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济经》慈幼篇·形气变成章曰∶天有精,地有形,形精相感而化生万物。故曰∶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 天为阳,地为阴;水为阴,火为阳。阴阳者,血气之男女。水火者,阴阳之证兆。惟水火既济,血气变革,然 后刚柔有体而形质立焉。造化炉锤间,不能外,是以成物。兹婴孺始生,有变蒸之理也。原受气之初,由胚胎 而有血脉,由血脉而成形体,由形体而能动,由动而筋骨立,以至毛发生而脏腑具,谷气入胃而百神备,是乃 具体未形,有常不变之时也。若夫萌区有状,留动而生,血脉未荣,五脏未固,尚资阴阳之气,水火之齐甄 陶以成,非道之自然,以变为常者哉。儿生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变者上气,蒸者体热。上 气则以五脏改易,气皆上朝,脏莫高于肺,而肺主气故尔。体热则以血脉敷荣,阳方外固。阳在外,为阴之 使,故尔积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且蒸,是之谓小蒸。毕后六十四日一大蒸,积二百五十六日大 蒸毕。凡五百七十六日变蒸数足,形气成就。每经一变,则情态异常。盖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 湿、风;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七情之生得非成于变蒸之候耶。其候有轻重,其时 有远近。轻者体热微汗,似有惊候,耳与后阴所会皆冷。重者壮热而脉乱,或汗或否,此其候也。平者五日而 衰。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后之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此其时也。当是时务致和平,不欲惊扰,灸刺、 汤剂皆非所宜。或先变而热作,或后蒸而未解,则治之当如成法。或变蒸之中加以时行温病,与夫非变而得天 行者,其诊大率相类,惟耳及后阴所会皆热为异尔。学人可不审焉! 《巢氏病源》∶变蒸者,以长血气也。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变蒸有轻有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髋 亦冷,上唇头白疣起如死鱼目珠子,微汗出,而近者五日而歇,远者八、九日乃歇。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 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无所苦也。变蒸之时,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千金》又曰∶目白者重, 赤黑者微。)亦无 所苦,蒸毕自明了矣。先变五日,后蒸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变蒸之时,不欲惊动,勿令旁边多人,变蒸 或早或晚,根据时如法者少也。初变之时,或热甚者,违日数不歇。审计日数,必是变蒸,服黑散发汗;热不止 者,服紫双丸。如小瘥便止,勿复服。(《千金翼》云∶自当有余热,变蒸尽,乃除耳。)其变蒸之时,遇寒加之, 则寒热交争, 腹痛夭矫,啼不止者熨之则愈。变蒸与温壮伤寒相似,若非变蒸,身热、耳热、髋亦热,此乃为他病,可为 余治;审是变蒸,不得为余治。其变日数,从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 变者丹孔出而泄也。至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一百六十日五变,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 四日七变,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积三百二十日小蒸毕, 后六十四日大蒸,蒸后六十四日复大蒸,蒸后一百二十八日复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毕也。 《颅囟经》∶凡孩子自生,但任阴阳推移,即每六十日一度变蒸,此骨节长来,四肢发热,或不下食乳,遇 如此之时,上唇有珠子,如粟粒大,此呼为变蒸珠子,以后方退热饮子疗之,不宜别与方药。(《颅囟经》 以六十日为一变,《巢氏病源》以三十二日为一变,以有不同,故兼存之。) 《葛氏肘后》云∶凡小儿自生三十二日一变,再变为一蒸,凡十变五小蒸,又有三大蒸。凡五百七十六日 变蒸毕,乃成人。其变蒸之候,身热、脉乱、汗出,(崔氏云∶脉乱、汗出、目睛不明,微似欲惊及不乳哺。) 数惊不乳哺,上唇头 小白泡起如珠子,耳冷,尻冷,此其证也。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平蒸五日,或七日、九日,慎不可疗。若或 大热不已,则与少紫丸微下。 《葛氏肘后》又云∶若于变蒸中,加以时行温病,其证相似,惟耳及尻通热,口上无白泡耳,当先服黑散发 汗,汗出以粉敷之瘥,若不尽除,即以紫丸下之。 《千金》论凡小儿自生三十二日一变,再变为一蒸,凡十变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 毕,乃成人。小儿所以变蒸者,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故一变竟,辄觉情态有异。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凡 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后之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儿生三十二日一变,二十九日 先期而热,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毕耳。恐不解了,故重说之。(变蒸之日,《千金要》、《翼》皆与 《葛氏肘后》诸家并并 同,此其中语有小异者,故又载之。)且儿变蒸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又初变之时,或热甚者,违日数不歇, 审计变蒸之 日。当其时有热微惊,慎不可治及灸刺,但和解之。若良久热不可已,少与紫丸微下,热歇便止。若于变蒸之 中,加以时行温病,或非变蒸时而得时行者,其诊皆相似。惟耳及尻通热,口上无白泡耳,当先服黑散以发其 汗。汗出,温粉粉之,热当歇,便就瘥。若犹不都除,乃与紫丸下之。 《千金》又法∶凡儿生三十二日始变,变者身热也。至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其状卧端正也。至九十六日 三变,定者候丹孔出而泄。至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以能咳笑也。至一百六十日五变,以成机关也。至 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五机成也。至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以能匍匐语也。至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 以知欲学语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已亭亭然也。凡小儿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四蒸也。当其变之日,慎 不可妄治之,则加其疾。变且蒸者,是儿送迎月也。蒸者,甚热而脉乱,汗出是也。近者五日歇,远者八九日 歇。当是蒸上不可灸刺妄治之也。 《千金翼》∶儿身壮热而耳冷、髋亦冷者,即是蒸候,慎勿治之。儿身热,髋、耳亦热者病也,乃须治之。 (《千余》叙变蒸议论皆同,独用紫丸、黑散,叙得甚明。又云∶变蒸中病乃须治。) 《圣惠》∶小儿变蒸都毕,凡五百七十六日乃成人,血脉骨木皆坚牢也。 《茅先生方》小儿有变蒸伤寒候∶身壮热,唇尖上起白珠,或热泻,或呻吟,或虚惊,此候小儿生下便有变 蒸而长意志,乃四十九日一变而长骨肉。此候有之,所治者只用镇心丸(方见一切惊门中)夹匀气散(方见 胃气不和门中)与服,自平和也,不服药也安乐。(此又云∶四十九日一变,与前亦异。) 汉东王先生《家宝》变蒸候∶宜用神仙黑散子三二服,并调胃气,观音散三二服。(方见胃气不和门中。) 钱乙论变蒸云∶小儿在母腹中乃生骨气,五脏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后,即长骨脉、五脏六腑之神智也。 变者,易也。(《巢源》云∶上多变气。)又生变蒸者,自内而长,自下而上,又身热,故以生之日后三十二 日一变。变每 毕,即情性有异于前。何者长生腑脏、智意故也?何谓三十二日长骨添精神?人有三百六十五骨,除手足中 四十五碎骨外,有三百二十数。自生下,骨一日十段而上之,十日百段,而三十二日计三百二十段,为一变, 亦曰一蒸。骨之余气,自脑分入龈中,作三十二齿,而齿牙有不及三十二数者,由变不足,其常也。或二十八 日即至长二十八齿,以下仿此,但不过三十二之数也。凡一周遍乃发虚热诸病,如是十周则小蒸毕也。计三百 二十日生骨气,乃全而未壮也。故初三十二日一变,生肾志,六十四日再变,生膀胱。其发耳与冷,肾与膀 胱俱主于水,水数一,故先变生之。九十六日三变,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变,生小肠,其发汗出而微惊。 心为火,数二。一百六十日五变,生肝及哭。一百九十二日六变,生胆,其发目不开而赤。肝主木,木数三。 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肺声。二百五十六日八变,生大肠,其发肤热而汗,或不汗。肺属金,数四。二百八十 八日九变,生脾智。三百二十日十变,生胃,其发不食,肠痛而吐乳。此后乃齿生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 《太仓》云∶气入四肢,长碎骨于十变,后六十四日长其经脉。手足受血,故能持物,足立能行也。经云∶变且 蒸,谓蒸毕而足一岁之日也。师曰∶不汗而热者发其汗,大吐者微泻,不可余治,是以小儿须变蒸脱齿者如花 之易苗。所谓不及三十二齿,由变之不及,齿当与变日相合也,年壮而视齿方明。 《秘要指迷》论凡小儿才生变蒸后,多有身热、微泻青黄者,不可用药止住,须温暖药匀气。如药力重, 即变成慢脾风也。 《五关贯真珠囊》小儿生下八蒸之候∶夫八蒸者,每四十五日一蒸变,变各有所属,重者五日而息也。(变蒸日 数稍异,故并载之。) 一蒸,肝生魂,肝为尚书。未蒸时魂未定,故儿目瞳子昏。蒸后肝生魂定,令目童子光明。二蒸,肺生魄、 肺为丞相。未蒸时魄未定,故儿未能嚏嗽。肺上通于鼻,蒸后能令嚏嗽。三蒸,心生神,心为帝王。未蒸前神 未定,故儿未言语。心通于舌,蒸后令儿能语笑也。四蒸,脾生智,脾为大夫,藏智,故未蒸前儿未能举 动,蒸后令儿举动任意也。五蒸,肾生精志,肾为列女。外应于耳,故蒸后能令儿骨髓气通流也。六蒸,筋 脉伸,故蒸后筋脉通行,九窍津液转流,令儿能立也。七蒸者,骨神定,气力渐加,故蒸后能令儿举脚行也。 八蒸者,呼吸无有停息,以正一万三千五百息也。凡呼出心与肺,吸入肾与肝,故令儿呼吸有数,血脉通流五 十周也。 汉东王先生《家宝》小儿变蒸候歌∶ 变蒸之候若为程,(为程者,是有数也。三十二日为一度变矣。)一一从头别有名。第一看儿发毛立,口唇 尖上白珠生。(头发 立而不伏,又唇上有白泡子起也。)三两日间起寒热,(忽然发,却自住是也。)忽然睡里足虚惊。(睡中哭而不 觉也。)或则遍身流盗汗,(此是气 血长不逮,流于毛孔中出。)或然微痢腹中鸣。(腹中似泻水之声,此是变实,其肠胃而作声。)或则因闷皮肤 急,(忽闷,皮肤急及气急,少时却醒。) (忽然吐逆气交横。忽然要吐气急,盖因长其气血,不觉被气节之,即吐,不久自住也。)七日之中惊梦里, (生不七日,忽睡中惊叫,人多疑床, 非也。此是长其神气,故童子能喜笑矣。)但看蒸变辨其名。(变蒸者,则是长其血气。长不逮后相滞,故发热 也,或者生筋骨,或者正其五脏也。)智者将心 信医药,下愚不晓逐邪行。虽然变蒸得其候,还须用药保长生。(亦须服和气丸散及不可当风洗浴也。) 长沙医者毛彬传疗小儿初生变蒸候歌∶ 变蒸方长是婴儿,一出胎来数可推。未到期年蒸八变,四十九日一回期。第一肝蒸生于魂,双眼虽开瞳子 昏。三两日间微壮热,定目看人似欲言。第二变蒸生于魄,喷嚏咳嗽开胸膈。见人共语笑喃喃,暗里时时长筋 脉。第三变蒸生于神,渐能识母畏傍人。血脉初生学及覆,肌肉皮肤渐渐匀。第四脾蒸生于智,尻骨初成独坐 戏。三焦胃管渐开张,乳哺甘甜不肯离。第五肾蒸生精志,气候相通转流利。掌骨初成学匍匐,反复捉搦能随 意。第六筋骨蒸初成,九窍津液皆相应。时时放手亭亭立,气力加添日渐胜。第七膝踝骨初成,颜色红光遍体 荣。举脚抬肩便移步,嘻嘻学语百般声。第八呼吸定精神,风血气脉自回轮。八蒸之候细分别,一一从头为列 名。七日之中有乖治,但看外证辩其名。第一看儿毛发立,口唇尖起白珠生。三两日中寒热起,忽然睡里作虚 惊。或即遍身流盗汗,或乃微利腹中鸣。或即脊膂皮肤急,忽乃呕逆气交横,或则困闷通身 软,忽然啼哭没心情。重者不过一七日,轻者三朝便得平。上古圣贤制方论,还须服药觅延生。 《葛氏肘后》
    黑散方
     麻黄(二两)大黄(一两)杏仁(二分) 上件并捣为散,将杏仁熬,别研如脂,乃内散同捣令调和,(《圣惠》并炒令黑,都研细。汉东 王先生并烧灰存性。)密盛器中, 勿令见风。一月儿服如小豆一枚,乳汁和咽之。拘令得汗,勿使见风。百日儿服如枣核,量大小与之佳。《千 金要》、《翼》分两同。《元和纪用经》大黄只半两。《千金要》三味先捣,麻黄、大黄为散,别研杏仁如 脂,乃细细内散。又捣令调和,内密器中。又《千金要》、《翼》黑散治小儿蒸变挟时行温病,或非变蒸时而 得时行。《元和纪用经》自四味饮以下,黑散、紫丸、至圣散、五加皮治不能行。蜀脂饮、麝香丸七分,谓 之育婴七宝。紫阳道士一名《保子七圣至宝方》,专为一书者,此方是也。 《葛氏肘后》
    紫丸方
     代赭赤石脂(各一两)巴豆(四十枚)杏仁(五十枚) 上件代赭、赤石脂先捣细筛,巴豆四十枚去心、皮熬,(《千金翼》、《元和纪用经》并三十枚,又《纪 用经》以二十枚洗,沙皮制, 十个生用。)杏仁五十枚去皮,令碎研如脂,(《元和纪用经》用四七个。)合三物,捣三千杵,自相看,若 硬,加少蜜更捣, 密器中盛。三十日儿服如麻子一丸,与少乳汁令下,良久复与少乳,勿令多,宜至日中当小下,热若不尽, 明旦更服一丸。百日儿如小豆大小,以此加减,若小儿夏月多热,往往发疾,此丸无所不治,三、二十日与 一服殊佳。如真代赭不可求,用左顾牡蛎代之。《千金要》、《翼》紫丸治小儿变蒸发热不解,并挟伤寒、 温壮,汗后热不歇,及腹中有痰癖,哺乳不进,乳则吐、食痫、先寒后热,此亦《元和纪用经》育婴七宝, 紫阳道士保子七圣方也。又《千金翼》谓小儿气盛有病,但下之,必无所损,若不时下,则将成病,固难治矣。 《圣惠》治小儿变蒸,经时不止,挟热心烦、啼叫无歇,骨热面黄。
    柴胡散方
     柴胡(去苗)甘草(炙微赤,锉)人参(去芦头)元参(各一两)龙胆(半两,去芦头)麦 门冬(一两半,去心焙) 上件药捣,罗为散。每服一钱,以水一小盏,煎至五分,去滓,不计时候,温服,量儿大小加减服之。 《婴孺方》治小儿变蒸,壮热不止。 代赭(一两半)杏仁(三十个,别入研。) 上为末,拌和匀,以黄蜡丸之。二十日儿服黑散,汗出后,更服此紫丸子,黍大一丸讫,少乳乳之,令药 得下。两食久,复乳之,勿过饱。平旦一服,日中药势尽,日西久时复增丸。至鸡鸣时若不瘥,复与一丸, 若愈即止。三十日儿,胡豆大一丸。若不利,壮热者加半丸,以利下为度。又方云∶紫丸服之当利而全出, 若不出及不全者,为病未尽,更须服之。有热服紫丸子,无热有寒者,勤服当归散,若黄散。变蒸后微热 者,可与除热黄芩汤。 汉东王先生服黑散,候有微汗,浑身稍凉,即用
    香粉散方
     蚌粉(末拘多少,研令极细,水飞过)麝香(少许,研细) 上为末,用绵裹掺之。 张涣治婴儿周内,时或体热,眠卧不宁,乳哺不调,目睛不明,或瘥或作,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 甚者微惊,乃长血气,名曰变蒸候。过周渐除,切不可乱投汤药,宜用
    清心汤方
     人参(半两,去芦头)麻黄(去节)川大黄麦门冬(去心)甘草(炙)犀角屑(各一分) 上件捣,罗为细末。每服一钱,水八分,入杏仁一个,去尖拍破,同煎至四分,去滓,放温,时时与服。 张涣
    紫砂丹方
    治变蒸身热不已。 代赭(研细,水浸一宿,澄去清水,焙干)当归(洗、焙干。各半两)朱砂(细研,水飞)木 香人参(去芦头。各一分) 上件为细末,与代赭石同研匀,入杏仁十个,去皮尖,巴豆五个,去心膜,出油同研匀,入麝香半钱,拌 匀,滴水和如针头大。每服三粒至五粒,煎荆芥汤下,乳后。 《吉氏家传》治伤寒变蒸候方。 当归(一钱)大黄(炒)北黄芩川乌头(煮。各一分)防风(半两) 上件为细末。每服一钱,水半盏,入荆芥煎四分,温服。 长沙医者丁时发传治变蒸候方。 变蒸日数甚分明,或泻槐黄又夹惊。发热喜啼多不乳,急须匀气便安宁。
    匀气散
     香附子甘草(炙。各一分)天仙藤人参橘皮藿香(各一钱) 上件为末。每服半钱,用米饮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