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属火候多烦渴。病者时喜食凉物。初热未出也须禁。纵之恣食毛孔密。 麻用寒凉本所宜。也须审时而察机。大寒遽用麻难出。伏毒内攻咎在医。 麻本火候。自发热至出透之日。未免有口渴烦躁。故多喜食冷物。盖麻证属火。食冷虽曰无 妨。然生冷等物。麻证始终当忌。何则。夫麻最要透表。只宜温暖饮食。以候其透表。若于初潮未 出之际。而食生冷。冰伏火邪。则毛孔闭密。而毒火难出矣。即透表之后。亦忌食生冷。但柿饼、秋 白梨、连藕、荸荠可以略用。桃、李、梅子、柑橘、石榴、菱角等物。又在所必忌。然非但患麻者。生 冷等物忌食。即医家治麻。寒凉之药。亦不可骤用。夫麻初发热之时。而最忌寒凉之品者。盖恐 冰伏麻毒。使毒瓦斯郁遏而不得出。而成内攻之患也。古人谓天气暄热。宜用辛凉之味。如黄连解 毒汤之类。不知天时之暄热热气。岂寒凉之药所能解也。今若骤用寒凉。恐不足以解外热。而适 足以阻内热。使之不得出也。曾见有一岁孩子出麻。发热未见点时。而发惊搐。医家认作急惊。用 寒凉之药攻治。致麻毒隐隐在皮肤之内。不得出表。后一医以滋阴为主。用四物等剂。亦不获效。 烦闷声哑。数日而死。此可以知骤用寒冷、冰伏麻毒之为害也。今因天时暄热。而执泥岁气之说。 骤用寒凉。岂理也哉。故治麻者。凡于麻初出之时。虽有身热、烦渴等证。宜以宣毒发表汤(见第 五条)去甘草、桔梗、升麻。少加酒炒黄芩三、五分以清之。切不可遽投黄连、黄柏、栀仁等味。恐 冰麻毒而内伏。致麻不得外出。后虽设法宣表。而麻终不得出矣。可不畏哉。 朱曰前条避风寒与本条忌生冷。皆病家所最易患者。中途变证。往往因此。故此二 条。医生对于病家。务必再三叮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