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风之为病。当半身不遂。或但臂不遂者。此为痹。脉微而数。中风使然。 〔鉴〕风病。内经论之详矣。但往往与痹合论。后人惑之。 故仲景复言之曰。风之为病。当半身不遂。即经所谓偏枯也。或但臂不遂者。非中风也。即痹病也。盖痹为 阴病。脉多沉涩。风为阳病。脉多浮缓。今脉微而数。中风使然。其脉微者正气虚也。数者。邪气胜也。故 病风中之人。因虚而召风者。未有不见微弱之脉者也。因热而生风者。未有不见数急之脉者也。 〔沈〕此 分中风与痹也。风之为病。非伤于卫。即侵于荣。故当半身不遂。谓半身之气伤而不用也。若但臂不 遂。此为痹。痹者闭也。谓一节之气闭而不仁也。于是诊之于脉。必微而数。微者阳之微也。数者风之数也。 此中风使然。谓风乘虚入。而后使半身不遂也。 〔尤〕风彻于上下。故半身不遂。痹闭于一处。故但臂不遂。 以此见风重而痹轻。风动而痹着也。风从虚入。故脉微。风发而成热。故脉数。 曰中风使然者。谓痹病亦是风病。但以在阳者则为风。而在阴者则为痹耳。 案字汇。遂。从志也。不遂。即不从志之谓。 案脉微而数可疑。今验风病。多脉浮大而滑。而或数或不数。 医通云。此即内经风论。所谓各入其门户。所中者之一 证也。千金补金匮之不逮。立附子散。治中风手臂不仁。口面僻。专以开痹舒筋为务也。(方附于下。)
    千金附子散
     附子(炮)桂心(各五两)细辛防风人参干姜(各六两)上 六味。捣下筛。酒服方寸匕。日三。稍增之。 寸口。脉浮而紧。紧则为寒。浮则为虚。寒虚相搏。邪在皮肤。浮者血虚。络脉空虚。贼邪不泻。或左或 右。邪气反缓。正气即急。正气引邪。僻不遂。邪在于络。肌肤不仁。邪在于经。即重不胜。邪入于腑。即 不识人。邪入于脏。舌即难言。口吐涎。(脉经。作淤涎。案以上四字句。此似是。) 〔尤〕寒虚相搏者。正不足而邪乘之。为风寒初感之诊也。浮为血虚者。气行脉外而血行脉中。脉浮者沉 不足。为血虚也。血虚则无以充灌皮肤。而络脉空虚。并无以捍御外气。而贼邪不泻。由是或左或右。随其空 处而留着矣。邪气反缓。正气即急者。受邪之处。筋脉不用而缓。无邪之处。正气独治而急。缓者为急者所 引。则口目为僻。而肢体不遂。是以左者。邪反在右。右者。邪反在左。然或左或右。则有 邪正缓急之殊。而为表为里。亦有经络脏腑之别。经云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小者为孙。是则络浅 而经深。络小而经大。故络邪病于肌肤。而经邪病连筋骨。甚而入腑。又甚而入脏。则邪递深矣。盖神藏 于脏。而通于腑。腑病则神窒于内。故不识人。诸阴皆连舌本。脏气厥不至舌下。则机息于上。故舌难言。 而涎自出也。 〔沈〕僻者。邪犯阳明少阳经络。口眼歪斜是也。不遂者。半身手足不用也。周身 之络。皆在肌肉皮肤之间。风邪痹于络脉。气血不行则为不仁。羁持经气。不能周行通畅。则重不胜。邪入于 腑。堵塞胸间。神机不能出入鉴照。则不识人。入于五脏。并凑于心。脏真不能溉灌于舌。舌即难言。 〔魏〕僻不遂。口眼僻。心有所使。而能给。则心遂。今举手。手不应。举足。足不应。故谓之不遂也。 〔程〕不识人者。经所谓昧暴喑。此邪入腑。则昧不识人。入脏。则舌难言。而为喑矣。舌难言。 则唇吻不收。而涎下也。 案僻不遂。内经。所谓偏风偏枯。巢源。有风口候。又有风偏枯。风身体手足不随。风半身不随等 候。即外台以降所谓瘫痪风也。肌肤不仁。巢源。有风不仁候云。其状搔之皮肤如隔衣。是也。重不胜。巢 源。有风腿候云。四肢不收。身体疼痛。肌肉虚满。骨节懈怠。腰脚缓弱。不自觉 知。又有风曳候云。筋肉懈惰。肢体弛缓不收摄。盖此之类也。不识人。内经。所谓击仆。巢源。有风候 云。其状奄忽不知人。喉里噫噫然有声。即卒中急风是也。(详见于医说刘子仪论。)舌难言。内经。所谓喑 痱。巢源。有风舌强不得语候云。脾脉络胃夹咽。连舌本散舌下。心之别脉。系舌本。今 心脾二脏受风邪。故舌强不得语也。由以上数义观之。正知此条。乃是中风诸证之一大纲领也。张璐则以侯 氏黑散主之。误甚。
    侯氏黑散
    治大风四肢烦重。心中恶寒不足者。(〔原注〕外台治风癫。) 菊花(四十分)白术(十分)细辛(三分)茯苓(三分)牡蛎(三分)桔梗 (八分)防风(十分)人参(三分)矾石(三分)黄芩(五分)当归(三分)干姜 (三分)芎(三分)桂枝(三分) 上十四味。杵为散。酒服方寸匕。日一服。初服二十日。温酒调服。禁一切鱼肉大蒜。常宜冷食。六十 日止。即药积在腹中不下也。热食即下矣。冷食曰能助药力。(六十日止即药积七 字。赵本作自能助药力五字。非。食下。曰字。赵本作自。是。) 〔徐〕大风。概指涎卒倒之后也。 〔沈〕直侵肌肉脏腑。故为大风。邪困于脾。则四肢烦重。阳气 虚而风未化热。则心中恶寒不足。故用参术茯苓。健脾安土。同干姜温中补气。以菊花防风。能驱表里之风。 芎宣血养血为助。桂枝导引诸药。而开痹着。以矾石化痰除湿。牡蛎收阴养正。桔梗开提邪气。而使大气得 转。风邪得去。黄芩专清风化之热。细辛祛风。而通心肾之气相交。以酒引群药。至周身经络为使也。 案此方主疗文法。与前后诸条异。先揭方名。而后治云云者。全似后世经方之例。故程氏尤氏金 鉴并云。宋人所附。 然巢源。寒食散发候云。仲景经有侯氏黑散。外台风癫门。载本方。引古今录验。无桔梗。有钟乳矾石。方 后云。张仲景此方。更有桔梗八分。无钟乳矾石。乃知此方隋唐之人。以为仲景方。则非宋人所附较然矣。 又案根据外台。方中有矾石钟乳。而后方云。冷食自能助药力。后人因谓仲景始制五石散。信乎。 寸口脉迟而缓。迟则为寒。缓则为虚。营缓则为亡血。卫缓则为中风。邪气中经。则身痒而瘾疹。 心气不足。邪气入中。则胸满而短气。(中经。沈本作入经。) 〔尤〕迟者行之不及。缓者至而无力。不及为寒。而无力为虚也。沉而缓者为营不足。浮而缓者为卫 中风。卫在表而营在里也。经不足而风入之。血为风动。则身痒而瘾疹。心不足而风中之。阳用不布。则胸 满而短气。经行肌中。而心处胸间也。 〔沈〕营卫未致大虚。邪气不能内入。持于经络。风血相搏。风邪 主病。则发身痒瘾疹。邪机外出之征。若心气不足。正不御邪。进而扰乱于胸。大气不转。津液化为痰 涎。则胸满短气。盖贼风内入。最怕入心乘胃。而成死证。 案迟者数之反。缓者急之反。金鉴改迟作浮云。迟缓二脉。不能并见。必是传写之讹。此却非也。医方 集成云。有中之轻者。在皮肤之间。言语微蹇。眉角牵引。遍身疮癣。 状如虫行。目旋耳鸣。亦谓邪气中经也。
    风引汤
    除热瘫痫。 大黄干姜龙骨(各四两)桂枝(三两)甘草牡蛎(各三两)寒 水石滑石赤石脂白石脂紫石英石膏(各六两) 上十二味。杵粗筛。以韦囊盛之。取三指撮。井花水三升。煮三沸。温服一升。(〔原注〕治大人风引。少小 惊痫。螈日数十发。医所不疗。除热方。巢氏云。脚经宜风引汤。○案巢源。脚经候云。脉微而弱。宜服风引汤。) 〔尤〕此下热清热之剂。孙奇以中风多从热起。故特附于 此欤。中有姜桂石脂龙蛎者。盖以涩驭泄。以热监寒也。然亦猛剂。用者审之。 案此方。亦非宋人所附。外台风痫门引崔氏甚详。云。疗大人风引。少小惊痫螈。日数十发。医所不 能疗。除热镇心。紫石汤。(方。与本方同。)上十二味。捣筛。盛以韦囊。置于高凉处。大人欲服。乃 取水二升。先煮两沸。便纳药方寸匕。又煮取一升二合。滤去滓。顿服之。少小未满百日。服一合。热多者。 日二三服。每以意消息之。永嘉二年。大人小儿。频行风痫之病。得发例不能言。或发热。半身掣缩。 或五六日。或七八日死。张思惟合此散。所疗皆愈。此本仲景伤寒论方。古今录验。范汪同。(千金风癫门。 紫石散。即本方。主疗服法并同。)由此观之。风引。即风痫掣引之谓。而为仲景之方甚 明。程氏尤氏辈亦何不考也。但除热瘫痫四字。义未允。刘氏幼幼新书。作除热去瘫痫。楼氏 纲目。作除热癫痫。(王氏准绳同。)其改瘫作癫。于理为得矣。 汪氏医方集解云。侯氏黑散风引汤。喻氏虽深赞之。亦未知其果当。以此治风而获实验乎。抑亦门外 之揣摩云尔也。
    防己地黄汤
    治病如狂状。妄行独语不休。无寒热。其脉浮。 防己(一分)桂枝(三分)防风(三分)甘草(一分○赵本。分并作钱。非。) 上四味。以酒一杯。渍之一宿。绞取汁。生地黄二斤。 咀蒸之。如斗米饭久。以铜器盛其汁。更绞地黄汁。和分再服。 〔尤〕赵氏云。狂走谵语。身热脉大者。属阳明也。此无寒热。其脉浮者。乃血虚生热。邪并于阳 而然。桂枝防风防己甘草。酒浸取汁。用是轻清。归之于阳。以散其邪。用 生地黄之甘寒。熟蒸使归于阴。以养血除热。盖药生则散表。熟则补衰。此煎煮法。亦表里法也。 兰台轨范云。此方他药轻。而生地独重。乃治血中之风也。此等法最宜细玩。 案此方程氏金鉴。并不载。盖以为宋人所附也。未知果然否。千金风眩门所收。却似古之制。 今录于下以备考。
    防己地黄汤
    治言语狂错。眼目霍霍。或言见鬼。精神昏乱。 防己甘草(各二两)桂心防风(各三两)生地黄(五斤别切勿合药渍疾小轻用二斤) 上五味咀。以水一升。渍一宿。绞汁着一面。取滓着竹箦上。以地黄。着药滓上。于五斗米下蒸之。 以铜器承取汁。饭熟。以向前药汁。合绞取之。分再服。
    头风摩散方
    (千金。作头风散方。) 大附子(一枚炮○千金云中形者炮裂)盐(等分○千金作如附子大) 上二味为散。沐了。以方寸匕。已摩上。令药力行。( 已。徐沈作以。尤本无。。赵本作疾。千金无已字。作顶。) 案本草藏器云。盐去皮肤风。此方外台。引千金。程氏金鉴。并为宋人附方。是。
    三因附子摩头散
    治因沐头中风。多汗恶风。当先风一日而病甚。头痛不可以出。至日则少愈。名曰 首风。(即本方。) 寸口脉沉而弱。沉即主骨。弱即主筋。沉即为肾。弱即为肝。汗出入水中。如水伤心。历节黄 汗出。故曰历节。 〔程〕圣济总录曰。历节风者。由血气衰弱。为风寒所侵。血气凝涩。不得流通。关节诸筋。无以滋养。 真邪相搏。所历之节。悉皆疼痛。或昼静夜发。痛彻骨髓。谓之历节风也。 节之交三百六十五。十二筋。皆结于骨节之间。筋骨为肝肾 所主。今肝肾并虚。则脉沉弱。风邪乘虚。淫于骨节之间。致腠理疏。而汗易出。汗者心之液。汗出而入水 浴。则水气伤心。又从流于关节交会之处。风与湿相搏。故令历节黄汗。而疼痛也。 〔鉴〕赵良曰。肾主水。 骨与之合。故脉沉者病在骨也。肝藏血。筋与之合。血虚则脉弱。故病在筋也。心主汗。汗出入水。其汗为水 所阻。水汗相搏。聚以成湿。久变为热。湿热相蒸。是以历节发出黄汗也。 〔尤〕案后水气篇中云。黄汗之 病。以汗出入水中浴。水从汗孔入得之。合观二条。知历节黄汗。为同源异流之病。其瘀郁上焦者。则为黄 汗。其并伤筋骨者。则为历节也。 案寸口脉沉以下。止即为肝二十二字。脉经。移于下文 味酸则伤筋之首。文脉贯通。旨趣明显。盖古本当如是矣。 趺阳脉浮而滑。滑则谷气实。浮则汗自出。 〔沈〕此诊趺阳。则知胃家内湿招风为病也。趺阳脉浮。浮为风邪入胃。滑为水谷为病。此显脉浮而滑 者。乃素积酒谷湿热招风。为谷气实。然内湿外风相蒸。风热外越。津液 随之。故汗自出也。 〔程〕亦历节之脉。 少阴脉浮而弱。弱则血不足。浮则为风。风血相搏。即疼痛如掣。 〔程〕少阴肾脉也。胗在太溪。若脉浮而弱。弱则血虚。虚则邪从之。故令浮弱。风血相搏。则邪正交争 于筋骨之间。则疼痛如掣。 〔尤〕趺阳少阴二条合看。知阳明谷气盛者。风 入必与汗偕出。少阴血不足者。风入遂着而成病也。 盛人脉涩小。短气自汗出。历节疼不可屈伸。此皆饮酒。汗出当风所致。(自。原本作血。今根据诸本改之。) 〔魏〕盛人者。肥盛而丰浓之人也。外盛者中必虚。所以 肥人多气虚也。气虚必短气。气虚必多汗。汗出而风入筋骨 之间。遂历节疼痛之证见矣。 〔尤〕缘酒客湿本内积。而汗出当风。则湿复外郁。内外相召。流入关节。故历 节痛不可屈伸也。合三条观之。汗出入水者。热为湿郁也。风血相搏者。血为风动也。饮酒汗出当风者。风 湿相合也。历节病因。有是三者不同。其为从虚所得。则一也。 诸肢节疼痛。身体HT羸。脚肿如脱。头眩短气。温温欲吐。桂枝芍药知母汤主之。(HT。赵本。作。沈 尤金鉴同。魏作HT。案此当作。脉经。作瘰。非。) 〔魏〕湿热在体。风邪乘之。而历节成矣。于是掣痛之势如脱。甚不可奈。湿上甚而为热。热上甚而引 风。风上甚而耗气冲胸。头眩短气。温温欲吐。皆风邪热邪湿邪。合为患者也。主之以桂枝芍药知母汤。以 桂枝防风麻黄生姜之辛燥。治风治湿。白术甘草之甘平。补中。芍药知母之酸寒苦寒。生血清热。是风湿热三 邪。并除之法也。其间加附子。走湿邪于经队中。助麻桂为驱逐。非以温经也。况此方。乃通治 风湿热三邪之法。非为瘦人出治也。肥人平日。阳虚于内者多。非扶助其阳气。则邪之入筋骨间者。难于轻 使之出。用附子于肥人。尤所宜也。勿嫌其辛温。而云不可治血虚内 热之证也。瘦人阴虚。火盛之甚。加芍药。减附子。又可临时善其化裁矣。 案历节。即痹论所谓行痹痛痹之类。后世呼为痛风。(丹溪有痛风论。见于格致余论。知是元以降之称。) 三因直指。称白虎历节风是也。(白虎病。见于外台。引近效云。其疾昼静而夜发。发即彻髓酸疼。乍歇。其 疾如虎之啮。故曰白虎病。此即历节风也。而别为一证恐非。)盖风寒湿三气杂至。合 而所发。痛久则邪盛正弱。身体即羸也。痹气下注。脚肿如脱。上行则头眩短气。扰胃则温温欲吐。表 里上下皆痹。故其治亦杂揉。桂麻防风。发表行痹。甘草生姜。和胃调中。 芍药知母和阴清热。而附子用知母之半。行阳除寒。白术合于桂麻。则能祛表里之湿。而生姜多用。以其辛 温。又能使诸药宣行也。与越婢加术附汤。其意略同。沈氏则谓脾胃肝 肾俱虚非也。温温。金鉴。改作。不必然。(详见于伤寒论证义。)
    桂枝芍药知母汤方
     桂枝(四两)芍药(三两)甘草(二两)麻黄(二两)生姜(五两)白术 (五两)知母(四两)防风(四两)附子(二两炮。二两赵作一枚)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温服七合。日三服。(案千金外台。防风汤七升。作一斗。二升。作三升。) 外台古今录验。防风汤。主身体四肢节解。疼痛如堕脱肿。案之皮急。头眩短气。温温闷乱如欲吐。 即本方。去麻黄。
    千金防风汤
    主疗与外台同。 于本方。无麻黄附子。有半夏杏仁芎。 味酸则伤筋。筋伤则缓。名曰泄。咸则伤骨。骨伤则痿。名曰枯。枯泄相搏。名曰断泄。营气不通。 卫不独行。营卫俱微。三焦无所御。四属断绝。身体羸瘦。独足肿大。黄汗出胫冷。假令发热。便为历节也。 (四属。程作四肢。此条程魏接下乌头溥为一条。非。) 〔徐〕此论饮食伤阴。致营卫俱痹。足肿胫冷。有类历节。但当以发热别之也。谓饮食既伤阴。然味各 归其所喜。政酸为肝之味。过酸则伤筋。筋所以束骨。而利机关。伤则缓漫不收。肝气不敛。故名曰泄。咸为 肾之味。过咸则伤肾。肾所以华发而充骨。伤则髓竭精虚。肾气痿惫。故名曰枯。肝肾者人之本也。肾不荣。而 肝不敛。根销源断。故曰断泄。饮食伤阴。营先受之。乃营气不通。营卫本相根据。营伤卫不 独治。因循既久。营卫俱微。三焦所以统领内气。而充贯四肢者也。失营卫之养。而无所恃以为御。御者摄也。 四属之气。不相统摄而断绝。四属者。四肢也。元气既惫。身体羸瘦。足尤在下阳气不及。肿大胫冷。荣中 气郁。则热而黄汗。然此皆阴分病。非历节。历节挟外之湿邪。而重且痛也。唯外邪必发热。故曰假令发热。 是表分亦有邪。从肌肉而历关节。使为历节。 〔尤〕虚病不能发热。历节则未有不热者。故曰假令发热。便 为历节。后水气篇中又云。黄汗之病。两胫自冷。假令发热。此属历节。盖即黄汗历节。而又致其辨也。 〔鉴〕名曰断泄之泄字。当是绝字。始与下文相属。必是传写之讹。 案平脉法。林亿注。四属者。谓皮肉脂髓。成注亦同。 病历节。不可屈伸疼痛。乌头汤主之。(脉经作疼。痛不可屈伸。是。) 〔沈〕此寒湿历节之方也。经谓风寒湿三气合而为痹。此风少寒湿居多。痹于筋脉关节肌肉之间。以故 不可屈伸疼痛。即寒气胜者。为痛痹是也。所以麻黄通阳出汗散邪。而开痹着。乌头驱寒而燥风湿。芍药收 阴之正。以蜜润燥。兼制乌头之毒。黄甘草。固表培中。使痹着开而病自愈。谓治脚 气疼痛者。亦风寒湿邪所致也。
    乌头汤方
    治香港脚疼痛不可屈节。(尤本治上有亦字。程金鉴删治以下九字。案此后人所添。今从之。) 麻黄芍药黄(各三两)甘草(炙)川乌(五枚咀以蜜二升煎取一 升即出乌头○案甘草原本及赵程魏金鉴并欠两数俞徐沈尤并云三两未知何据) 上五味。咀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纳蜜煎中。更煎之。服七合。不知。尽服之。 张氏医通云。乌头善走入肝。逐风寒。故筋脉之急者。 必以乌头治之。然以蜜煎。取缓其性。使之留连筋骨。以利 其屈伸。且蜜之润。又可益血养筋。兼制乌头燥热之毒。千金大枣汤。治历节疼痛。 于本方。去芍药附子。加乌头大枣生姜。
    矾石汤
    治香港脚冲心。(赵作冲。程本金鉴。不载此方。至篇末五方并删。) 矾石(二两○杂疗方作半斤) 上一味。以浆水一斗五升。煎三五沸。浸脚良。(此方杂疗救卒死篇。无浆字。千金翼浸下。有洗字。) 〔尤〕香港脚之病。湿伤于下。而气冲于上。矾石味酸涩性燥。能却水收湿解毒。毒解湿收。上冲自止。 案千金论香港脚云。魏周之代。盖无此疾。所以姚公集验殊不殷勤。徐王撰录。未以为意。外台苏长史 云。晋宋以前。名为缓风。古来无香港脚名。由此观之。此方亦是宋以前人所附。非仲景原方明矣。程云凡仲 景方经。证在前而方在后。未有方在前而证在后者。固然。
    附方
    
    古今录验续命汤
    治中风痱。身体不能自收。口不能言。冒昧不知痛处。或拘急不得转侧。(〔原注〕 姚云与大续命同。兼治妇人产后去血者。及老人小儿。○案外台风痱门。载古今录验。西州续命汤。即是。冒 昧下。有不识人三字。千金名大续命汤。而西州续命汤。主疗与此同。无人参有黄芩。分两亦异。主疗与姚同。) 麻黄桂枝当归人参石膏干姜甘草(各三两)芎杏仁(四十枚千金用芎三两。外台麻 黄三两。芎一两。余各二两。杏仁与本方同。俞本芎一两五钱。非) 上九味。以水一斗。煮取四升。温服一升。当小汗。薄 覆脊凭几坐。汗出则愈。不汗更服。无所禁。勿当风。并治 但伏不得卧。咳逆上气。面目浮肿。(浮。外台作洪。) 〔沈〕灵枢云。痱之为病。身无痛者。四肢不收。智乱不甚。其言微。甚则不能言。不可治。故 后人仿此而出方也。 〔尤〕痱者。废也。精神不持。筋骨不用。非特邪气之扰。亦真气之衰也。麻黄桂枝。所以散邪。人 参当归。所以养正。石膏合杏仁。助散邪之力。甘草合干姜。为复气之需。乃攻补兼行之法也。 案汉贾谊传云。辟者一面病。痱者一方病。师古注。辟足病。痱风病也。圣济总录云。痱。字书病痱而 发。肉非其肉者以身体无痛。四肢不收。而无所用也。楼氏纲目云。痱。废也。痱。即偏枯之邪气深者。以其 半身无气营运。故名偏枯。以其手足废而不收。或名痱。或偏废。或全废。皆曰痱 也。知是痱。即中风之谓。脉解篇。喑俳。即喑痱也。徐则谓痱者痹之别名。此说本喻氏法律。尤误矣。外 台本方煎法后云。范汪方。主病及用水升数。煮取多少。并同。汪云。是仲景方。本欠两味。汪为东晋人。而 其言如此。正知此亦仲景旧方。原本失载。宋臣因而附之也。 虞氏医学正传云。金匮要略本方。有石膏当归。无附子防风防己。愚案本方。石膏当归。固不可无。 而附子防风防己。尤不可缺。此恐传写者之脱简耳。简案续命汤。千金外台所载。凡数十方。唯外台。风身 体手足不随门。古今录验。小续命汤方中。附子石膏并用。虞氏之言。不可从。 王氏古方选注云。古今录验者。其方录于竹简。从古至汉。始刊于金匮附方中。续命者。有却病延年之 功。案十六国春秋。有卢循。遗刘裕益智粽。裕乃答以续命汤。又欧阳修有细为续命丝之句。可征二字之谓延年矣。
    千金三黄汤
    治中风手足拘急。百节疼痛。烦热心乱。 恶寒经日。不欲饮食。(千金贼风门云。仲景三黄汤。拘急。作拘挛。○三因云。 兼治贼风。偏风。猥退风。半身不遂。失喑不言。) 麻黄(五分)独活(四分)细辛(二分)黄(二分)黄芩(三分)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温三服。一服小汗。二服大汗。心热加大黄二分。腹满加枳实一枚。 气逆加人参三分。悸加牡蛎三分。渴加栝蒌根三分。先有寒加附子一枚。( 心热。千金作心中热。千金翼。一枚下。有此仲景方。神秘不传。八字。) 〔魏〕亦为中风正治。而少为变通者也。以独活代桂枝。为风入之深者设也。以细辛代干姜。为邪入于经 者设也。以黄补虚。以熄风也。以黄芩代石膏。清热。为湿郁于下。热甚于上者设也。心热加大黄。以泄 热也。腹满加枳实。以开郁行气也。气逆加人参。以补中益胃也。悸加牡蛎。防水邪也。渴加栝蒌根。以肃肺 生津除热也。大约为虚而有热者言治也。先有寒。即素有寒也。素有寒则无热可知。纵有热。 亦内真寒外假热而已。云加附子。则方中之黄芩。亦应斟酌矣。此又为虚而有寒者言治也。
    近效方术附汤
    治风虚头重眩苦极。不知食味。暖肌补 中。益精气。(外台。此下。载甘草附子汤。主疗风湿相搏。骨节疼痛。云云。三十余字。) 白术(二两)附子(一枚半炮去皮)甘草(一两炙) 上三味。锉每五钱匕。姜五片。枣一枚。水盏半。煎七分。去滓温服。 〔徐〕肾气空虚。风邪乘之。漫无出路。风挟肾中浊阴之气。厥逆上攻。致头中眩苦至极。兼以胃气亦 虚。不知食味。此非轻扬风剂可愈。故用附子暖其水脏。白术甘草。暖其土脏。水土一暖。犹之冬月井中。水 土既暖。阳和之气。可以立复。而浊阴之气。不驱自下矣。 案外台风头眩门。所载近效白术附子汤。有桂枝而无生姜大枣。上四味。切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分为三 服。日三。初服得微汗。即解。能食复烦者。将服五合以上愈。此本仲景伤寒论方。即是甘草附子汤也。而此所 载。去桂加术附子汤。且煎法及分两。宋人所改。不知何以差谬如此。盖孙奇等失之不检也。
    崔氏八味丸
    治香港脚上入。少腹不仁。 干地黄(八两)山茱萸薯蓣(各四两)泽泻茯苓牡丹皮(各三两)桂枝附子(炮各一两) 上八味末之。炼蜜和丸梧子大。酒下十五丸。日再服。 〔尤〕肾之脉起于足。而入于腹。肾气不治。湿寒之气。随经上入。聚于少腹。为之不仁。是非驱湿散 寒之剂。所可治者。须以肾气丸。补肾中之气。以为生阳化湿之用也。 案外台香港脚不随门。载崔氏方。凡五条。第四条云。若香港脚上入少腹。少腹不仁。即服张仲景八味丸。方用 泽泻四两。附子二两。桂枝三两。山茱萸五两。余并同于本书。旧唐经籍志。崔氏纂要方十卷。崔知悌撰。 (新唐艺文志。崔行功撰。)所谓崔氏其人也。不知者或以为仲景收录崔氏之方。故详及之。
    千金方越婢加术汤
    治肉极。热则身体津脱。腠理开汗大泄。厉风气。下焦脚弱。 麻黄(六两)石膏(半斤)生姜(二两)甘草(二两)白术(四两)大枣(十五枚) 上六味。以水六升。先煮麻黄。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恶风。加附子一枚炮。 案徐沈以厉风为癞。甚误矣。外台引删繁肉极论曰。凡肉极者。主脾也。脾应肉。肉与脾合。若脾病 则肉变色。云云脾风之状。多汗阴动伤寒。寒则虚。虚则体重怠惰。四肢 不欲举。不欲饮食。食则咳。咳则右胁下痛。隐隐引肩背。不可以动转。名曰厉风。是也。又案千金肉极门。 不见方云。方见七卷中。而今考之七卷中。香港脚门所载。越婢汤。有附子。故外台肉极门。引千金。亦有附 子。煎法后云。一名起脾汤。而香港脚门越婢汤方后注云。此仲景方。本云。越婢加术汤。又无附子。胡洽云。 若恶风者。加附子一枚。多冷痰者。加白术。盖孙奇等。彼是凑合所录。故与外台有少异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