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曰。妇人(经断后。而)得平(和之)脉。(关后为阴。其)阴脉(视关前稍见 )小弱。(是胎元蚀气也。)其人渴。(非上焦有热。乃阴火上壅也。)不能食。(非 胃家有病。乃恶心阻食也。)无寒热。(外无表邪也。)名(曰)妊娠。(凡一切温凉 补泻之剂。皆未尽善。惟以)桂枝汤主之。于法六十日。(胎已成而气干上。)当有此 证。设有医(者。不知为孕。而误药之为施)治(之)逆者。却一月。(先见此证。若) 加吐下者。(当明告其一误不可再误。前为药苦。兹)则绝之。(易所谓勿药有喜是也。 ) 尤在泾云、平脉。脉无病也。即内经身有病而无邪脉之意。阴脉小弱者。初时胎气 未盛。而阴方受蚀。故阴脉比阳脉小弱。至三四月经血久蓄。阴脉始强。内经所谓手少 阴脉动者妊子。千金所谓三月尺脉数是也。其人渴。妊子者。内多热也。一作呕。亦通。 今妊妇二三月。往往恶阻不能食是已。无寒热者。无邪气也。夫脉无故而身有病。而 又非寒热邪气。则无可施治。惟宜桂枝汤和调阴阳而已。徐氏云、桂枝汤。外证得之为 解肌和营卫。内证得之。为化气调阴阳也。今妊娠初得。上下本无病。因子室有凝。气 溢上下。故但以芍药一味固其阴气。使不得上溢。以桂甘姜枣。扶上焦之阳。而和其胃 气。但令上之阳气充。能御相侵之阴气足矣。未尝治病。正所以治病也。否则以渴为热 邪而解之。以不能食为脾不健而燥之。岂不谬哉。六十日当有此证者。谓妊娠两月。正 当恶阻之时。设不知而妄治。则病气反增。正气反损。而呕泻有加矣。绝之。谓禁绝其 医药也。楼全善云、尝治一妇人恶阻病吐。前医愈治愈吐。因思仲景绝 之之旨。以炒糯米汤代茶。止药月余。渐安。又一本。绝之。谓当断绝其病根。不必泥于 安胎之说。而狐疑致误也。亦通。 妇人(行经时经未净。或遇冷气房事。六淫邪气。冲断其经。则余血停留。凝聚成 块。结于胞中。名为病。如)宿有病。(或不在子宫。则仍行经而受孕。经断即是孕 矣。乃)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无血以养则辄)动(若动)在(脐下。则 胎真欲落矣。今动)脐上者。此为(每月凑集之新血。因)(气)痼(坚。阻其不入 于胞之为)害。(其血无所入而下漏。其实非胎病也。虽然。经断原有胎与之异。欲 知其的证。必由今之三月。上溯前之三月。统共以六月为准。若)妊娠六月动者。(问而 知其)前三月经水(顺)利(应)时。(而无前后参差。其经断。即可必其为)胎也。 (若前之三月。其期经水迟早不定。便知今之)下血者。(乃)后断三月(所积之) (而非胎)也。(然既有胎。何以又为漏下。而不知旧血未去。则新血不能入胞养胎。而 下走不止。)所以血不止者。其不去故也。(不去。则胎终不安。必)当下其。 (以)桂枝茯苓丸主之。 此为妊娠宿有病。而出其方治也。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茯苓丹皮桃仁(去皮尖熬)芍药(各等分) 上五味末之。炼蜜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妇人怀妊六七月。脉弦发热。(有似表证。)其胎愈胀。(乃头与身不痛。而)腹 痛(背不恶寒。而腹)恶寒。(甚至)少腹(阵阵作冷状)如(被)扇。所以然者。子 脏开(而不能阖。而风冷之气乘之之)故也。(夫脏开风入。其阴内胜。则其弦为阴气。 而发热且为格阳矣。胎胀者。热则消。寒则开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脏。 此为胎胀少腹如扇者。出其方治也。 李氏云、子脏。即子宫也。脐下三寸为关元。左二寸为胞门。右二寸为子户。昔人 谓命门为女子系胞之 处。非谓命门即子脏也。金匮明明指出少腹。何荒经者之聚讼纷纷也。 师曰。妇人有漏下者。(妊娠经来。俗谓之激经也。)有(四五月坠胎。谓之半产。 )半产后。(伤其血海。)因续下血。都不绝者。有妊娠下血者。(如前之因者。 固有之。)假令妊娠(无而下血。惟见)腹中痛(者。则)为胞阻。(胞阻者。 胞中之气血不和。而阻其化育也。以)胶艾汤主之。(推而言之。凡妇人经水淋沥。及 胎阻前后下血不止者。皆冲任脉虚。阴气不守也。此方皆可补而固之。) 此为胞阻者而出其方治也。然此方为经水不调。胎产前后之总方。
    胶艾汤方
     干地黄(六两)川芎阿胶甘草(各二两)艾叶当归(各三两)芍药(四 两)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煎取三升。去滓。内胶。令消尽。温服一升。日 三服。不瘥。更作。 妇人怀孕。腹中痛。当归芍药散主之。 此为怀妊腹中痛者。出其方治也。 徐忠可云、痛者。绵绵而痛。不若寒疝之绞痛。血气之刺痛也。乃正气不足。使 阴得乘阳。而水气胜土。脾郁不伸。郁而求伸。土气不调。则痛绵绵矣。故以归芍养血。 苓术扶脾。泽泻泻其有余之旧水。芎畅其欲遂之血气。不用黄芩。痛因虚。则稍挟 寒也。然不用热药。原非大寒。正气充则微寒自去耳。
    当归芍药散方
     当归芎(各三两)芍药(一斤)茯苓白术(各四两)泽泻(半斤) 上六味。杵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二服。 妊娠(胃中有寒饮。则呕吐。)呕吐不止。(则寒而且虚矣。以)干姜人参半夏 丸主之。 此为妊娠之呕吐不止。而出其方也。半夏得人参。不惟不碍胎。且能固胎。
    干姜人参半夏丸方
     干姜人参(各一两)半夏(二两) 上三味末之。以生姜汁糊为丸。梧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 妊娠小便难。饮食如故。(以)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 尤在泾云、小便难而饮食如故。则病不由中焦出。而又无腹满身重等证。则更非水 气不行。知其血虚热郁。而津液涩少也。当归补血。苦参除热。贝母主淋沥邪气。以肺 之治节。行于膀胱。则邪热之气除。而淋沥愈矣。此兼清水液之源也。
    当归贝母苦参丸方
     当归贝母苦参(各四两) 上三味末之。炼蜜丸如小豆大。饮服三丸。加至十丸。 妊娠有水气。(谓未有肿胀。无其形。但有其气也。水气在内。则)身重小便不利。 (水气在外。则)洒淅恶寒。(水能阻遏阳气上升。故)起即头眩。(以)葵子茯苓 散主之。(是专以通窍利水为主也。葵能滑胎而不忌。有病则病当之也。) 此为妊娠有水气者。而出其方治也。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升)茯苓(三两) 上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二服。小便利则愈。 妇人妊娠。(无病不须服药。若其人瘦而有热。恐热气耗血伤胎。)宜常服当归散 主之。 徐忠可云、生物者。土也。而土之所以生物者。湿也。血为湿化。胎尤赖之。故以 当归养血。芍药敛阴。肝主血。而以芎通肝气。脾统血。而以白术健脾土。其用黄芩 者。安胎之法。惟以凉血利气为主。白术佐之。则湿无热而不滞。故白术佐黄芩。有安 胎之能。是立方之意。以黄芩为主也。胎产之难。皆由热郁而燥。机关不利。养血健脾。 君以黄芩。自无燥热之患。故曰常服易产。胎无疾苦。并主产后百病也。
    当归散方
     当归黄芩芍药芎(各一斤)白术(半斤) 上五味。杵为散。酒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产。胎无疾苦。产后百病。 悉主之。 妊娠(肥白有寒。当以温药)养胎。白术散主之。 尤在泾云、妊娠伤胎。有因湿热者。亦有因湿寒者。随人脏气之阴阳而各异也。当 归散。正治湿热之剂。 白术散。白术牡蛎燥湿。川芎温血。蜀椒去寒。则正治湿寒之剂也。仲景并列于此。其 所以诏示后人者深矣。
    白术散方
     白术川芎蜀椒(三分去汗)牡蛎 上四味。杵为散。酒服一钱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药。心下毒痛。倍 加芎。心烦吐痛。不能食饮。加细辛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浆水服 之。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小麦汁服之。已后渴者。大麦粥服之。病虽愈。服 之勿置。 妇人伤胎。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 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微利则愈。 尤在泾云、伤胎。胎伤而病也。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而实非水 也。所以然者。心气实故也。心。君火也。为肺所畏。而妊娠七月。肺当养胎。心气实。 则肺不敢降。而胎失其养。所谓太阴当养不养也。夫肺主气化者也。肺不养胎。则胞 中之气化阻。而水仍不行矣。腹满便难身重。职是故也。是不可治其肺。当刺劳宫以泻 心气。刺关元以行肾气。使小便微利。则心气降。心降而肺自行矣。劳宫。心之穴。关 元。肾之穴。 徐忠可云、按仲景妊娠篇凡十方。而丸散居七。汤居三。盖汤者。荡也。妊娠当以 安胎为主。则攻补皆不 宜骤。故缓以图之耳。若药品无大寒热。亦不取泥膈之药。盖安胎以养阴调气为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