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阴为湿土纯阴之脏也。病入太阴。从阴化者多。从阳化者少。) 何谓太阴之邪从阴化。伤寒论云。腹满。吐食。自利。不渴。手足自温。时腹自痛。是也。宜 理中丸汤主之。不愈。宜四逆辈。 何谓太阴之邪从阳化。伤寒论云。发汗后不解。腹痛。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是也。又曰。腹满时痛。属 太阴也。时痛者。谓腹时痛时止。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大便坚实而痛。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内经云。太阴之上。湿气治之。所谓本也。本之下。中之见也。见之下。气之标也。又曰。太阴从本。 又曰。太阴为开。又热病论曰。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伤寒论云。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按伤寒论太阴病脉证。只有八条。后人谓为散失不全。及王叔和之变乱。而不知八条中有体有用有 法有方。真能读者。则取之无禁。用之不竭矣。所可疑者。自第一节提纲外。其第二节云。太阴中风证。四 肢烦疼等句。言其欲愈之脉。而不言未愈时何如施治。第三节云。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以太阴 主开。地辟于丑。故愈于其时也。第四节云。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而不言脉若不浮。如何施 治。惟于第五节云。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曰辈者。凡理中汤通脉 四逆汤吴茱萸汤之类。皆在其中。第六节云。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黄。若小 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策七节云。太 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第八节云。太阴 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为训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此外并无方治。 以为少则诚少矣。而不知两节两出其方。大具经权之道。宜分两截看。 仲景所谓太阴证。与内经人伤于寒为热病。腹满嗌干证不同。提纲皆言寒湿为病。以四逆汤为治内 正法。桂枝汤为治外正法。自第一节至第五节。一意浅深相承。不离此旨。所谓经也。此为上半截。 第六节言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十二句。意者太阴以中见为主。以上五节。言不得中见之寒证。若 中见太过。太阴湿土。不与寒合而与热合。若小便利。则不发黄。若暴烦下利。则腐秽当去。是常证之外。 略有变局。另作一小段。承上即以起下。第七节言太阳病误下。转属太阴。腹满时痛。大实痛者。以桂枝 加芍药加大黄为主治。一以和太阴之经络。变四逆辈之温而为和法。变桂枝汤之解外而为通调内 外法。是于有力处通其权也。一以脾胃相连。不为太阴之开。便为阳明之阖。既阖而为大实痛。不得不 借阳明之快捷方式。以去脾家之腐秽。要知提纲戒下。原因腹时痛而言。此从正面审到对面以立法。又于 暴烦下利十余行自止节。言其愈尚未言方。此从腐秽既下后。而想到不自下时之治法。是于无方处 互明方意以通权。此为下半截。 总而言之。四逆辈桂枝汤。及桂枝加芍药。桂枝加大黄汤。皆太阴病之要剂。若不渴则四逆辈必须。若 脉弱则芍黄等慎用。脉浮有向外之势。桂枝汤之利导最宜。烦疼当未愈之时。桂枝加芍药汤亦可通 用。原文虽止八条。而诸法无有不具。柯韵伯等增入浓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白散麻仁丸等方。欲 广其用。反废其活法。大抵未读圣经之前。先闻砭剥叔和之语。谓非经文。无不可以任意增减移易。致 有是举耳。 按沈尧封云。太阴阳明。俱属土。同主中州。病则先形诸腹。阳明为阳土。阳道实。故病则胃家实而非满 也。太阴为阴土。阴道虚。故病则腹满而不能实也。凡风燥热三阳邪犯阳明。寒与温二阴邪犯太阴。阳 邪犯阳则能食而不呕。阴邪犯阴则不能食而吐。阳邪犯阳则不大便。阴邪犯阴则自利。证俱相反可 认。若误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在阳邪则懊而烦。在阴邪则胸下结硬。倘再误攻。必致利不止而 死。此太阴病之提纲。凡称太阴。俱指腹满言。 按柯韵伯云。内经云。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嗌干。此热伤太阴。自阳部注经之证。非论中所云 太阴自病也。仲景以太阴自病为提纲。因太阴主内。故提纲中不及中风四肢烦疼之表。又为阴中之 至阴。故提纲中不及热病嗌干之证。太阴为开。又阴道虚。太阴主脾所生病。脾主湿。又主输。故提纲中 主腹满时痛而吐利。皆是里虚不固。湿胜外溢之证也。脾虚则胃亦虚。食不下者。胃不主纳也。要知胃 家不实。便是太阴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