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少阴中风者。少阴之经自中风邪。不从阳经传入者也。脉阳微者。邪气微。阴浮者。邪气浅而 里气和。故为欲愈。亦阴病得阳脉则生也。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少阴、水脏也。少阴之病、阴邪也。水王于子。而阳长于寅。少阴病欲解。从子至寅上者。阴 气待子则王。而阴邪得阳则解也。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 自止。 寒伤少阴之经。手足厥冷而脉紧。至七八日。邪气自经入脏。自下利而脉微。其病为较深矣。 乃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阳气内充。而阴邪不能自容也。故为欲解。虽烦下利。必自止者。邪气 转从下出。与太阴之秽腐当去而下利者同意。设邪气尽。则烦与利亦必自止耳。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 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寒中少阴。或下利。或恶寒而蜷卧。或吐利交作。而脉不至。阴邪盛而阳气衰之候也。若利 自止。手足温。或自烦欲去衣被。或反发热。则阳气已复。而阴邪将退。故皆得不死而可治。脉不 至者。吐利交作。元气暴虚。脉乍不至也。灸少阴以引阳气。脉必自至。总之传经之病。以阴气 之存亡为生死。直中之病。以阳气之消长为生死也。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阴气太盛。阳气不振。与前利止手足温等证正相反。盖手足温时。 自烦发热者。阳道长阴道消也。手足逆冷。不烦而躁者。阴气长阳气消也。且四逆而脉不至。与手 足温而脉不至者不同。彼则阳气乍厥。引之即出。此则阳气已绝。招之不返也。而烦与躁又不同。 烦者。热而烦也。躁者。乱而不必热也。烦而躁者。阳怒而与阴争。期在必胜。则生。不烦而躁者 。阳不能战。复不能安而欲散去。则死也。 少阴病。吐利烦躁。四逆者。死。 寒中少阴。吐利交作。阴邪已太盛矣。然或自烦发热。或手足不逆冷。则阳气犹在。阴邪虽盛 。犹或可治。所谓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也。若更烦躁四逆。则阳气有散亡之象。阴 邪无退舍之期。虽欲 不死。乌可得耶。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下利止。非利自愈也。脏阴尽也。眩、目黑而转也。冒、昏冒也。阴气既尽。孤阳无附。而浮 乱于上。故头眩时时自冒也。而阴气难以卒复。孤阳且易上散。虽有良药。亦无及矣。是以少阴病 阳复利止则生。阴尽利止则死也。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息高、气高而喘也。少阴为真气之源。呼吸之根。六七日病不愈而息高者。邪气不去体。而真 气已离根也。故死。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脉微细沉但欲卧。邪传少阴之本证。如本篇第一条所云也。汗出不烦者。气外泄而邪不与俱泄 也。自欲吐。继后自利者。邪上下行而气不能驱而出之也。至烦躁不得卧寐。则阴阳尽虚。邪气独 盛。正不胜邪。躁扰不宁。顷之离散而死矣。所谓病胜脏者死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