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鉴〕少阴肾经。阴盛之脏也。少阴受邪。则阳气微。故脉微细也。卫气行阳则寤。行阴则寐。少阴受 邪。则阴盛而行阴者多。故但欲寐也。此少阴病之提纲。后凡称少阴病者。皆指此脉证而言也。〔程〕前太阴。 后厥阴。俱不出脉象。以少阴一经。可以该之也。少阴病六七日前。多与人以不觉。但起病喜浓衣近火。善瞌 睡。凡后面亡阳发躁。诸剧证。便伏于此处矣。最要堤防。 案太阳中篇。三十七条云。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此当以脉浮沉。而别阴阳也。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 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具下。小便白。玉函。作所以然三字。水。 玉函。作溲。) 〔程〕人身阴阳中分。下半身属阴。上半身属阳。阴盛于下。则阳扰于上。欲吐不吐。心烦证尚模糊。 以但欲寐征之。则知下焦寒而胸中之阳被壅。治之不急。延至五六日。下寒甚。而闭藏彻矣。故下利。上热甚 而津液亡矣。故渴。虚故引水自救。非徒释渴字。指出一虚字来。明其别于三阳证之实邪作渴也。然则此证也。 自利为本病。溺白。正以征其寒。故不但烦与渴以寒断。即从烦渴。而悉及少阴之热证。非戴阳即格阳。无不 可以寒断。而从温治。(肾水欠温。则不能纳气。气不归元。逆于膈上。故欲吐不吐。肾气动膈。故心烦也。) 〔汪〕此与热邪之但欲寐不同。其寐必不昏浊。其呼吸必促。而细也。常器之云。可四逆汤。又甘草干姜汤。 愚以五六日之前。宜四逆汤。加生 姜二两。五六日后。宜茯苓四逆汤。〔魏〕引水自救。以理论之。虽渴未必能多饮水。或多饮多尿。尿色淡白。 则少阴肾脏为真寒。附子汤主之。少阴肾脏为病。内素虚寒者。十之六七。外寒乘入者。十之三四。无内寒。 则不能召外寒。君子平日。宁可不以命门之火为宝。而用啬道乎。〔舒〕经络考云。舌下有二隐窍。名曰廉泉。 运动开张。津液涌出。然必藉肾中真阳。为之熏腾。乃是以上供。若寒邪侵到少阴。则真阳受困。津液不得上 潮。故口渴。与三阳经之邪热。烁干津液者。大相反也。 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亡。脉经作无。) 〔方〕阴阳俱紧。伤寒也。伤寒不当有汗。故谓汗为反出。〔周〕案脉至阴阳俱紧。阴寒极矣。寒邪入里。 岂能有汗。乃反汗出者。则是真阳素亏。无阳以固其外。遂致腠理疏泄。不发热而汗自出也。此属少阴。正用 四逆急温之。时庶几真阳骤回。里证不作。否则阴邪上逆。则为咽痛。为吐。阴寒下泄。而复为利。种种危候。 不一而足也。〔魏〕利者。少阴本证。吐而咽痛。则孤阳飞越。欲自上脱也。可不急回其阳。镇奠其肾脏阴寒。 以救欲亡之阳乎。真武四逆附子等汤。斟酌用之可也。 案亡阳之亡。程氏魏氏为出亡之亡。以讥无阳之解。然太阳上编。桂枝二越婢一汤条。有无阳字。此条亡 字。脉经作无字。则必不出亡之义也。 柯氏云。上焦从火化。而咽痛呕吐。下焦从阴虚。而下利不止也。宜八味肾气丸主之。○案柯氏所论。于 杂病往往有如此者。此条证。决非肾气丸所主也。 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 以强责少阴汗也。(以。玉函。作为。) 〔锡〕此三节。俱论少阴不可发汗。平脉篇云。肾气微。少精血。奔气促迫。上入胸膈。是咳者。少阴 精血少。奔气上逆也。下利者。少阴肾气微。津液下注也。复以火劫其汗。则少阴精气妄泄。神气浮越。水不 胜火。则发谵语。故曰。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然不特谵语。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肾脏之精。而为汗。竭 其津液之源故也。蒋宾侯曰。少阴下利极多。何曾皆是被火。且被火。未必下利。惟谵语。乃是被火。经云。被 火者必谵语。故咳而下利谵语者。当分看为是。〔程〕少阴病咳而下利。真武中有此证。〔方〕强责。谓过求也。 案汪引补亡论云。常器之。用救逆汤。猪苓汤。五苓散。以通小便。金鉴曰。白虎猪苓二汤。择而用之。 可耳。并误也。盖因喻氏热邪挟火力之解。而袭其弊耳。当是茯苓四逆证矣。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程〕何谓之里。少阴病脉沉是也。毋论沉细沉数。俱是脏阴受邪。与表阳是无相干。法当固密肾根为 主。其不可发汗。从脉上断。非从证上断。麻黄附子细辛汤。不可恃为常法也。薛慎庵曰。人知数为热。不知 沉细中见数为寒甚。真阴寒证。脉常有一息七八至者。尽概此一数字中。但按之无力而散耳。宜深察也。 案此条。方喻诸家。以热邪入里为解。乃与经旨乖矣。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亡。脉经千金翼。作无。 钱云。亡。音无。) 〔钱〕微者。细小软弱。似有若无之称也。脉微则阳气大虚。卫阳衰弱。故不可发汗以更竭其阳。以汗 虽阴液。为阳 气所蒸。而为汗。汗泄而阳气亦泄矣。今阳气已虚。故曰亡阳故也。若阳已虚。而其尺脉又弱涩者。如命门之 真火衰微。肾家之津液不足。不惟不可发汗。复不可下之又竭其阴精阳气也。此条本为少阴禁汗禁下而设。故 不言治。然温经补阳之附子汤之类。即其治也。〔程〕拈出尺脉弱涩字。则少阴之有大承气汤证。其尺脉必强而 滑。已伏见于此处矣。 汪云。补亡论。并宜附子汤。以补阳气。散阴邪。助营血也。周云。不可汗。用四逆加人参汤。不可下者。 用蜜煎导。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钱〕脉紧。见于太阳。则恶热恶寒。而为寒邪在表。见于少阴。则无热恶寒。而为寒邪在里。至七八日。 则阴阳相持已久。而始下利。则阳气耐久。足以自守矣。虽至下利而以绞索之紧。忽变而为轻细软弱之微。脉 微则恐又为上文不可发汗之亡阳脉矣。为之如何。不知少阴病。其脉自微。方可谓之无阳。若以寒邪极盛之紧 脉。忽见暴微。则紧峭化。而为宽缓矣。乃寒邪弛解之兆也。曰手足反温。则知脉紧下利之时。手足已寒。若 寒邪不解。则手足不当温。脉紧不当去。因脉本不微。而忽见暴微。故手足得温。脉紧得去。是以谓之反也。 反温反去。寒气已弛。故为欲解也。虽其人心烦。然烦属阳。而为暖气已回。故阴寒之利。必自愈也。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柯本。删下利二字。蜷。方本。作倦。) 〔程〕少阴病下利。而利自止。则阴寒亦得下祛。而又不致于脱。虽有恶寒蜷卧不善之证。但使手足温者。 阳气有挽回之机。虽前此失之于温。今可尚温而救失也。〔钱〕大凡热 者偃卧。而手足弛散。寒则蜷卧。而手足敛缩。下文恶寒蜷卧。而手足逆冷者。即为真阳败绝。而成不治矣。 若手足温。则知阳气未败。尚能温暖四肢。故曰可治。〔汪〕温经散寒。宜四逆汤主之。 活人书释音曰。蜷。具员切。蜷不伸也。 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千金翼。作不可治。) 〔钱〕但恶寒而不发热。为寒邪所中也。蜷卧者。蜷曲而卧。诸寒收引。恶寒之甚也。〔程〕少阴病。不必 尽下利也。只恶寒而蜷。已知入藏深矣。烦而去衣被。阳势尚肯力争也。而得之。时与欲。又非虚阳暴脱者比。 虽前此失之于温。今尚可温而救失也。〔喻〕后条云。不烦而躁者死。对看便知。 案总病论。活人书。并云。宜大柴胡汤。可疑。 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钱〕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盖以浮候沉候。分阴阳也。此所谓阳微阴浮者。是以寸口尺中。分阴阳也。 若以浮沉二候。分阴阳。则沉候岂有浮脉邪。此不辨自明也。夫少阴中风者。风邪中少阴之经也。脉法。浮则 为风。风为阳邪。中则伤卫。卫受风邪。则寸口阳脉当浮。今阳脉已微。则知风邪欲解。邪入少阴。唯恐尺部 脉沉。沉则邪气入里。今阴脉反浮。则邪不入里。故为欲愈也。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至。玉函。作尽。无上字。) 〔成〕阳生于子。子为一阳。丑为二阳。寅为三阳。少阴解于此者。阴得阳则解也。〔喻〕各经。皆解于 所王之时。而少阴独解于阳生之时。阳进则阴退。阳长则阴消。正所谓阴得阳则解也。即是推之。而少阴所重 在真阳。不可识乎。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 者。(【原注】至。一作足。)灸少阴七壮。(脉经。千金翼。吐上。有其人二字。千金翼。至。作足。) 〔程〕少阴病。吐而且利。里阴胜矣。以胃阳不衰。故手足不逆冷夫手足逆冷之发热。为肾阳外脱。手足 不逆冷之发热。为卫阳外持。前不发热。今反发热。自非死候。人多以其脉之不至。而委弃之。失仁人之心与 术矣。不知脉之不至由吐利。而阴阳不相接续。非脉绝之比。灸少阴七壮。治从急也。嗣是而用药。自当从事 于温。〔魏〕灸其少阴本穴七壮者。就其经行之道路。扶其阳气使宣通。则吐利不止。自止。脉不至。亦必至 矣。七壮必非一穴。凡少阴之经。起止循行之处。皆可灸也。仍须温中扶阳。又不待言。 汪云。常器之云。是少阴太溪二穴。在内踝后。跟骨动脉陷中。庞安常云。发热。谓其身发热也。经曰。 肾之原。出于太溪。药力尚缓。惟急灸其原。以温其脏。犹可挽其危也。○案活人书。亦云太溪穴。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钱〕大凡寒邪入少阴。必恶寒逆冷。故以反发热者。为阳回阴解。而不死。此因邪气入少阴。至八九日 之久。一身手足尽热者。盖以足少阴肾邪。传归足太阳膀胱也。肾与膀胱。一表一里。乃脏邪传腑。为自阴还 阳。以太阳主表。故一身手足尽热也。热邪在膀胱。迫血妄行。故必便血也。必便血三字。前注家。俱为必出 一阴之窍。(方。喻。并同。)恐热邪虽在膀胱。而血未必从小便出也。 案汪引常器之云。可桃仁承气汤。芍药地黄汤。愚以还宜芍药地黄汤。柯氏云。轻则猪苓汤。重则黄连阿 胶汤。盖柯说为的对矣。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为难 治。(成本。无者字。) 〔锡〕此论少阴生阳衰于下。而真阴竭于上也。少阴病。但厥无汗者。阳气微也。夫汗虽血液。皆由阳气之 熏蒸宣发。而出也。今少阴生阳衰微。不能蒸发。故无汗。强发之。不能作汗。反动其经隧之血。从空窍而出 也。然未知从何道之窍而出。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系目系。故或从口鼻。或从目出。阳气厥于下。而 阴血竭于上。少阴阴阳气血俱伤矣。故为难治。〔程〕难治者。下厥非温不可。而上竭则不能用温。故为逆中 之逆耳。 案汪氏云。案此条。仲景但云难治。其非必死之证明矣。补亡论。常器之云。可芍药地黄汤。成氏方氏喻 氏魏氏金鉴。并以此条证。为热厥。盖袭常氏之谬耳。 案喻氏云。后人随文读去。总置不讲。不知下厥者。阴气逆于下也。上竭者。阴血竭于上也。盖气与血两 相维附。气不得血。则散而无统。血不得气。则凝而不流。故阴火动。而阴气不得不上奔。阴气上奔。而阴血 不得不从之上溢而竭矣。血既上溢。其随血之气。散于胸中。不得复反于本位。则下厥矣。阴既逆于下。势必 龙雷之火应之。血不尽竭不止也。仲景所以断为难治者。非直不治也。吾为大辟其扃。则以健脾中之阳气。为 第一义。健脾之阳。一举有三善。一者脾中之阳气旺。而龙雷之火潜伏也。一者脾中之阳气旺。而胸中窒塞。 如太空不留纤翳也。一者脾中之阳气旺。而饮食运化精微。复生其竭之血也。出医门法律。以此推之。下厥上 竭。唯景岳六味回阳饮。滋阴回阳两全。以为合剂矣。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钱〕前恶寒而蜷。因有烦而欲去衣被之证。为阳气犹在。故为可治。又下利自止。恶寒而蜷。以手足 温者。亦为阳气未败。而亦曰可治。此条恶寒身蜷。而利。且手足逆冷。则四肢之阳气已败。故不温。又无烦 与欲去衣被之阳气尚存。况下利又不能止。是为阳气已竭。故为不治。虽有附子汤。及四逆白通等法。恐亦不 能挽回既绝之阳矣。〔舒〕案此证尚未至汗出息高。犹可为治。急投四逆汤加人参。或者不死。 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喻〕上吐下利。因至烦躁。则阴阳扰乱。而竭绝可虞。更加四肢逆冷。是中州之土先败。上下交征。中 气立断。故主死也。使蚤用温中之法。宁至此乎。〔张〕此条。与吴茱萸汤一条不殊。何彼可治。而此不可治 耶。必是已用温中诸汤不愈。转加躁烦。故主死耳。 总病论曰。与吴茱萸汤。宜细审其死生也。 舒氏云。案此条。与后吴茱萸汤证无异。彼证未言死。此证胡为乎不主吴茱萸汤。而断之曰死。是何理 也。于中疑有缺文。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钱〕前条利自止。而手足温。则为可治。此则下利止。而头眩。头眩者。头目眩晕也。且时时自冒。 冒者。蒙冒昏晕也。虚阳上冒于巅顶。则阳已离根而上脱。下利无因而自止。则阴寒凝闭而下竭。于此可见阳 回之利止。则可治。阳脱之利止。则必死矣。正所谓有阳气则生。无阳气则死也。然既曰死证。则头眩自冒之 外。或更有恶寒四逆等证。及可死之脉。未可知也。但未备言之耳。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原注】一作吐利而躁逆者苑。) 〔钱〕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固为不治。此条但不利耳。上文吐利烦躁四逆者死。此虽不吐利。而 已不见阳烦。但见阴躁。则有阴无阳矣。其为死证无疑。况又脉不至乎。前已有脉不至者。因反发热。故云不 死。又有脉不出者。虽里寒。而犹有外热。身反不恶寒。而面赤。其阳气未绝。故有通脉四逆汤之治。此则皆 现阴极无阳之证。且不烦而躁。并虚阳上逆之烦。亦不可得矣。宁有不死者乎。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程〕夫肺主气。而肾为生气之源。盖呼吸之门也。关系人之生死者最巨。息高者。生气已绝于下。而不 复纳。故游息仅呼于上。而无所吸也。死虽成于六七日之后。而机自兆于六七日之前。既值少阴受病。何不预 为固护。预为堤防。迨今真阳涣散。走而莫追。谁任杀人之咎。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程〕今时论治者。不至于恶寒蜷卧。四肢逆冷等证叠见。则不敢温。不知证已到此。温之何及。况诸证有 至死不一见者。则盍于本论中之要旨。一一申详之。少阴病。脉必沉而微细。论中首揭此。盖已示人以可温之 脉矣。少阴病但欲卧。论中又已示人。以可温之证矣。汗出。在阳经不可温。在少阴宜急温。论中又切示人以 亡阳之故矣。况复有不烦自欲吐。阴邪上逆之证乎。则真武四逆。诚不啻三年之艾矣。乃不知预绸缪。延缓至 五六日。前欲吐。今且利矣。前不烦。今烦且躁矣。前欲卧。今不得卧矣。阳虚扰乱。阴盛转加。焉有不死者 乎。(原文烦冗。今采金鉴所改。)〔柯〕六经中。独少阴历言死证。他经无死证。甚者但曰难治耳。知少阴 病是生死关。 案他经。亦有死证。但不如此经之多端也。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细辛附子汤主之。(千金翼。脉下。更有反字。成本。玉函。作 麻黄附子细辛汤。) 〔钱〕此言少阴之表证也。曰始得之者。言少阴初感之邪也。始得之。而即称少阴病。则知非阳经传邪。 亦非直入中脏。乃本经之自感也。始得之而发热。在阳经则常事耳。然脉沉。则已属阴寒。篇首云。无热而恶 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阴。而又发热。是不当发之热。故云反也。察其发热。则寒邪在表。诊其脉沉。则阴寒 在里。表者。足太阳膀胱也。里者。足少阴肾也。肾与膀胱。一表一里。而为一合。表里兼治。〔程〕脉沉者。 由其人肾经素寒。虽表中阳邪。而里阳不能协应。故沉而不能浮也。〔周〕少阴与太阳。相为表里。故言少阴 表证。即太阳也。 麻黄细辛附子汤方 麻黄(二两去节)细辛(二两)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千金 翼。一斗。作二斗。二升。作一升。成本。脱诸字。) 〔钱〕麻黄。发太阳之汗。以解其在表之寒邪。以附子。温少阴之里。以补其命门之真阳。又以细辛之气温 味辛。专走少阴者。以助其辛温发散。三者合用。补散兼施。虽发微汗。无损于阳气矣。故为温经散寒之神剂云。 伤寒琐言曰。赵嗣真曰。仲景太阳篇云。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少阴篇 云。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均是发热脉沉。以其头痛。故属太阳。阳证脉当浮。 而反不能浮者。以里久虚寒。正气衰微。又身体疼痛。故宜救里使正气内强。逼邪外出。而干姜附子。亦能出 汗而散。假令里不虚寒而脉 浮。则正属太阳麻黄症矣。均是脉沉发热。以无头痛。故名少阴病。阴病当无热。今反热。寒邪在表。未全传 里。但皮肤郁闭为热。故用麻黄细辛。以发表热。附子以温少阴之经。假使寒邪入里。外必无热。当见吐利厥 逆等症。而正属少阴四逆汤症矣。由此观之。表邪浮浅。发热之反犹轻。正气衰微。脉沉之反为重。此四逆汤。 不为不重于麻黄附子细辛矣。又可见熟附配麻黄。发中有补。生附配干姜。补中有发。仲景之旨微矣。 十便良方。指迷方。附子细辛汤。头痛者。谓痛连脑户。或但额阁与眉相引。如风所吹。如水所湿。遇风 寒则极。常欲得热物熨。此由风寒客于足太阳之经。随经入脑。搏于正气。其脉微弦而紧。谓之风冷头痛。 于本方。加川芎生姜。 医贯曰。有头痛连脑者。此系少阴伤寒。宜本方。不可不知。 医经会解曰。若少阴证。脉沉欲寐。始得之。发热肢厥。无汗。为表病里和。当用正方。缓以汗之。若见二 便闭涩。或泻赤水。谓之有表复有里。宜去麻黄。名附子细辛汤。仍随各脏见证加药。房欲后伤寒者。多患前证。 张氏医通曰。暴哑声不出。咽痛异常。卒然而起。或欲咳而不能咳。或无痰。或清痰上溢。脉多弦紧。或 数疾无伦。此大寒犯肾也。麻黄附子细辛汤温之。并以蜜制附子噙之。慎不可轻用寒凉之剂。又云。香港脚。冷 痹恶风者。非术附麻黄并用。必不能开。麻黄附子细辛汤。加桂枝白术。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证。故微发汗也。(玉函。全书。证上。有 里字。方本以下。并同。盖原文系于遗脱。当补入焉。) 〔周〕案此条。当与前条合看。补出无里证三字。知前条原无吐利躁渴里证也。前条已有反发热三字。而此 条专言无里证。知此条亦有发热表证也。少阴证见。当用附子。太阳热见。可用麻黄。已为定法。但易细辛。 以甘草。其义安在。只因得之二三日。津液渐耗。比始得者不同。故去细辛之辛散。益以甘草之甘和。相机施 治。分毫不爽耳。〔程〕既云微发汗矣。仍用以字故字推原之。足见郑重之意。〔柯〕要知此条是微恶寒微发热。 故微发汗也。〔鉴〕此二证皆未曰无汗。非仲景略之也。以阴不得有汗。不须言也。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 麻黄(二两去节)甘草(二两炙)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玉函。 千金翼。三升。作二升半。一升。作八合) 〔周〕但言无里证。则有反发热之表在。可知矣。易细辛以甘草者。因二三日其势缓。故甘草亦取其缓也。 设兼见呕利一二里证。专主救里。在太阳已然。况少阴乎。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千金翼。卧下。有者字。外台同。) 〔成〕脉经曰。风伤阳。寒伤阴。少阴受病。则得之于寒。二三日以上。寒极变热之时。热烦于内。心 中烦不得卧也。与黄连阿胶汤。扶阴散热。〔知〕二三日。邪在少阴。四五日。已转属阳明。故无呕利厥逆诸 证。而心烦不得卧者。是阳明之热。内扰少阴。故不欲寐也。当以解热滋阴为主治也。〔周〕气并于阴。则寐。 故少阴多寐。今反不得卧。明是热邪入里劫阴。故使心烦遂不卧也。二三日以上。该以后之日。而言之也。 〔舒〕外邪挟火而动者。心烦不眠。肌肤燥。神 气衰减。小便短而咽中干。法主黄连阿胶汤。分解其热。润泽其枯。此条挈证未全。疑有缺文。 黄连阿胶汤方 黄连(四两)黄芩(二两○成本。玉函。千金翼。外台。作一两。)芍药(二两)鸡子黄(三枚) 阿胶(三两一云三挺○千金翼。作三挺。外台。作三片。) 上五味。以水六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纳胶烊尽。小冷。纳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 服。(水六升。成本。玉函。作五升。) 〔柯〕此少阴之泻心汤也。凡泻心。必藉连芩而导引。有阴阳之别。病在三阳。胃中不和。而心下痞硬 者。虚则加参甘补之。实则加大黄下之。病在少阴。而心中烦不得卧者。既不得用参甘以助阳。亦不得用大黄 以伤胃也。故用芩连。以直折心火。用阿胶。以补肾阴。鸡子黄佐芩连。于泻心中补心血。芍药佐阿胶。于补 阴中敛阴气。斯则心肾交合。水升火降。是以扶阴泻阳之方。而变为滋阴和阳之剂也。〔吴〕此汤。本治少阴 温热之证。以其阳邪炎威。伤犯真阴。故二三日以上。便见心烦不得卧。所以始病之际。即用芩连大寒之药。 兼芍药阿胶鸡子黄。以滋养阴血也。然伤寒六七日后。热传少阴。伤其阴血者。亦可取用。与阳明腑实。用承 气汤法。虽虚实补泻悬殊。而祛热救阴之意。则一耳。 肘后方。时气瘥后。虚烦不得眠。眼中疼。懊。黄连四两。芍药二两。黄芩一两。阿胶三小挺。水 六升。煮取三升。分三服。亦可纳鸡子黄二枚。 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脉经。无附子汤主之五字。) 〔魏〕少阴病三字中。该脉沉细而微之诊。见但欲寐之证。却不发热。而单背恶寒。此少阴里证之确据 也。〔成〕少阴客 热。则口燥舌干。而渴。口中和者。不苦不燥。是无热也。背为阳。背恶寒者。阳气弱。阴气胜也。经曰。无 热恶寒者。发于阴也。灸之。助阳消阴。与附子汤。温经散寒。〔王〕背恶寒者。阴寒气盛。此条是也。又或 阳气内陷。有背恶寒者。经所谓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是也。一为阴寒气 盛。一为阳气内陷。当于口中润燥辨之。 汪氏云。补亡论。常器之云。当灸膈俞关元穴。背俞第三行。案第三行者。当是膈关。非膈俞也。图经云。 膈关二穴。在第七椎下。两旁相去各三寸陷中。正坐取之。足太阳气脉所发。专治背恶寒。脊强俯仰难。可灸 五壮。盖少阴中寒。必由太阳而入。故宜灸其穴也。又关元一穴。在腹部中行。脐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 灸之者。是温其里。以助其元气也。钱氏云。灸之。谓灸少阴之脉穴。如涌泉然谷太溪复溜阴谷等井荣输经合。 即三部九候论之所谓。下部地。足少阴也。王注云。谓肾脉在足内踝后跟骨上陷中。太溪之分。动脉应手者是 也。灸之者。所以温少阴之经也。 附子汤方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成本。方本。诸本。脱炮字。只志聪。锡驹本。有炮字。)茯苓(三两)人 参(二两)白术(四两)芍药(三两)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柯〕此大温大补之方。乃正治伤寒之药。为少阴固本御邪第一之剂也。与真武汤。似同而实异。倍术附。 去姜加参。是温补以壮元阳。真武汤。还是温散。而利胃水也。〔汪〕武陵陈氏曰。四逆诸方。皆有附子。于 此独名附子汤。其义重在附子。他方皆附子一枚。此方两枚。可见也。附子之用不多。则其力岂能兼散表里之 寒哉。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参术茯苓。皆甘温。益气以补卫气之虚。辛热与温补相合。则 气可益。而邪可散矣。既用附子之辛烈。而又用芍药者。以敛阴气。使卫中之邪。不遽全进于阴耳。 千金方。附子汤。治湿痹缓风。身体疼痛。如欲折。肉如锥刺刀割。 于本方。加桂心甘草。○案此据下条证。转用者。 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玉函注。沉。一作微。) 〔钱〕身体骨节痛。乃太阳寒伤营之表证也。然在太阳。则脉紧。而无手足寒之证。故有麻黄汤发汗之治。 此以脉沉。而手足寒。则知寒邪过盛。阳气不流。营阴滞涩。故身体骨节皆痛耳。且四肢为诸阳之本。阳虚不 能充实于四肢。所以手足寒。此皆沉脉之见证也。故以附子汤主之。以温补其虚寒也。即此推之。太阳篇之发 汗病不解。虚故也。以芍药甘草附子汤。及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主之者。 皆汗多亡阳。阴盛阳虚之证。即此义也。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方本。利。作痢。注云。古利无。。后人所加。) 〔成〕阳病下利。便脓血者。协热也。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下焦不约。而里寒也。与桃花汤。固下散 寒。〔汪〕此条。乃少阴中寒。即成下利之证。下利便脓血。协热者多。今言少阴病下利。必脉微细但欲寐。 而复下利也。下利日久。至便脓血。乃里寒而滑脱也。〔钱〕见少阴证。而下利。为阴寒之邪在里。湿滞下焦。 大肠受伤。故皮拆血滞。变为脓血。滑利下脱。故以温中固脱之桃花汤主之。 案此条证。喻氏柯氏魏氏周氏金鉴。并为传经热邪之所致。大乖经旨。钱氏辨之详矣。见下条注。○柯氏 以症治疏略删去。 桃花汤方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干姜(一两)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温服七合。纳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金 匮。千金翼。温下。无服字。千金翼。去上。有汤成二字。) 〔成〕涩可去脱。赤石脂之涩。以固肠胃。辛以散之。干姜之辛。以散里寒。粳米之甘。以补正气。〔印〕 石脂。色如桃花。故名桃花汤。或曰。即桃花石。〔吴〕服时又必加末方寸匕。留滞以沾肠胃也。 案柯氏云。名桃花者。春和之义。非徒以色言耳。王子接云。桃花汤。非名其色也。肾脏阳虚用之。一 若寒谷有阳和之致。故名。二说并凿矣。 金匮要略。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医方集解。昂案此症。成氏以为寒。而吴鹤皋王肯堂。皆以为热。窃谓便脓血者。固多属热。然岂无下 焦虚寒。肠胃不固。而亦便脓血者乎。若以此为传经热邪。仲景当用寒剂。以彻其热。而反用石脂固涩之药。 使热闭于内。而不得泄。岂非关门养盗。自贻伊芳戚也耶。观仲景之治协热利。如甘草泻心。生姜泻心。白头翁 等汤。皆用芩连黄柏。而治下焦虚寒下利者。用赤石脂禹余粮汤。比类以观。斯可见矣。此症乃因虚以见寒。 非大寒者。故不必用热药。惟用甘辛温之剂。以镇固之耳。本草言石脂性温。能益气调中固下。未闻寒能损胃 也。肘后方。疗伤寒若下脓血者。赤石脂汤方。赤石脂二两。碎。干姜二两。切。附子一两。炮破。上三味。 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分三服。脐下痛者。加当归一两。芍药二两。用水六升。 千金方。桃花丸。治下冷脐下搅痛。干姜。赤石脂。各 十两。上二味。蜜丸如豌豆。服十丸。日三服。加至二十丸。和剂局方。桃花丸。治肠胃虚弱。冷气乘之。脐 腹搅痛。下利纯白。或冷热相搏。赤白相杂。肠滑不禁。日夜无度。方同上。只面和为丸为异。 千金翼。干姜丸。主胃中冷不能食。或食已不消方。干姜十两。赤石脂六两。上捣筛为末。炼蜜和丸如梧 子。服十丸。日三。 外台秘要。崔氏疗伤寒后。赤白滞下无数。阮氏桃华汤方。赤石脂八两。冷多白滞者。加四两。粳米一升。 干姜四两。冷多白滞者。加四两。切。上三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服一升。不瘥复作。热多则带 赤。冷多则带白。 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全书。痛。作满。止 下。玉函。有而字。) 〔成〕二三日。以至四五日。寒邪入里深也。腹痛者。里寒也。小便不利者。水谷不别也。下利不止。便 脓血者。肠胃虚弱。下焦不固也。与桃花汤。固肠止利也。〔钱〕二三日。至四五日。阴邪在里。气滞肠间。 故腹痛也。下焦无火。气化不行。故小便不利。且下利不止。则小便随大便。而频去。不得潴蓄于膀胱。而小 便不得分利也。下利不止。气虚不固。而大肠滑脱也。便脓血者。邪在下焦。气滞不流。而大肠伤损也。此属 阴寒虚利。故以涩滑固脱。温中补虚之桃花汤主之。〔汪〕少阴里寒。便脓血。所下之物。其色必黯而不鲜。 乃肾受寒湿之邪。水谷之津液。为其凝泣。酝酿于肠胃之中。而为脓血。非若火性急速。而色鲜明。盖冰伏已 久。其色黯黑。其气不臭。其人必脉微细。神气静而腹不甚痛。喜就温暖。欲得手按之。腹痛即止。斯为少阴 寒利之征。 案钱氏云。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痢疾 也。自成氏以来。凡注皆为里寒。惟尚论。为少阴热邪。若果热邪填塞胃中。如何可用干姜之辛热以散之。似 属背理。恐指为寒邪者。未为大误。指为热邪者。反贻误后人不少矣。若以干姜为误。其误当责之立法之仲景 矣。但观痢证。有用大黄黄连而愈者。有用干姜肉果人参附子而愈者。皆非明证邪。此论可谓能得经旨矣。千 金诸书所用。亦皆不过治寒以热之意尔。况名医别录。赤石脂。酸辛大温。无毒。治肠下利赤白。亦复一证矣。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可刺。 〔钱〕邪入少阴。而下利。则下焦壅滞。而不流行。气血腐化。而为脓血。故可刺之以泄其邪。通行其脉 络。则其病可已。不曰刺何经穴者。盖刺少阴之井荣输经合也。其所以不言者。以良工必知之熟矣。故不必赘 也。〔张〕先下利日久。而后便脓血。则用桃花汤。若不先下利。而下利便脓血。则可刺经穴。若刺经穴不愈。 则当从事白头翁汤。设更咽干心烦。不得眠。则又须黄连阿胶汤。为合法也。〔汪〕补亡论。常器之云。可刺 幽门交信。 案此条证。与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正相同。乃是热迫血分。而便脓 血者。钱注为是。方氏则为里寒滑脱证。汪氏则亦改刺字。作灸字。并误矣。 少阴病。吐利。手足逆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利下。玉函。有而字。逆。成本。作厥。诸本 同。惟志聪金鉴。作逆。) 〔钱〕吐利。阴证之本证也。或但吐。或但利者。犹可。若寒邪伤胃。上逆而吐。下攻而利。乃至手足厥 冷。盖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为诸阳之本。阴邪纵肆。胃阳衰败而不守。阴阳不相顺接而厥逆。阳受阴迫而烦。 阴盛格阳而躁。且烦躁甚。而至于欲死。故用吴茱萸之辛苦温热。以泄其厥气之 逆。而温中散寒。盖茱萸气辛味辣。性热而臭臊。气味皆浓。为厥阴之专药。然温中解寒。又为三阴并用之药。 更以甘和补气之人参。以补吐利虚损之胃气。又宣之以辛散止呕之生姜。和之以甘缓益脾之大枣。为阴经急救 之方也。〔喻〕吐利厥冷。而至于烦躁欲死。肾中之阴气上逆。将成危候。故用吴茱萸。以下其逆气。而用人 参姜枣。以浓土。则阴气不复上干矣。 案吴茱萸汤之用有三。阳明食谷欲呕用之。少阴吐利用之。厥阴干呕吐涎沫者。亦用之。要皆以呕吐逆气 为主。与四逆汤之吐利厥逆自异。 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猪肤汤主之。(烦下。成本。有者字。) 〔程〕下利虽是阴邪。咽痛实为急候。况兼胸满心烦。谁不曰急则治标哉。然究其由来。实是阴中阳乏。 液从下溜。而不能上蒸。故有此。只宜猪肤汤。润以滋其土。而苦寒在所禁也。虽是润剂。却加白粉。少阴经 所重者。趺阳也。 案此条证。成氏以降。诸家并以为阳经传入之热邪。特柯氏与程氏同义。若果为热邪。则宜用苦寒清热之 品。明是不过阴证治标之药耳。 猪肤汤方 猪肤(一斤) 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令相得。温分六服。(成本。玉 函。脱令字。) 〔周〕猪肤。王以为猪皮。吴以为猪时刮下黑肤。二说不同。考礼运疏云。革。肤内浓皮也。肤。革 外浓皮也。由斯以言。则吴说为是。洵是浅肤之义。(案此说。出于本草纲目。引汪机会编。)〔钱〕猪肤一味。 方中向未注明。如吴绶谓猪时刮下黑肤也。方有执谓既谓肤。当以猪时。所起之皮外毛根之薄 肤为是。王好古以为猪皮。尚论云。若以为猪皮外毛根薄肤。则劣无力。且与熬香之说不符。但以外皮去 其内层之肥白为是。若果以猪时毛根薄肤。则薄过于纸。且与垢腻同下。熬之有何香味。以意度之。必是毛 根深入之皮。尚可称肤。试观刮去毛根薄肤。毛断处。毛根尚存皮内。所谓皮之去内层。极为允当。盖以猪为 北方之水畜。肤近毛根。取其色黑。而走肾滋肾。〔吴〕猪肤。但当取浓皮。汤泡去肥白油。刮取皮上一层白 腻者。为是。〔徐〕白粉。白米粉。 舒云。取猪皮一斤。内去油。外去毛。刮净白者。 案猪肤。诸说纷纷。未知孰是。活人指掌。猪肤。诸家所论不同。庞安时云。去膜。如此论之。即猪膊膏 也。肤上安得有膜。或有用猪皮者。兼本草中。不载猪肤。但云猪汤。解诸毒。疑可用彘猪皮上黑肤也。所 以言肤者。肌肤之义。礼内则。麋肤鱼醢。注。肤。切肉也。贾疏不太明。亦他书无所考。外台。深师贴喉膏。 集验乌扇膏。并用猪膏脂。治喉痛。则姑用皮上白腻者。于理为是。当博考。 活人指掌。英粉。白粉。即米粉也。○案钱氏以白粉。为粟米粉。非也。 张氏医通。徐君育素禀阴虚多火。且有脾约便血证。十月间患冬温。发热咽痛。俚医用麻仁杏仁半夏枳橘 之属。遂喘逆倚息。不得卧。声飒如哑。头面赤热。手足逆冷。右手寸关虚大微数。此热伤手太阴气分也。与 葳蕤甘草等药不应。为制猪肤汤一瓯。令隔汤顿热。不时挑服。三日声清。终剂而痛如失。 本经逢原。猪肤者。皮上白膏是也。取其咸寒入肾。用以调阴散热。故仲景治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 烦。有猪肤汤。予尝用之。其效最捷。 少阴病。二三日。咽痛者。可与甘草汤。不瘥。与桔梗汤。(成本。玉函。瘥下。有者字。) 〔程〕若咽痛而不兼下利。则自无胸满心烦之证。虽不由于肾寒上逆。然只热客少阴之标。而无关脏本。 若寒则犯本。不可用也。只宜甘草缓之。不瘥者。经气阻而不通也。加苦梗以开之。喻嘉言曰。此在二三日。 他证未具故用之。若五六日。则少阴之下利呕逆诸证蜂起。此法并未可用矣。 甘草汤方 甘草(二两) 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温服七合。日二服。(二服。外台。作三服。) 桔梗汤方 桔梗(一两)甘草(二两○外台。作三两。)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温分再服。(温分。成本。玉函。千金翼。作分温。) 〔汪〕经中客热。故咽痛。用甘草汤者。甘以发其热。缓其痛也。服汤后不瘥者。与桔梗汤。即于甘草 汤内。加桔梗。以开提其邪。邪散则少阴之气自和矣。〔钱〕桔梗。乃苦桔梗。非甜桔梗也。〔徐〕甘草一味 单行。最能和阴。而清冲任之热。每见生便痈者。骤煎四两。顿服立愈。则其能清少阴客热可知。所以为咽痛 专方也。〔锡〕聂干庵曰。后人以甘桔。通治咽喉诸病。本诸于此。 志聪云。案本论汤方。甘草俱炙。炙则助脾土而守中。惟此生用。生则和经脉而流通。学人不可以其近 而忽之也。 案单味甘草汤。功用颇多。玉函经。治小儿撮口发噤。用生甘草二钱半。水一盏。煎六分。温服。令吐 痰涎。后以乳汁。点儿口中。千金方。甘草汤。治肺痿涎唾多。心中温 温液液者。又凡服汤。呕逆不入腹者。先以甘草三两。水三升。煮取二升。服之得吐。但服之不吐。益佳。消 息定。然后服余汤即流利。更不吐也。此类不遑枚举也。 金匮要略。咳而胸满。振寒脉数。咽干不渴。时出浊唾腥臭。久久吐脓。如米粥者。为肺痈。桔梗汤主之。 (即本方)肘后方。喉痹。传用神效方。桔梗。甘草。炙。各一两。上二味。切。以水一升。煮取服即消。有 脓即出。 圣惠方。治喉痹肿痛。饮食不下。宜服此方。桔梗一两。去芦头。甘草一两。生用。上件药。都锉。以水 二大盏。煎至一大盏去滓。分为二服。服后有脓出。即消。 和剂局方。如圣汤。治风热毒瓦斯。上攻咽喉。咽痛喉痹。肿塞妨闷。及肺壅咳嗽。咯唾脓血。胸满振寒。 咽干不渴。时出浊沫。气息腥臭。久久吐脓。状如米粥。又治伤寒咽痛。(即本方) 圣济总录。散毒汤。治喉痹肿塞。用桔梗甘草各二两。 又桔梗汤。治咽喉生疮疼痛。 于本方。加恶实。微炒。各一两。竹叶十斤。 小儿方诀。甘桔散。治涎热咽喉不利。甘草。炒。二两。桔梗。一两。米泔浸一宿。焙干用。上为末。每 服大二钱。水一盏。入阿胶半片。炮过。煎至五分。食后温服。 三因方。荆芥汤。治风热肺壅。咽喉肿痛。语声不出。喉中如有物哽。咽之则痛甚。 于桔梗汤内。加荆芥穗。○济生。名三神汤。 直指。保安炙甘草方。痈疽漏疮。通用神妙。粉草。以山泉溪涧长流水一小碗。徐蘸水。漫火炙。水尽为 度。秤一两。上锉粗末。用醇酒三碗。煎二碗。空心随意温服。最活血消毒。 又诸痈疽。大便秘方。甘草生一两。上锉碎。井水浓煎。入酒调服。能疏导恶物。 又乳痈初肿方。甘草生二钱。炙二钱。粗末。分两次。新水煎服。即令人吮乳。 又生姜甘桔汤。治痈疽诸发。毒瓦斯上冲。咽喉胸膈。窒塞不利。 于本方内。加生姜。 御药院方。甘桔汤。治胸中结气。咽喉不利。下一切气。 于本方。加杏仁二两。 经验秘方。治喉咽郁结。声音不闻。大名安提举神效方。 于桔梗汤内。加诃子。各等分。生熟亦各半。为细末。食后沸汤调服。又名铁叫子如圣汤。 施圆端效方。橘甘汤。治咽喉噎塞堵闭。咳咯脓或血。 于桔梗汤内。加橘皮。半夏。生姜。水煎服。 备预百要方。喉闭。饮食不通。欲死方。(即桔梗汤)兼治马喉痹。(马项长。故凡痹在项内。不见处。 深肿连。壮热吐气数者。是也。) 医垒元戎。仲景甘桔汤例。仁宗御名如圣汤。治少阴咽痛。炙甘草一两。桔梗三两。上粗末。水煎。加生 姜煎亦可。一法。加诃子皮二钱。煎去渣饮清。名诃子散。治失音无声。如咳逆上气者。加陈皮。如涎嗽者。 加知母贝母。如酒毒者。加葛根。如少气者。加人参麦门冬。如唾脓血者。加紫菀。如疫毒肿者。加黍粘子大 黄。如咳渴者。加五味子。如呕者。加生姜半夏。如目赤者。加栀子大黄。如胸膈不利者。加枳壳。如不得眠 者。加栀子。如心胸痞者。加枳实。如肤痛者。加黄。如面目肿者。加茯苓。如咽痛者。加黍粘子竹茹。如 肺痿者。加阿胶。能续气。如发狂者。加防风荆芥。如声不出者。加半夏。 薛氏医案。武选汪用之。饮食起居失宜。咳嗽吐痰。用化痰(发散)之药。时仲夏。脉洪数而无力。胸满 面赤。吐痰腥臭。汗出不止。余曰。水泛为痰之证。而用前剂。是谓重亡津液。得非肺痈乎。不信仍服前药。 翌日果吐脓。脉数左寸右寸为甚。始信用桔梗汤一剂。脓数顿止。再剂全止。面色顿白。仍以忧惶。余曰。此 证面白脉涩。不治自愈。又用前药一剂。佐以六味丸。治之而愈。 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钱〕前人以一咽疮。而有治法三等之不同。遂至议论纷出。不知其一条咽痛。少阴之邪气轻微。故但以 甘桔和之而已。其一条。因经邪未解。痛在咽中。痰热锁闭。故以半夏开豁。桂枝解散。此条则咽已生疮。语 言不能。声音不出。邪已深入。阴火已炽。咽以损伤。不必治表。和之无益。故用苦酒汤。以半夏。豁其咽之 不利。鸡子白。以润咽滑窍。且能清气除伏热。皆用开豁润利。收敛下降而已。因终是阴经伏热。虽阴火上逆。 决不敢以寒凉用事也。〔汪〕或问。仲景言咽痛。咽以咽物。于喉何与。而云语声不出邪。余答云。喉与咽相 附。仲景言少阴病热咽痛。而喉咙即在其中。 苦酒汤方 半夏(洗破如枣核十四枚○玉函。成本。核下。有大字。神巧万全方。七个。洗。切。破作十四片。)鸡 子(一枚去黄纳上苦酒着鸡子壳中○玉函。无上字。着。作于。千金翼。上下。有好字) 上二味。纳半夏。着苦酒中。以鸡子壳。置刀环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瘥更作三剂。 (玉函。无着字。成本。玉函。环。作。少少。玉函。作细一字。玉函。无三剂二字。千金翼。剂下。有愈 字。全书。剂下。有服之二字。置刀环中。圣济总录。作放剪刀环中。) 〔钱〕半夏。开上焦痰热之结邪。卵白。清气治伏热。苦酒。味酸。使阴中热淫之气敛降。今之优人。每 遇声哑。即以生鸡子白啖之。声音即出。亦此方之遗意也。〔鉴〕半夏涤涎。蛋清敛疮。苦酒消肿。则咽清而 声出也。 案活人书。苦酒。米醋。是也。盖原于本草陶注。王氏云。案苦酒。本草注。曰醯。而成氏复云。苦酒 之酸。余则以为名义俱乖。安知酒之味苦者。不可以已咽痛邪。考本草。醋也。醯也。苦酒也。并为一物。陶 云以有苦味。俗呼苦酒。不知王氏何据有此说。又案王氏云。上苦酒。上字无着落矣。宜较正之。不知上是上 好之谓。千金翼。作上好苦酒。可见耳。 外台秘要。古今录验。鸡子汤。疗喉痹方。半夏末。方寸匕。上一味。开鸡子头。去中黄白。盛淳苦酒。 令小满。纳半夏末着中。搅令和鸡子。着刀子环令稳。炭上令沸。药成置杯中。及暖稍咽之。但肿即减。肘后 文仲同。此与仲景苦酒汤同。半夏不可作末。剖之可也。 圣惠方。治咽喉中如有物。咽唾不得。宜服此方。半夏一七枚。破如棋子大。汤洗七遍去滑。上以鸡子 一枚。打破其头。出黄白。纳半夏。并入醋。于壳中令满。微火煎。去半夏。候冷冻饮料之。即愈。 圣济总录。治狗咽。鸡子法。半夏一钱末。姜汁搜为饼子。焙干。研细。鸡子一枚。上二味。先开鸡子 头。去黄。又盛苦酒一半。入半夏末壳中。搅令匀。安鸡子。坐于灰火中。慢煎沸熟。取出。后稍冷。就壳。 分温三服。 少阴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汤主之。(外台。咽中。作咽喉。) 〔鉴〕少阴病。咽痛者。谓或左或右。一处痛也。咽中痛者。谓咽中皆痛也。较之咽痛而有甚焉。甚则 涎缠于咽中。 故主以半夏散。散风邪。以逐涎也。 半夏散及汤方 半夏(洗)桂枝(去皮)甘草(炙) 上三味。等分。各别捣筛。已合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煎七沸。纳 散两方寸匕。更煮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咽之。半夏有毒。不当散服。(上。成本。作已上。两字。玉函。 作一二二字。全书。作一两二字。更煮。玉函。成本。作更煎。玉函。成本。无半夏有毒不当散服八字。) 〔钱〕咽中痛。则阳邪较重。故以半夏之辛滑。以利咽喉。而开其粘饮。仍用桂枝。以解卫分之风邪。又 以甘草和之。 活人书曰。半夏桂枝甘草汤。治伏气之病。谓非时有暴寒中人。伏气于少阴经。始不觉病。旬月乃发。脉 便微弱。法先咽痛。似伤寒。非咽痹之病。次必下利。始用半夏桂枝甘草汤主之。次四逆散主之。此病只二日 便瘥。古方谓之肾伤寒也。 即本方作汤。入生姜四片煎服。 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 〔钱〕下利已多。皆属实在少阴。下焦清阳不升。胃中阳气不守之病。而未有用白通汤者。此条但云下利。 而用白通汤者。以上有少阴病三字。则知有脉微细。但欲寐。手足厥之少阴证。观下文下利脉微。方与白通汤。 则知之矣。利不止。而厥逆无脉。又加猪胆人尿。则尤知非平常下利矣。盖白通汤。即四逆汤。而以葱易甘草。 甘草所以缓阴气之逆。和姜附。而调护中州。葱则辛滑行气。可以通行阳气。而解散寒邪。二者相较。一缓 一速。故其治亦颇有缓急之殊也。 案柯氏。以此条症治疏略。删去。 白通汤方 葱白(四茎)干姜(一两)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成本。玉函。生下有用字。)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方〕用葱白。而曰白通者。通其阳。则阴自消也。 肘后方。白通汤。疗伤寒泄利不已。口渴不得下食。虚而烦方。 即本方。用葱白十四茎。干姜半两。更有甘草半两炙。方后云。渴微呕。心下停水者。一方。加犀角半 两。大良。 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 死。微续者生。 〔印〕少阴病。下利。阴寒在下也。脉微。邪在下。而生阳气微也。故当用白通汤。接在表在上之阳。以下 济。如利不止。阴气泄而欲下脱矣。干呕而烦。阳无所附。而欲上脱矣。厥逆无脉。阴阳之气。不相交接矣。 是当用白通汤。以通阳。加水畜之胆。引阴中之阳气。以上升。取人尿之能行故道。导阳气以下接。阴阳和。 而阳气复矣。〔方〕暴出。烛欲烬而焰烈也。微续。真阳回而渐复也。 伤寒类方曰。暴出。乃药力所迫。药力尽则气仍绝。微续。乃正气自复。故可生也。前云其脉即出者愈。 此云暴出者死。盖暴出与即出不同。暴出。一时出尽。即出。言服药后。少顷即徐徐微续也。须善会之。 白通加猪胆汁汤方 葱白(四茎)干姜(一两)人尿(五合)猪胆汁(一合)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生下。宗印。 及锡驹本。有用字。是。)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纳胆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温再服。若无胆。亦可用。(成本。 上。作已上二字。五味。作三味。并非也。) 〔志〕始焉下利。继则利不止。始焉脉微。继则厥逆无脉。更兼干呕心烦者。乃阴阳水火并竭。不相交济。 故以白通加猪胆汁汤。夫猪。乃水畜。胆具精汁。可以滋少阴。而济其烦呕。人尿。乃入胃之饮。水精四布。 五经并行。可以资中土。而和其厥逆。中土相济。则烦呕自除。〔汪〕案方后云。若无胆亦可用。则知所重在 人尿。方当名白通加人尿汤。始妥。 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 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自下利。玉函。作而利。利下。无者字。小便利。作小便自利千金。 及翼。真武汤。作玄武汤。) 〔鉴〕论中心下有水气。发热有汗。烦渴引饮。小便不利者。属太阳中风。五苓散证也。发热无汗。干呕 不渴。小便不利者。属太阳伤寒。小青龙汤证也。今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下利。阴寒深矣。 设小便利。是纯寒而无水。乃附子汤证也。今小便不利。或咳或呕。此为阴寒兼有水气之证。故水寒之气。外 攻于表。则四肢沉重疼痛。内盛于里。则腹痛自利也。水气停于上焦胸肺。则咳喘而不能卧。停于中焦胃腑。 则呕而或下利。停于下焦膀胱。则小便不利。而或少腹满。种种诸证。总不外乎阴寒之水。而不用五苓者。以 非表热之饮也。不用小青龙者。以非表寒之饮也。故惟主以真武汤。温寒以制水也。〔汪〕或下利者。谓前自 下利。系二三日之证。此必是前未尝下利。指四五日后始下利者而言。 真武汤方 茯苓(三两)芍药(三两)白术(二两○外台。作三两。)生姜(三两切)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细辛一两。干姜一两。 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前为半斤。(外台。五 味下。有切字。成本。细辛下。无一两二字。干姜下。有各字。千金翼。半斤下。有利不止便脓血者。宜桃花 汤十一字。) 〔张〕此方。本治少阴病水饮内结。所以首推术附。兼茯苓生姜之运脾渗水为务。此人所易明也。至用 芍药之微旨。非圣人不能。盖此证。虽曰少阴本病。而实缘水饮内结。所以腹痛自利。四肢疼重。而小便反不 利也。若极虚极寒。则小便必清白无禁矣。安有反不利之理哉。则知其人不但真阳不足。真阴亦已素亏。若不 用芍药固护其阴。岂能胜附子之雄烈乎。即如附子汤。桂枝加附子汤。芍药甘草附子汤。皆芍药与附子并用。 其温经护营之法。与保阴回阳不殊。后世用药。获仲景心法者。几人哉。〔知〕白通通脉真武。皆为少阴下利而 设。白通四逆。附子皆生用。惟真武一证。熟用者。盖附子生用。则温经散寒。炮熟则温中去饮。白通诸汤。 以通阳为重。真武汤以益阳为先。故用药有轻重之殊。干姜能佐生附。以温经。生姜能资熟附。以散饮也。〔钱〕 加减法。为后世俗医所增。察其文理纰缪。恶其紫之乱朱。故逐一指摘其误。使学人有所别识云。(今以文HT。 不录于斯。汪氏引武陵陈氏亦云。加减法。系后人所附。而非仲景原文矣。) 王氏易简方。此药不惟阴证伤寒可服。若虚劳人。憎寒壮热。咳嗽下利。皆宜服之。因易名固阳汤。增 损一如前法。今人每见寒热。多用地黄当归鹿茸辈。补益精血。殊不知此等药味多甘。却欲恋膈。若脾胃大段 充实。服之方能滋养。然犹恐因时致伤胃气。胃为仓廪之官。受纳水谷之所。五脏皆取气于胃。所谓精气血气。 皆由谷气而生。若用地黄等药。 未见其生血。谷气已先有所损矣。孙兆谓补肾不如补脾。正谓是也。故莫若以固阳汤。调其寒热。不致伤脾。 饮食不减。则气血自生矣。 直指方。治少阴肾证。水饮与里寒。合而作嗽。腹痛下利。 于本方。加干姜细辛五味子。凡年高气弱久嗽通用。仍间服养正丹。 医史。朱右撰撄宁生传云。宋可与外家。暑月身冷自汗。口干烦躁。欲卧泥水中。伯仁诊其脉。浮而数。沉 之豁然虚散。曰素问云。脉至而从。按之不鼓。诸阳皆然。此为阴盛隔阳。得之饮食生冷。坐卧风露。煎真武 汤冷冻饮料之。一进汗止。再进烦躁去。三进平复如初。余子元病恶寒战栗。持捉不定。两手皆冷汗浸淫。虽浓衣 炽火不能解。伯仁即与真武汤。凡用附子六枚。一日病者忽出。人怪之。病者曰。吾不恶寒。即无事矣。或以 问伯仁。伯仁曰。其脉两手皆沉微。余无表里证。此体虚受寒。亡阳之极也。初皮表气隧。为寒邪壅遏。阳不 得伸而然也。是故血隧热壅。须用硝黄。气隧寒壅。须用桂附。阴阳之用不同者。无形有形之异也。 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 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成本。玉函。色赤。作赤色。止下。玉函。有而字。) 〔成〕下利清谷。手足厥逆。脉微欲绝。为里寒。身热不恶寒。面色赤。为外热。此阴甚于内。格阳于外。 不相通也。与通脉四逆汤。散阴通阳。〔汪〕武陵陈氏云。里寒外热者。寒甚于里。有阴无阳。而无根失守之火。 浮越于外也。与通脉四逆汤。以温里散寒。〔澜〕格。拒格也。亦曰隔阳。阴阳 隔离也。又曰戴阳。浮于上如戴也。夫真寒入里。阴气未有不盛者。然其剧不过阳愈微阴愈盛耳。 通脉四逆汤方 甘草(二两炙○全书。作三两。)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面色赤者。加葱九茎。腹中痛者。 去葱。加芍药二两。呕者。加生姜二两。咽痛者。去芍药。加桔梗一两。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参二两。 病皆与方相应者。乃服之。(千金翼。葱下。有白字。玉函。作桔梗二两。全书。作人参一两。成本。玉函。 无病皆以下十字。玉函。无去葱去芍药去桔梗八字。千金翼。乃服间。有加减二字。汪氏云。去葱去芍药去桔 梗。此系衍文。) 〔汪〕武陵陈氏云。通脉四逆。即四逆汤也。其异于四逆者。附子云大。甘草干姜之分两加重。然有何大 异。而加通脉以别之。曰四逆汤者。治四肢逆也。论曰。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阳气虚也。故 以四逆益真阳。使其气相顺接。而厥逆愈矣。至于里寒之甚者。不独气不相顺接。并脉亦不相顺接。其证更剧。 故用四逆汤。而制大其剂。如是则能通脉矣。同一药耳。加重则其治不同。命名亦别。方亦灵怪矣哉。〔钱〕 加减法。揣其词义浅陋。料非仲景本意。何也。原文中。已先具诸或有之证。然后出方立治。则一通脉四逆汤。 其证皆可该矣。岂庸续用加减邪。况其立意。庸恶陋劣。要皆出于鄙俗之辈。未敢竟削。姑存之以备识者之鉴云。 汪氏云。据条辨。云通脉者。加葱之谓。其言甚合制方之意。况上证云。脉微欲绝云云。其人面赤色。其 文一直贯上。则葱宜加入方中。不当附于方后。虽通脉之力不全在葱。 实赖葱为引。而效始神。方中无葱者。乃传写之漏。不得名通脉也。钱氏云。以四逆汤。而倍加干姜。其助阳 之力。或较胜。然既增通脉二字。当自不同。恐是已加葱白。以通阳气。有白通之义。故有是名。疑是久远差 讹。或编次之失。致原方中脱落。未可知也。○案二氏之说。未知果是否。姑附存于斯。 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锡〕凡少阴病四逆。俱属阳气虚寒。然亦有阳气内郁。不得外达而四逆者。又宜四逆散主之。枳实。胃 家之宣品。所以宣通胃络。芍药。疏泄经络之血脉。甘草。调中。柴胡。启达阳气于外行。阳气通而四肢温矣。 魏士千曰。泄利下重者。里急后重也。其非下利清谷明矣。〔鉴〕四逆。虽阴盛不能外温。然亦有阳为阴郁。 不得宣达。而令四肢逆冷者。但四逆而无诸寒热证。是既无可温之寒。又无可下之热。惟宜疏畅其阳。故用四 逆散主之。〔钱〕少阴病者。即前所谓脉微细。但欲寐之少阴病也。成氏云。四逆。四肢不温也。其说似与厥 冷有异。然论中或云厥。或云厥逆。或云四逆。或云厥冷。或云手足寒。或云手足厥寒。皆指手足厥冷而言也。 案成氏周氏魏氏。并以此条证。为传经邪气之热厥。钱氏指摘其非。是矣。 四逆散方 甘草(炙)枳实(破水渍炙干)柴胡芍药 上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利。悸者。加桂 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拆。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 煮取三升。去滓。 以散三方寸匕。纳汤中。煮取一升半。分温再服。 〔注〕案此方。虽云治少阴。实阳明少阳药也。〔柯〕加味俱用五分。而附子一枚。薤白三升。何多寡不 同若是。不能不疑于叔和编集之误耳。〔钱〕详推后加减法。凡原文中。每具诸或有之证者。皆有之。如小柴 胡汤。小青龙汤。真武汤。通脉四逆汤。四逆散。皆是也。愚窃揆之以理。恐未必皆出于仲景。 程云。四逆散一证。寒热未经详定。姑根据小柴胡例。从事和解。然黄芩已经革去。而使人知少阴之有火。 诚人身之至宝。而不可须臾失也。 医学入门。祝仲宁号橘泉。四明人。治周身百节痛。及胸腹胀满。目闭肢厥。爪甲青黑。医以伤寒治之。 七日昏沉。弗效。公曰。此得之怒火。与痰相搏。与四逆散。加芩连。泻三焦火而愈。○案此案本出程篁墩文集。 橘泉翁传。但不着四逆散之名。云与柴胡枳壳芍药芩连。泻三焦火。明日而省。久之愈。 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千金翼。下利。作不利。) 〔锡〕少阴病。下利六七日。阴尽出阳之期也。〔鉴〕凡少阴下利清谷。咳呕不渴。属寒饮也。今少阴 病。六七日。下利粘秽。咳而呕渴。烦不得眠。是少阴热饮为病也。饮热相搏。上攻则咳。中攻则呕。下攻则 利。热耗津液。故渴。热扰于心。故烦不得眠。宜猪苓汤。利水滋燥。饮热之证。皆可愈矣。〔汪〕此方。乃治 阳明病。热渴引饮。小便不利之剂。此条病。亦借用之。何也。盖阳明病。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乃水 热相结而不行。兹者少阴病。下利。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亦水热搏结而不行也。病名虽异。而病源则 同。故仲景同用猪苓汤主之。不过是清热利水。兼润燥滋阴之义。 案此条。视之黄连阿胶汤证。乃有咳呕渴。及小便不利。而大便下利之诸证。所以不同也。又案前条云。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 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可知此条下利呕渴心烦同证。而有不得眠及不白之异。乃 是寒热分别处。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钱〕此条得病才二三日。即口燥咽干。而成急下之证者。乃少阴之变。非少阴之常也。然但口燥咽干。 未必即是急下之证。亦必有胃实之证。实热之脉。其见证虽少阴。而有邪气复归阳明。即所谓阳明中土。万物 所归。无所复传。为胃家实之证据。方可急下。而用大承气汤也。其所以急下之者。恐入阴之证。阳气渐亡。 胃腑败损。必至厥躁呃逆。变证蜂起。则无及矣。故不得不急也。〔舒〕少阴挟火之证。复转阳明。而口燥咽 干之外。必更有阳明胃实诸证兼见。否则大承气汤。不可用也。 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可下之。宜大承气汤。(【原注】一法。用大柴胡。 ○自利。玉函。脉经。作下利。可字。成本。玉函。作急。是也。宜下。脉经。有大柴胡汤四字。宜。作属。 大承气汤下。有证字。) 〔钱〕此亦少阴之变例也。自利。寒邪在里也。自利清水。即所谓清水完谷。此则并无完谷。而止利清水。 其色且纯青矣。清水固属寒邪。而青则又寒色也。故属少阴。成氏及方注。皆以为肝色。误矣。若证止如此。 其为四逆汤证无疑。不谓胃中清水。虽自利而去其谷食之渣滓。热邪尚留于胃。 所以心下按之必痛。且口中干燥。则知邪气虽入少阴。而阳明实热尚在。非但少阴证也。其热邪炽盛。迫胁胃 中之津液下奔。下焦寒甚。故皆清水。而色纯青也。阳邪暴迫。上则胃中之津液。下则肾家之真阴。皆可立尽。 故当急下之也。 名医类案曰。孙兆治东华门窦太郎患伤寒。经十余日。口燥舌干而渴。心中疼。自利清水。众医皆相守。 但调理耳。汗下皆所不敢。窦氏亲故相谓曰。伤寒邪气。害人性命甚速。安可以不次之疾。投不明之医乎。召 孙至曰。明日即已不可下。今日正当下。遂投小承气汤。大便通得睡。明日平复。众人皆曰。此证因何下之而 愈。孙曰读书不精。徒有书尔。口燥舌干而渴。岂非少阴证耶。少阴证。固不可下。岂不闻少阴一证。自利清 水。心下痛。下之而愈。仲景之书。明有此说也。众皆钦服。 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胀字。玉函。脉经。千金。及翼。并作满。) 〔钱〕少阴病。而至六七日。邪入已深。然少阴每多自利。而反腹胀不大便者。此少阴之邪。复还阳明也。 所谓阳明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之地。故当急下。与阳明篇。腹满痛者急下之。无异也。以阴经之邪。而 能复归阳明之腑者。即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所谓邪入于阴经。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容。故还之于腑。中 阳则溜于经。中阴则溜于腑之义也。然必验其舌。聚其脉。有不得不下之势。方以大承气下之耳。〔舒〕少阴 复转阳明之证。腹胀不大便者。然必兼见舌苔干燥。恶热饮冷。方为实证。 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汪〕少阴病。本脉微细。但欲寐。今者轻取之微脉不见。重取之细脉几亡。伏匿而至于沉。此寒邪深中于 里。殆将入 脏。温之不容以不急也。少迟则恶寒身蜷。吐利躁烦。不得卧寐。手足逆冷。脉不至等。死证立至矣。四逆汤 之用。其可缓乎。〔成〕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不云急温。此 少阴病脉沉。而云急温者。彼虽寒甚。然而证已形见于外。治之则有成法。此初头脉沉。未有形证。不知邪气 所之。将发何病。是急与四逆汤温之。 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 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宜四逆汤。(心中温温。玉函。作心下。千金。作心 中愠愠。当。玉函。成本。作急。非也。) 〔鉴〕饮食入口即吐。且心中欲吐。复不能吐。恶心不已。非少阴寒虚吐也。乃胸中寒实吐也。故始 得之。脉弦迟。弦者饮也。迟者寒也。而手足寒者。乃胸中阳气。为寒饮所阻。不能通于四肢也。寒实在胸。 当因而越之。故不可下也。若膈上有寒饮。但干呕有声。而无物出。此为少阴寒虚之饮。非胸中寒实之饮也。 故不可吐。惟急温之。宜四逆汤。或理中汤。加丁香吴茱萸。亦可也。〔程〕温温字。与下文寒饮字对。欲吐 复不能吐。与下文干呕字对。干。空也。饮食入口即吐。业已吐讫矣。仍复温温欲吐。复不能吐。此非关后入 之饮食。吐之未尽。而胸中另有物。为之格拒也。胸中实者。寒物窒塞于胸中。则阳气不得宣越。所以脉弦迟。 而非微细者比。手足寒。而非四逆者比。但从吐治。一吐而阳气得通。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虚寒从下上。 而阻留其饮于胸中。究非胸中之病也。直从四逆汤。急温其下矣。〔柯〕当吐之。宜瓜蒂散。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 当温其上灸之。(【原注】脉经云。灸厥阴可五十壮。) 〔钱〕阳气衰少则脉微。寒邪在经则脉涩。阴邪下走则利。上逆则呕也。肾脏之真阳衰微。不能升越而 为卫气。卫气不密。故汗出也。必数更衣。反少者。即里急后重之谓也。乃下焦阳虚。清阳不能升举。少阴寒 甚。阴气内迫。而下攻也。阳气陷入阴中。阴阳两相牵制。致阴邪欲下走而不得。故数更衣。阳气虽不得上行。 犹能提吸。而使之反少也。当温其上。前注皆谓灸顶上之百会穴。以升其阳。或曰。仲景无明文。未可强解。 以意测之。非必巅顶然后谓之上也。盖胃在肾之上。当以补暖升阳之药温其胃。且灸之。则清阳升。而浊阴降。 水谷分消。而下利自止矣。灸之者。灸少阴之脉穴。或更灸胃之三脘也。即前所谓当灸之。附子汤主之之法。 〔舒〕此证阳虚气坠。阴弱津衰。故数更衣。而出弓反少也。(更衣者。古人如厕。大便必更衣。出弓者。矢 去也。)曾医一妇人。腹中急痛。恶寒厥逆。呕而下利。脉见微涩。予以四逆汤投之。无效。其夫告曰。昨夜 依然。作泄无度。然多空坐。胀异常。尤可奇者。前阴出一物。大如柚子。想是尿脬。老妇尚可生乎。予 即商之仲远。仲远踌蹰。曰。是证不可温其下。以逼迫其阴。当用灸法温其上。以升其阳而病自愈。予然其言。 而根据其法。用生姜一片。贴头顶百会穴上。灸艾火三壮。其脬即收。仍服四逆汤。加术。一剂而愈。 案温其上灸之。义未详。方氏云。上。谓顶百会是也。汪氏云。百会。治小儿脱肛久不瘥。此证亦灸之 者。升举其阳也。喻氏程氏柯氏金鉴。皆从方说为解。特志聪锡驹并云。温其上。助上焦之阳。与钱所援或曰 之说略同。汪氏又引常器之云。灸太冲。郭白云云。灸太溪。脉经云。灸厥阴俞。俱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