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刘氏宣明论云。伤寒传足经。不传手经。内经及仲景论中。未详言耳。且自人身十二经络。分布上下。手足各 有三阴三阳。禀天地之气。天枢之上。同天之阳。天枢之下。同地之阴。至真大论云。身半以上。其气三矣。天之分也。 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其气三矣。地之分也。地气主之。注云。当阴之分。冷病归之。当阳之分。热病归之。有八节邪 气所中于人。阳邪为病。传手经。阴邪为病。传足经。其邪自何而入。自风池而入。为脊骨两旁一寸五分。是十二经之 俞穴。春夏应阳。秋冬应阴。又云。寒暑温凉。盛衰之用。其在四维。故阳之动。始于温。盛于暑。阴之动。始于凉。 盛于寒。春夏秋冬。各差其分。易云。水流湿。火就燥。太阴阳明论云。阳受风气。阴受湿气。又云。伤于风者。上先 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注云。阳气炎上。故受风。阴气润下。故受湿。盖同气相合耳。故风热火为阳。寒湿燥为 阴。热论云。热病者。伤寒之类也。人之伤于寒。则为病热。刺热论云。五脏俱有热病。肝热病。左颊先赤。心热病。 颜先赤。脾热病。鼻先赤。肺热病。右颊先赤。肾热病。腮先赤。甲乙热论云。有手足太阴热病。有手足少阴热病。有 手足厥阴热病。热论又云。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营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矣。未尝止传足经。不传手经。 云岐子保命集云。伤寒三阳头痛。何法刺之。答曰。手之三阳。足之三阳。皆会于头者。谓诸阳之会。其受邪伏留 而不去。故曰三阳头痛。视其色脉。知在何经。如脉浮而头痛。过在手足太阳。刺腕骨。京骨。如脉浮而长。过在手足 阳明。刺合骨。冲阳。如脉浮而弦。过在手足少阳。刺阳池。丘墟。风府。风池。刺头痛之法也。伤寒邪在三阴。内不 得交通。故为腹痛。手足之经。皆会于腹。如脉弦而腹痛。过在足厥阴肝。手太阴肺。刺太冲。太渊。如脉沉而腹痛。 过在足少阴肾。手厥阴心包。刺太溪。大陵。如脉沉细而腹痛。过在足太阴脾。手少阴心刺太白。神门。三阴交。刺腹 痛之法也。 海藏老人此事难知云。伤寒传至五六日间。渐变神昏不语。或睡中独语一二句。目赤。唇焦舌干。不饮水。稀粥与 之。则咽。终日不与。则不思。六脉细数。而不洪大。心下不痞。腹中不满。大小便如常。或传至十日以来。形貌如醉 人。医见神昏不已。多用承气汤下之。则误矣。盖不知此热传手少阴心经也。本太阳经伤风。谓风为阳邪。阳邪伤卫。 阴血自燥。热蓄膀胱。壬病逆传于丙。丙丁兄妹。由是传心。火上迫而熏肺。所以神昏也。宜栀子黄芩黄连汤。若脉在 丙者。导赤散。脉在丁者。泻心汤。(朱奉议解云。与食则咽者。邪不在胃也。不与则不思者。以其神昏故也。热邪既不 在胃。误与承气汤下之。其死必矣。) 陶节庵琐言云。伤寒传足。不传手经者。俗医之谬论也。夫人身之气。自平旦会于膻中。朝行手太阴肺经。以次分 布诸经。所以一脉愆和。则百脉皆病。理固然也。彼云传足不传手者。何所据乎。盖伤寒者。乃冬时感寒即病之名也。 冬乃坎水用事。其气严寒凛冽。在时则足太阳少阴。正司其令。触冒之者。则二经受病。其次则足少阳厥阴。继冬而司 春令。而亦受伤。何也。盖风木之令。起于大寒节正当十二月中。至春分后方行温令。故风寒亦能伤之。足阳明太阴。 中土也。与冬时无预。而亦伤之。何也。紫阳朱子曰。土无定位。无成名。无专气。寄王于四季。能终始万物。则四时 寒热温凉之气。皆能伤之也。况表邪传里。必归于脾胃。而成燥粪。用承气汤以除去之。胃气和矣。手之六经。主于夏 秋。故不伤之。足之六经。盖受伤之方。分境界也。若言伤足不伤手则可。以为传足不传手。则不可也。况风寒之中人。 先入营卫。昼夜循环。无所不至。岂间断于手经哉。设或不传。气逆作喘。何经而来。如谓不然。何仲景桂枝麻黄二汤。 乃心肺药也。请试思之。 张景岳类经注云。伤寒传变。止言足经。不言手经其义本出素问热论篇中。夫人之血气。营运周身。流注不息。岂 传遇手经。而邪有不入者哉。且寒之中。人必先皮毛。皮毛者。肺之合。故在外则有寒栗鼻塞等证。谓不传于肺乎。其 入手少阴厥阴也。则有舌苔。拂郁。神昏。错乱等证。谓不传于心主包络乎。其入手阳明也。则有泄泻秘结等证。谓不 传于大肠乎。其入手太阳也。则有癃闭不化等证。谓不传于小肠乎。其入手少阳也。则有上下不通。五官失职。痞满燥 实俱全等证。谓不传于三焦乎。然本经之不言手者。何也。盖伤寒者。表邪也。欲求外证。但当察于周身。而周身上下 脉络。惟足六经则尽之矣。手经不能遍也。且手经所至。足经无不至者。故但言足经。则其左右前后阴阳诸证。无不可 按而得。而手经亦在其中。不必言矣。 (琥)总按上诸贤名论。大抵人在四时之中。六气所伤。则手足十二经皆受病。其正伤寒。则但足六经受病耳。至 其郁热流传。则手经亦在所不免。若夏秋暑热燥病。其邪宜止伤手经。然亦不免有伤足经者。何也。以其初必受风寒之 气而病故也。所以今医总谓之伤寒。然分而言之。在冬月。既名为正伤寒。则在三时。当名为类伤寒也。其类伤寒。如 手之六经。或伤或传。其证每多。故其经络之起止。循行。交会。连属之处。学人所当究心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