且以乌头煎 为佐。则又能从手足身体。而除寒解疝。其不仁、疼痛等症。焉有不外愈者乎。此治其标也。合标本内外而并 治之。其主之也宜矣。如醉状。倦怠不宁之貌。盖将飞者翼伏。阳气缩而欲伸之象。得吐中病者。吐能提气。亦 大气一转。其病乃散。阳胜而阴自化之理也。名之曰抵当者。与伤寒之抵当汤丸同义。盖伤寒之汤丸。为抵 敌其热。而当住攻心之势。且泻热者宜下。故病去于利。此症之汤。为抵敌其寒。而拦当熄火之机。且温上者。 宜提。故中病于吐耳。乌头无枚数。以本方用蜜二斤。与乌头煎之用蜜二斤准之。当亦用五枚耶。或问 不仁字。医经之言手足皮肤不等。古人何不从痹重板滞等名。取其一而状之。而独曰不仁者。是何义也。前 贤既无确解。子又云似有捍格。而为顽浓之状。则与俗所云麻木者近似。而于不仁何取乎。答曰。少阴君主 之官。深藏奥府。而其所发之阳神。充周遍满中。复余灵醒昭觉之用。故虽麦芒隐刺。识痛楚于刀针。而蚤虱 微踪。辨驰驱于车马。此心君之阳德。仁被要荒之象。譬之天地阳春无迹。而草根树杪皆通。譬之父母慈爱 中悬。而儿隐女微必洞。此皆仁之为用也。若其素夙无病。而手足皮肤。一时但觉格顽浓之状。则是心阳 不贯。如人君之不能以仁远被。而天地父母之阳春慈爱。于此独薄者然。故曰不仁。是则不特痹重板滞。不 可以名此。即麻木之似是者。亦不得取以相代。以痹重板滞及麻木等。皆一枝一体之自为病。故就病者一 边言之。此则手足皮肤。本自无病。盖就心阳不贯一边而言也。古人状病之细密类如此。
    二十条
    其脉数而紧。乃弦。状如弓弦。按之不移。脉数弦者。当下其寒。脉紧大而迟者。必心下坚。 脉大而紧者。阳中有阴。可下之。 若病疝之人。诊其阳明之脉。举之见数。沉之则如两头绷急而紧。此乃弦脉。名虽同紧。而非如转索之谓也。 弦脉状如弓弦。往下按之而不下移。如两头绷急之象。故亦名为紧。其实是数而弦也。下文两紧字同义。盖 形如夺索之紧。为真正阴寒。微明将熄之应。大温大灸。九死一生。况敢下乎。凡言弦紧紧弦。俱紧急之紧。弦 脉之劲疾者是也。其谓数弦之脉。皆因阴寒之疝。上冲阳位。经久不消。以致微阳失下运之用。而大便不去。 一则积成假热。再则胃液亦枯。故数也。又弦为肝脉。弦而如弓弦之不可下按。则又木得寒而枝劲之象。夫 热而液枯者当下。阴木之邪上乘而至劲急者。又非合温药以下其寒不可也。下文两脉。又从数弦而推展 之。凡阳明之脉。实弦而似紧。又大而迟者。弦紧为肝气上乘之诊。大则中空而液短。迟则鼓谩而阳虚。心下 为胃之脘。胃中阴阳俱虚。而肝木以寒疝乘之。谓非心下坚硬而何。又大为阳明之本脉。按之而见实弦似 紧之紧。则阳腑中有阴脏之客气显然矣。曰可下者。犹言皆可以温药下其寒之谓。
    二十一条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师曰。寸口脉浮而大。按之反涩。尺中亦微而涩。故知有宿食。 大承气汤主之。 此下三条。承前十三条之腹满不减。设为问答。而申言内实宜下之脉症也。胃为水谷之海。其所化之津液。 上之从脾以滋肺。下之从肺以灌肝肾者也。寸口为心肺之应。若其脉举之见浮大。按之见涩。夫浮为气机 上郁之诊。大为阳明本脉。涩则津液不滋之象。且浮又底虚。大又中芤。以浮大之反面。与无阴之涩脉正合。 则是阳明之气不下通。而上郁心肺之夹空。并无胃液上滋之应矣。尺中为肝肾之诊。浮之见微。而沉之亦 涩。则是胃中无悍气下充。故微无精汁下润。故涩。即经所谓二阳发病。有不得隐曲。女子不月之理也。夫寸 口。则逆热浮而土液不蒸。尺中。则悍气衰而精汁不灌。谓非宿食内结胃腑。阳液不暇自救。焉得有此干浮 虚燥之脉乎。此从胃之上下两头。而知宜主大承之脉者。一也。
    二十二条
    脉数而滑者。实也。此有宿食。可下之。宜大承气汤。 不言部位而但曰脉。盖亦指阳明而言。末后两言脉紧同义。数为在腑。又数为热。滑者。谷气自结。而不灌注 四旁之象。夫在腑有热。而谷气自结。非胃实而何。此从胃之本位。而知宜主大承之脉者。又一也。既曰实 而又曰有宿食者、非复也。盖以实言症。而以宿食句。还答问语耳。
    二十三条
    下利。不欲食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紧承上文脉数而滑句。盖脉不数滑。则下利不欲食。便不得断以宿食故也。言阳明之脉。数而且滑。倘然 下利。则数为胃火自盛。而滑为谷气自还之应。盒饭能食。今不欲食。则系宿食占其胃分。而其所以下利者。 为气滞旁流之故。犹云但不欲食。虽已经下利。亦不得为数滑者。宽其下也。此从消息饮食而知宜主大承 之症者。又一也。
    二十四条
    宿食在上脘。当吐之。宜瓜蒂散。
    瓜蒂散方
    瓜蒂(一分熬)赤小豆(一分煮) 上二味。杵为散。以香豉七合。煮取汁。和散一钱匕。温服之。不吐者。少加之。以快吐为度而止。亡血 及诸虚者。不可与之。 脘。即胃之管。自喉嗓下至胃。作三分。故有上中下脘之别。任脉之经穴以当之而外得名者。李氏援以注此。 未是。若宿食在胃之上脘。而未入胃腑者。大承下之。则宿食高。而攻下之药。低不能及。且徒伤其胃气。不如 越而吐之之便矣。瓜蒂蔓生。气味苦寒。且其性属上提。而不容下坠者。蔓生则走胃络。味苦则能使胃系急 而自拳。凡气寒者。俱为胃之所恶。其性上提而不容下坠。故能令胃气上涌而致吐也。但吐则伤阴。而火气 自浮。此吐家必生烦热懊之症。香豉滋阴降气。故煮汁和服者。盖为预防之计。以济其偏者也。
    二十五条
    脉紧如转索无常者。有宿食也。 紧为寒。紧如转索。盖索具坚收。转呈短缩之象。夫阳明胃腑中。因寒敛而见坚收短缩者。非宿食而何哉。
    二十六条
    脉紧。头痛。恶风寒。腹中有宿食不化也。 脉紧紧承上文转索而言。头痛。胃中结气上冲之应。恶风寒者。无精悍以行其卫气故也。故知有宿食不化。 此与上条。俱当着眼在脉紧二字。尤当着眼在阳明部中之脉紧。盖紧如转索。即是胃阳虚冷。不能运化。 以致宿食停滞。与二十一等三条之下症大异。故前条但曰有宿食。此条亦曰宿食不化。而俱不出方。则其 为宜温胃阳。而资其自化。与不欲攻下之意。已在言外。即或不得已而用下。其亦宜大黄、附子之温药耶。又 本文脉症。全是伤寒。而独断为宿食不化。以脉紧为阳明部中之脉紧。而头痛恶风寒等之外症。又为阳明 风寒症中之所绝无者。从两经经腑。其脉症之交错处看出。故知表非太阳伤寒之症。而里为阳明宿食之 脉矣。以此二者。故曰当着眼在脉紧。尤当着眼在阳明部中之脉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