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三条方九首) 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于法六 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衍义〕妇人平脉者。言其无病脉也。阴脉小弱。其荣气不足耳。凡感邪而荣气不 足者。则必恶寒发热。不妨于食。今无寒热。妨于食。是知妊娠矣。妊娠者。血聚气 搏。经水不行。至六十日始凝成胎。斯时也。气血化于下。荣气不足。卫不独行。壅 突中焦而不能食。津液少布。其人渴。用桂枝汤益荣和卫。设有医以他治。则更 一月当化。若加吐下。复损其荣。土亦失其养育。条芩、白术可也。芎、归可也。参、 可也。但要益荣生津。和中下二焦而已。 妇人宿有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痼害。 〔衍义〕宿有痼内结。及至血聚成胎。而病发动。气淫于冲任。由是养胚之血。 不得停留。遂漏不止。痼下迫其胎动于脐上。故曰痼害也。凡成胎妊者。一 月血始聚。二月始胚。三月始胎。胎成始能动。今六月动者。前三月经水利时。胎 下血者。未成也。后断三月。始胚以成胎。方能动。若血下不止。而乘故也。必当 去其。内经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去则胎安也。桂枝、桃仁、丹皮、芍药。能去 恶血。茯苓亦利腰脐间血。即是破血。然有散有缓有收有渗。结者散以桂枝之 辛。肝藏血。血蓄者肝急。缓以桃仁、丹皮之甘。阴气之发动者。收以芍药之酸。恶 血既破。佐以茯苓之淡渗。利而行之。 妊娠六月动者。前三月经水利时。胎下血者。后断三月不血也。所以血不止者。其 不去故也。当下其。桂枝茯苓丸主之。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茯苓牡丹桃仁(去皮尖熬)芍药(各等分) 上五味。末之。炼蜜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衍义〕此复申明胎成三月而后动也。上章以经断三月而漏下不止。然胎已成。 故虽漏下。而胎动于上也。此章以六月动者。以前三月经水利时而成胎。胎虽 成而血时下。至后三月始断而不血。是以妊娠六月而胎始动。盖前三月因下 血而胎失养。前三月与后三月之血。下不止者。以其不去故也。当下其。此丸主之。 妇人怀妊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者。少腹如扇。其所以然者。子脏 开故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脏。 〔衍义〕妊至六七月筋骨坚强之时。若其脉弦。弦为虚。为寒。内格其阳于外而发 热。阴寒内逆而作胀。腹痛恶寒者。其内无阳。故子脏开。少腹如扇也。用附子汤复返其阳。以温其脏。 师曰。妇人有漏下者。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 中痛。为胞阻。胶艾汤主之。
    胶艾汤方
     阿胶(二两)艾叶(三两)甘草(二两)当归(三两) 芎(二两)芍药(四两)干地黄(六两)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内胶消尽。温服一升。日三服。不瘥。更作。 〔衍义〕经水与结胎。皆冲任也。冲任乃肾用事者也。肾属坎。坎者时与离会。则血 满经水行。犹月之禀日光为盈亏也。精有所施。心神内应。血即是从。故丁壬合 而坎离交。二气凝结。变化胎矣。然持守其阴阳交合。长养成胎者。皆坤土资 之也。阴阳抱负。则坤土堤防。故不漏。若宿有瘀浊客于冲任。则阴自结而不得 与阳交合。故有半产漏下不绝也。若妊娠胞阻者。为阳精内成胎。阴血外养胞。 负坤土失其堤防。用此方皆治之。芎、归辛温。宣通其阳血。芍药味酸寒。宣通其 阴血。阿胶之甘温。内经曰。肺合外皮毛。皮毛生于肾水。东垣谓其入于太阴足 少阴厥阴。尝思在身气化成形。金石草木之药。终不如血肉之资养同类者以 养之。此方用阿胶安胎补血。塞其漏泄宜矣。甘草和阴阳。通血脉。缓中解急。其 气内入。开利阴血之结。而通于阳。地黄犹是补肾血之君药也。调经止崩。安胎 养血。妙理无出此方。然加减又必从宜。若脉迟缓。阴胜于阳。则加干姜、官桂。若数大。则宜加黄芩。 妇人怀妊。腹中痛。当归芍药散主之。
    当归芍药散方
     当归(三两)芍药(一斤)茯苓(四两)白术(四两)泽泻(半斤)芎(三两) 上六味。杵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衍义〕此与胞阻痛者不同。因脾土为木邪所克。谷气不举。浊淫下流。以塞搏阴 血而痛也。用芍药多他药数倍以泻肝木。利阴塞。以与芎归补血止痛。又佐茯苓渗湿以降于小便 也。白术益脾燥湿。茯、泽行其所积。从小便出。盖内外六淫。皆能伤胎成痛。不但湿而已也。 妊娠呕吐不止。干姜人参半夏丸主之。
    干姜人参半夏丸方
     干姜人参(各一两)半夏(二两) 上三味。末之。以生姜汁和丸。如梧子大。饮服十三丸。日三服。 〔衍义〕此即后世所谓恶阻病也。先因脾胃虚弱。津液留滞。蓄为痰饮。至妊二月 之后。胚化成胎。浊气上冲。中焦不胜其逆。痰饮遂涌。呕吐而已。中寒乃起。故用 干姜止寒。人参补虚。半夏生姜治痰散逆也。 妊娠小便难。饮食如故。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
    当归贝母苦参丸方
     当归贝母苦参(各四两) 上三味。末之。炼蜜丸。如小豆大。饮服三丸。加至十丸。 〔衍义〕小便难者。膀胱热郁。气结成燥。病在下焦。不在中焦。所以饮食如故。用当 归和血润燥。本草贝母治热淋。以仲景陷胸汤观之。乃治肺金燥郁之剂肺是 肾水之母。水之燥郁。由母气不化也。贝母非治热。郁解则热散。非淡渗利水也。 其结通则水行。苦参长于治热。利窍逐水。佐贝母入行膀胱以除热结也。 妊娠有水气。身重。小便不利。洒淅恶寒。起即头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斤)茯苓(三两) 上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则愈。 妇人妊娠。宜常服。当归散主之。
    当归散方
     当归黄芩芍药芎(各一斤)白术(半斤) 上五味。杵为散。酒饮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产。胎无苦疾。产后百病悉主之。 〔衍义〕内经阴搏阳别。谓之有子。尺脉搏击者。由子宫之气血相搏。而形于脉也。 精留血裹。阴阳纽合也。动搏则变化。而变化生于动。若静而不动。则不生不化。 是以妊娠之血不可以静。静则凝。凝则泣。泣则亏少而虚。皆不得与化胎之火 相合。要其胎孕生化。必脉动搏。故调之者。先和阴阳。利其气血。常服养胎之药。 非惟安胎易产。且免产后诸病。芎、归、芍药之安胎补血。白术之用有三。一者益 胃。致安气以养胎。二者胎系于肾。肾恶燥。能燥湿而生津。三者皆致中焦所化 之新血。去腰脐间之陈瘀。至若胎外之血。因寒湿滞者。皆解之。黄芩减壮火而 反于少火。则可以生气。与脾土湿热来伤。及开血之瘀闭。故为常服之剂。然当 以脉之迟数虚弱加减之。有病可服。否则不必也。药者。但宜攻邪扶正。不比米 谷。性味偏而不正。不可久服。内经曰。味之所入。各归所喜攻。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妊娠养胎。白术散主之。
    白术散方
     白术芎蜀椒(三分出汗)牡蛎(四分) 上四味。杵为散。酒服一钱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药。心下痛。倍加川芎。 心烦吐痛。不能饮食。加细辛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浆水服之。 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小麦汁服之。已后渴者。大麦粥服之。病虽愈。服之勿置。 〔衍义〕四味。本草皆谓能去血而养胎。何也。盖血聚而后成胎。少遇邪则所聚之 血。时宿而不运。反类瘀恶。必生新开陈。然后胎可养也。养胎不惟在血。而胎系 于肾。养之又在于胃。所以补其肾。调其胃。补肾、固其精也。调胃和其中也。用术 调胃。蜀椒开痹。痹开则阳精至。牡蛎治崩。崩止则阴精固。川芎下入血海。运动 胎气。破旧生新。或阴血不利。肝木为害。在内抑屈而痛者。泻以芍药之酸通其 阴。设冲逆而痛者。则欲以芎之辛温。宣通其阳。或挟瘀恶之气。上逆于胃而 患吐。烦不能食者。用细辛温中。去痰下气。半夏治心下急痛。和胃进食。止吐逆。 若呕而不止者。由肝木不务德。舍己而忘。用小麦饮。养其本气以安之。又且平 胃下气止烦。一举两得。大麦主消渴益气调中。故中气不足而渴者用之。 妇人伤胎。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 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微利则愈。 〔衍义〕内经诸腹胀大。皆属于热。诸湿肿满。皆属于脾。三焦病者。腹满不得便。溢 则为水。心、上焦也。而不下行于肾。肾下焦也。不得上和于心。脾、中焦也。心之热 独炎于上。肾不得和。则太阴上下不交。谷气无所输。不得养其胎而成闭塞。上 闭不通。则湿热并而为腹满。下关不利。则腰以下如水状。刺劳宫。心气行矣。刺 关元。肾气化矣。手足少阴交。则小便利矣。便利。则中焦之满。下焦之重。皆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