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序运气之说微矣,得其指归者,不数见焉。是编撮其大纲,为初学人阶梯云耳。第曰某年为 某政,执某药以治之,是守株而待兔也。呜呼!麒麟凤凰不常有,世治则见;日月薄蚀有常度,德盛则 免。通于其说者,可以论运气矣。 运气之教,先立其年。干分五运,支立司天。 五运者,金木水火土也。六气者,风寒暑湿燥火也。南北二政,运有不同。上下阴阳,脉有不应。先立其年 者,如甲子、乙丑之类,左右应见,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顺也。其法合十干为五运,对十二支为六气。六气 者,有主有客。天以六气动而不息,上应乎客;地以五行静而守位,下应乎主。经曰∶“先立其年,以明其 气。”是知司天在泉,上见下临,为之始也。 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土运甲己,金运乙庚,水运丙辛,木运丁壬,火运戊癸,土君余臣。 太古占天之始,察五气,纪五天,而所以立五运也。谓望气之时,见天之土气,经于心、尾、角、轸四宿之 上,下临甲己之方,此甲己之所以合为土运也。素天之金气。经于亢、氐、昴、毕四宿之上,下 临乙庚之方,此乙庚之所以合为金运也。见玄天之水气,经于张、翼、娄、胃四宿之上,下临 丙辛之方,此丙辛之所以合为水运也。见丹天之火气,经于牛、女、壁、奎四宿之上,下临戊 癸之方,此戊癸之所以合为火运也。惟土运为南政,盖土位居中,面南行令故也。金木水 火四运,皆以臣事之,北面受令故为北政。土之与金木水火,犹之有君臣之分耳。 风寒暑湿燥火者,天之阴阳,三阴三阳上奉之。木火土金水者,地之阴阳,生长化收藏下 应之。戊己,土也。然化气必以五,故甲己化土而居其首。土生金,故乙庚次之,金生水,故丙 辛次之。水生木,故丁壬次之。木生火,故戊癸次之。此化气之序也。 \r司天在泉图\p01-e31a1.bmp\r \r天之五运化图\p01-e31a2.bmp\r 《素问·天元纪大论》曰∶“甲己之岁土运统之。乙庚之岁,金运统之。 丙辛之岁,水运统之。丁壬之岁,木运统之。戊癸之岁,火运统之。”《素问·五营运大论》义亦同。 \r五天五运图\p01-e31a3.bmp\r
    五天歌
     木苍危室柳鬼宿,火丹牛女壁奎边,土心尾轸角度,金素亢氐昴毕 前,水玄张翼娄胃是。下为运气上经天。 司天分例。六化图推。少阳之右,阳明治之。阳明之右,太阳治之。太阳之右,厥阴治之。厥阴之 右,少阴治之。少阴之右,太阴治之。太阴之右,少阳治之。 此言客气阴阳之次序也。如上乃少阳司天,则下乃厥阴在泉,自南面而观之,则太阴在左,而阳明在 右。余仿此。司天在泉,迭为迁转,故上下异而左右殊也。 《素问·天元纪大论》曰∶“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又曰∶“在天为气,在地成形,形气相感,而化 生万物矣。”又曰∶“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天为燥,在地为 金。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夫六气之合于三阴三阳者,分而言之,则天地之化,有气有形;合而言之,则 阴阳之理,标由乎本。(所谓标本者,六气为本,三阴三阳为标。有本标中气图。)如主气之交司于四时者,春属木为风 化,夏初君火为热 化,盛夏相火为暑化,长夏属土为湿化,秋属金为燥化,冬属水为寒化,此六化之常,不失其序,即所谓 当其位则正也。如客气之有盛衰逆顺者,则司天主上,在泉主下,左右四间,各相专王,不时相加,以为 交合,此六化之变,变有不测,即所谓非其位则邪也。故正则为德化政令,邪则为灾变HT伤,大者之至 徐而常,少者之至暴而亡,而凡为淫胜邪胜、相胜相复等变,亦何莫非天地六化之气所致欤! 子午之上,少阴君火。丑未之上,太阴湿土。寅申之上,少阳相火。卯酉之上,阳明燥金。辰戌 之上,太阳寒水。巳亥之上,厥阴风木。 \r天地六气之图\p01-e31a4.bmp\r 如子与午对,俱为君火。丑与未对,俱为湿土。寅与申对,俱为相火。卯与酉对,俱为燥 金。辰与戌对,俱为寒水。巳与亥对,俱为风木是也。运则五年一周,气则六期环会。 六气分上下左右而行天令,十二支分节令时日而司地化。然以六气而加于十二 支,则有正化对化之不同。如厥阴之所以司于巳亥者,以厥阴属木,木生于亥,故正 化于亥,对化于巳也。少阴所以司于子午者,以少阴为君火,当正南离位,故正化于 午,对化于子也。太阴所以司于丑未者,以太阴属土居中,王于西南,故正化于未,对 化于丑也。少阳所以司于寅申者,以少阳属相火,位卑于君火,生于寅,故正化于寅, 对化于申也。阳明所以司于卯酉者,以阳 明属金,酉为西方金位,故正化于酉,对化于卯也。太阳所以司于辰戌者,太阳为水,辰戌属土,然水行 土中,而戌居西北,为水渐王乡,是以洪范五行以戌属水,故正化于戌,对化于辰也。一曰正司化令之 实,对司化令之虚。一曰正化从本生数,对化从标成数。皆以言阴阳之衰盛,合于十二辰以为动静消 息者也。此说详具玄珠,今录之以备参考。 \r六气正化对化之图\p01-e31a5.bmp\r 少阴正化午,对化子。太阴正化未,对化丑。少阳正化寅,对化申。阳明正化酉,对 化卯。太阳正化戌,对化辰。厥阴正化亥,对化巳。 \r图\p01-e31a6.bmp\r 《素问·天元纪大论》云∶“子午之岁,上见少阴。丑未之岁,上见太阴。寅申之 岁,上见少阳。卯酉之岁,上见阳明。辰戌之岁,上见太阳。巳亥之岁,上见厥阴。少 阴所谓标也,厥阴所谓终也。”标者,犹所谓上首也。 \r图\p01-e31a7.bmp\r 《素问·天元纪大论》曰∶“厥阴之上,风气主之。少阴之上,热气主之。太阴之 上,湿气主之。少阳之上,相火主之。阳明之上,燥气主之。太阳之上。寒气主之。所 谓本也。是谓六元。” 南北二政,其面不同。司天在泉,移位相从。甲己之岁,是为南政。三阴司天,则寸不应。三阴在 泉,则尺不应。乙庚丙辛,丁壬戊癸,斯八岁者,皆曰北政。三阴司天,则尺不应。三阴在泉,则寸不应。 南北政者,即甲己为南政,余为北政是也。《素问·至真要大论》曰∶“阴之所在,寸口何如?岐伯曰∶‘视 岁南北可知之矣。’”谓南政之年,南面行令,其气在南,所以南为上而北为下, 司天在上,在泉在下,人气应之故寸为上而尺为下,左右俱同。北面受令,其气在北,所 以北为上而南为下,在泉应上,司天应下人气亦应之,故尺应上而寸应下。司天应两尺, 在泉应两寸。地之左间为右寸,右间为左寸。天之左间为左尺,右间为右尺。正与男子面南受气,女 子面北受气之理同也。 \r南北政图\p01-e31a8.bmp\r 南政之岁,厥阴司天,则右不应;太阴司天,则左不应。 脉有不应者,谓阴之所在,脉乃沉细,不应本脉也。 天地之间五行,金木水火土而已。经所谓二火者,君相二火也。君火以名,相火以位。君火不用事,相 火代君行令者也。故南政厥阴司天,则君火在右,故右寸不应;太阴司天,则君火在左,故左寸不应。 北政之岁,厥阴在泉,则右不应;太阴在泉,则左不应。 厥阴在泉,则君火在右,故右寸不应;太阴在泉,则君火在左,故左尺不应。 \r南政年脉不应图\p01-e31a9.bmp\r
    甲己年为南政。
     \r北政年脉不应图\p01-e31a10.bmp\r
    乙丁辛癸丙戊庚壬年为北政。
     \r排山掌法\p01-e31a11.bmp\r \r南北政指掌图\p01-e31a12.bmp\r 其法以南政子年起中指端,北政子年起中指根,俱逆行轮之。凡年 辰所值之处,即其不应之位。如南政子起中指端,即两寸不应。丑年 左寸,寅年左尺,右数到底,皆南政不应之位。北政子年起中指根,如 前右数到底,皆北政不应之位。司天为上,其位在南,则面必北;其分左右,左西右东。 司天在上,故位南面北,而命其左右之见。左,西也。右,东也。 在泉为下,其位在北,则面必南;其分左右,左东右西。 下者即言在泉,故位北面南,而命其左右之见,是为在泉之左右间也。左,东也。右,西也。司天在泉,上下 异而左右殊也。 按右二节,阴阳六气,迭为迁转。如巳亥年厥阴司天,明年子午则左间少阴来司天矣。又如初气厥阴 用事,则二气少阴来相待矣。六气循环无已,此所以上下左右阴阳逆顺有异,而见气候之变迁也。 \r司天在泉左右间气图\p01-e31a13.bmp\r
    司天歌
     子午少阴为君火,丑未太阴临湿土,寅申少阳相火王,卯酉阳明燥金所,辰戌 太阳寒水边,巳亥厥阴风木主。初气起地之左间,司天在泉对面数。 不应之位,皆少阴也。诸部不应,反诊较之。 脉来不应者,沉细而几于不可见也。不应之脉,皆在两寸两尺,一为手少阴心经,一为足少阴肾经也。 凡南政之应在寸者,则北政应在尺;北政之应在寸者,则南政应在尺。反其诊者,谓南北相反而诊之, 则或尺或寸之不应者,皆可见矣。或为覆病者之手而诊之则脉见,未尽其解也。值此不应之脉,乃岁 运合宜,命曰天和之脉,不必求治。若误治之,反伐天和矣。 阴之所在,其脉不应。诸家之注按,谓六气以少阴为君,君象无为,故少阴所至,其脉不应。此说殊谬。夫 少阴既为六气之一,又安有不主气乎?盖因《素问·至真要大论》言少阴不司气化,殊不知所言不 司气化者,言君火不主五运之化,非言六气也。如子午之岁,上见少阴,则六气分主,天地各有所司,何 谓不立岁气乎?且君为大主,岂寄空名于上者乎?夫三阴三阳者,天地之气也。如《素问·太阴阳明 论》曰∶“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故阳道实,阴道虚。”自然之道也。第以日月证之,则日为 阳,其气常盈。月为阴,其光常缺,是以潮汐之盛衰,随月消长,此阴道当然之义,为可知矣。人之经脉,即 天地之潮汐也。故三阳所在者,脉无不应,气之盈也。三阴所在,脉有不应者,以阳气有不及,气之虚也。 而三阴之中,又惟少阴独居乎中,又阴中之阴也。所以少阴所在为不应,盖亦应天地之虚耳。 (南政)少阴司天,甲子、甲午二年,两寸脉不应。 少阴在泉,己卯、己酉二年,两寸脉不应。 太阴司天,己丑、己未二年,左寸脉不应。 太阴在泉,甲辰、甲戌二年,左尺脉不应。 厥阴司天,己巳、己亥二年,右寸脉不应。 厥阴在泉,甲寅、甲申二年,右尺脉不应。 (北政)太阴司天,(乙丁辛癸)丑未八年,左尺脉不应。 太阴在泉,(丙戊庚壬)辰戌八年,左寸脉不应。 厥阴司天,(乙丁辛癸)巳亥八年,右尺脉不应。 厥阴在泉,(丙戊庚壬)寅申八年,右寸脉不应。 少阴司天,(丙戊庚壬)子午八年,两尺脉不应。 少阴在泉,(乙丁辛癸)卯酉八年,两寸脉不应。 《灵枢·禁服篇》曰∶“寸口主中,人迎主外,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绳大小齐等,春夏人迎微大,秋 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曰平人。”夫曰微大,则脉之和可知矣。《素问·至真要大论》曰∶“帝曰∶‘阴 之所在,寸口何如?’”夫使阴脉来现沉而不应,则与大小齐等之义拂矣。五运以甲己土运为尊,六气 以少阴君火为尊。凡脉之司天在泉不应者,皆以少阴而论之。故北政之岁,人气面北,而寸北尺南,地 左间之气在右寸,右间之气在左寸;天左间之气在右尺,右间之气在左尺。故乙卯、乙酉、丁卯、丁酉、辛 卯、辛酉、癸卯、癸酉乃少阴在泉也,则两寸之脉俱不应。而北政少阴在泉亦两寸不应者,乃从君不从 臣也。故不以尺为主,而以寸为主耳。《运气全书》所谓根据南政而诊尺寸者是也。北政之岁,丙寅、丙申、 戊寅、戊申、庚寅、庚申、壬寅、壬申乃厥阴在泉,其左间则少阴,右间则太阳也,宜右寸之脉不应。北政厥 阴在泉亦右寸之脉不应者,亦从君而不从臣也。故不以尺为主,而以寸为主耳。北政之岁,丙辰、丙戌、 戊辰、戊戌、庚辰、庚戌、壬辰、壬戌太阴在泉,其左间则少阳,右间则少阴也,宜左寸之脉不应。南政太阴 司天,则左寸不应,北政太阴在泉而亦左寸不应者,从君而不从臣也。若使北政三阴司天而不在泉。 则其不应者不在寸而在尺矣。故曰∶“北政之岁三阴在下,则寸不应;若三阴在上,则尺不应”者此也。 南政之岁,如甲子、甲午乃少阴司天,则两寸之脉俱不应,如前所云者是也。南政之岁,如己巳、己亥乃 厥阴司天,其左间则少阴,右间则太阳,宜右寸之脉不应,如前所云者是也。南政之岁,如己丑、己未乃 太阴司天,其左间则少阳,右间则少阴,宜左寸之脉不应,如前所云者是也。若使南政三阴在泉而不 司天,则其不应者不在寸而在尺矣。故曰∶“南政之岁,三阴在天,则寸不应;若三阴在泉。则尺不应”者 此也。所谓诸不应者,即南北二政而相反以诊之,则南政主在寸者北政主在尺,而南政主在尺者北 政主在寸,则其脉自明矣。 \r南政少阴司天脉图\p01-e31a14.bmp\r \r南政厥阴司天脉图\p01-e31a15.bmp\r \r南政太阴司天脉图\p01-e31a16.bmp\r \r南政少阴在泉脉图\p01-e31a17.bmp\r \r南政厥阴在泉脉图\p01-e31a18.bmp\r \r南政太阴在泉脉图\p01-e31a19.bmp\r \r北政少阴司天脉图\p01-e31a20.bmp\r \r北政厥阴司天脉图\p01-e31a21.bmp\r \r北政太阴司天脉图\p01-e31a22.bmp\r \r北政少阴在泉脉图\p01-e31a23.bmp\r \r北政厥阴在泉脉图\p01-e31a24.bmp\r \r北政太阴在泉脉图\p01-e31a25.bmp\r 《素问·五营运大论》曰∶“不当其位者病,迭移其位者病止。”南政少阴司天在泉,北政少阴司天在 泉,曰“失守其位者危。”论南北二政内行运法甲己为南政,余四运为北政。南政司天在泉,皆行土运。 其余北政,皆以在泉行运。如北政巳亥厥阴司天,则行在泉少阳火运;又如寅申,少阳司天,则行在泉 厥阴木运。余仿此。惟有北政,辰戌年太阳司天,当行在泉土运,缘北政以臣不敢行君之令,故行金运, 是土之子,以足木火金水之四运焉。 尺寸反死,阴阳交危。谓之反者,不应而应,应而不应,尺寸反也。谓之交者,隅位相交,阴当在 左,交之于右;阳当在右,交之左也。 如尺当不应而反浮大,寸当浮大而反沉细;寸当不应而反浮大,尺当浮大而反沉细;是谓尺寸反。 《素问·五营运大论》曰;“尺寸反者死。”如右当不应而反浮大,左当浮大而反沉细;左当不应而反 浮大,右当浮大而反沉细。经曰∶“左右交者死。”如其年少阴在左,当左脉不应,而反见于右;阳脉本在 右,而反互移于左;是少阴所易之位,非少阳则太阳脉也。故曰∶“阴阳交,交者死。”惟辰戌丑未寅申巳 亥八年有之。如其年少阴在尺,当尺不应,而反见于寸;阳本在寸,而反移于尺。故曰∶“尺寸反,反者死。” 惟子午卯酉年有之。然必也尺寸俱反,阴阳俱交。始为危殆。若但本位当应而不应者,乃阴气之不应 也,止疾而已,不在阴阳交、尺寸反之例,不可胶柱鼓瑟也。 \r南政少阴司天尺寸反者图\p01-e31a26.bmp\r \r南政少阴在泉尺寸反者图\p01-e31a27.bmp\r \r北政少阴司天尺寸反者图\p01-e31a28.bmp\r \r北政少阴在泉尺寸反者图\p01-e31a29.bmp\r 《素问·天元纪大论》曰∶“尺寸反者死。”止以南北二政少阴司天在泉论。 \r南政厥阴司天阴阳交者图\p01-e31a30.bmp\r \r南政厥阴在泉阴阳交者图\p01-e31a31.bmp\r \r南政厥阴司天阴阳交者图\p01-e31a30.bmp\r \r南政太阴司天阴阳交者图\p01-e31a32.bmp\r \r南政太阴在泉阴阳交者图\p01-e31a33.bmp\r \r北政厥阴司天阴阳交者图\p01-e31a34.bmp\r \r北政厥阴在泉阴阳交者图\p01-e31a35.bmp\r \r北政太阴司天阴阳交者图\p01-e31a36.bmp\r \r北政太阴在泉阴阳交者图\p01-e31a37.bmp\r 《素问·五营运大论》曰∶“阴阳交者死。”除少阴司天在泉,止以厥阴、太阴司天在泉论。详按后世诸 图,悉宗仲景,然多不合经旨,未知果出仲景否也。若他书有图无说,其义益晦,余一以经旨为主而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