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蛭(熬)虻虫(去翅足熬,各三十个)大黄(三两,酒浸)桃仁(二十个,去皮尖)上四味,以水五 升,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不下再服。 太阳病,六、七日,过经。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向里。反不结胸,向下。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 少腹当硬满,外症。小便自利者,内症。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 之。此亦热结膀胱之症,前桃核承气,乃治瘀血将结之时,抵当乃治瘀血已结之后也。 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以上皆似血症谛,因小便不利,安知非湿热 不行之故,不可断为有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并无湿热而如狂,非蓄血而何?如此审证, 无遁形矣。抵当汤主之。 阳明证,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心主血,血凝则心气结,而失其官矣。蓄不甚,故不狂,所以然者, 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此乃旧病,非伤寒时所得者。屎虽硬,大便反易,血性滑利。其色必黑,浮血 亦有随便而下者。宜抵当汤下之。 病患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过经。虽脉浮数者,可下之。脉虽浮数,而无表里症,则其发热竟属 里实矣,七、八日,故可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脉数不解,邪本不在大便也,消谷 善饥,蓄血本不在水谷之路,故能食。至六、七日,蓄血更久。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当汤。其脉数 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此指服汤后之变症,热邪不因下而去。又动其血,则血与便合为一, 而为便脓血之症,又当别有治法。 按∶瘀血,又有但欲漱水,不欲咽之症。盖唇口干燥,而腹中不能容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