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病。谵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硬耳。宜大承气汤 下之。伤寒胃热而虚者。能食。胃寒而实者。则不能食。而阳明病有燥屎者。可攻。无燥屎者。则不 可攻。谵语潮热。胃之热也。是当能食。而反不能食者。中有燥屎。气窒而不行。法当大承气下 之者也。若能食者。屎未成燥而但硬耳。设欲攻之。则必以小承气和之。如上二条所云而已。本文 宜大承气汤下之七字。当在胃中有燥屎句下。
    大承气汤方
     大黄(四两酒洗)浓朴(半斤炙去皮)枳实(五枚炙)芒硝(二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纳大黄。煮取二升。去滓。纳芒硝。更上微火 一两沸。分温再服。得下。余勿服。 病患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时有微热。喘冒不能卧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小便不 利者。其大便必溏。而有燥屎者。水液虽还入胃。犹不足以润之。故大便乍有难时。而亦乍有易 时也。若时有微热。喘冒不得卧。则热气外攻内扰。而复上逆。知其聚于中者。盛也。故曰有燥屎 也。大便 虽有易时。亦必以大承气为主矣。 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 承气汤。 大下之后。胃气复实。烦满复增者。以其人本有宿食未去。邪气复得而据之也。不然。下后 胃虚。岂得更与大下哉。盖阳明病实则邪易聚而不传。虚则邪不得聚而传。是以虽发潮热而大便溏 者。邪气转属少阳。为胸胁满不去。虽经大下而有宿食者。邪气复集胃中。为不大便烦满。腹痛有 燥屎。而彼与小柴胡。此宜大承气。一和一下。天然不易之法也。小柴胡证见本篇四十一条。宜互 参。 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 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者。大 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吐下之后。邪气不从外解而仍内结。热入胃腑。聚而成实。致不大便五六日。或十余日也。阳 明内实。则日晡所发潮热。盖申酉为阳明王时。而日晡为申酉时也。表和里病。则不恶寒。伤寒以 恶热为里。而恶寒为表也。热气熏心。则独语如见鬼状。盖神藏于心。而阳明之络通于心也。若热 甚而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是不特邪盛而正亦衰矣。若脉弦。则阴 未绝而犹可治。脉涩。则阴已绝而不可治。所谓伤寒阳胜而阴绝者。死也。其热微而未至于剧者。 则但发热。谵语。不大便而已。是可以大承气下之而愈也。一服利。止后服者。以热未至剧。故不 可过下。以伤其正耳。 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此太阳并于阳明之证。然并病有并而未罢之证。虽入阳明。未离太阳。则可汗而不可下。如本 篇第三十九条之证是也。此条为并而已罢之证。虽曰并病。实为阳明。故可下而不可汗。潮热 。手足汗出。大便难。谵语。皆胃实之征。故曰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也。脉滑而数者。 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阳明少阳合病。视太阳阳明合病为尤深矣。故必下利。而阳明为土。少阳为木。于法又有互 相克贼之机。故须审其脉。不负者为顺。其有负者为失也。负者。少阳王而阳明衰。谓木胜乘土也 。若脉滑而数。则阳明王而少阳负。以有宿食在胃。故邪气得归阳明。而成可下之证。不然。胃虚 风动。其下利宁有止期耶。 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证。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 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中不了了者。目光不精而视物不明也。睛不和者。目直视而不圆转也。六七日。热盛而阴伤 。故其证如此。无表里证。无头痛恶寒。而又无腹满谵语等证也。然而大便难。身微热。则实证已 具。合之目中不了了。睛不和。其为热极阴伤无疑。故虽无大满大实。亦必以大承气汤急下。见稍迟。 则阴竭不复而死耳。 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发热汗多者。热盛于内。而津迫于外也。不下则热不除。不除则汗不止。而阴乃亡矣。故宜急 下。然必有实满之证。而后可下。不然。则是阳明白虎汤证。宜清而不宜下矣。学人辨诸。 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发汗不解。腹满痛者。病去表之里而盛于里矣。夫正气与邪气相击则痛。治之者。如救斗 然。迟则正被伤矣。故亦宜急下。 以上下法共十五条。然其间或曰和。或曰下。或曰急下。或一服利止后服。各随病之大小缓急 而异其治。学人所当明辨也。
    合论三承气汤方
     承者。顺也。顺而承者。地之道也。故天居地上。而常卑而下行。地处天下。而常顺承乎天。 人之脾胃。犹地之上也。乃邪热入之。与糟粕结。于是燥而不润。刚而不柔。滞而不行。而失其地 之道矣。岂复能承天之气哉。大黄、芒硝、枳、朴之属。涤荡脾胃。使糟粕一行。则热邪毕出。 地道既平。天气乃降。清宁复旧矣。曰大。曰小。曰调胃。则各因其制而异其名耳。盖以硝黄之润下 。而益以枳、朴之推逐。则其力颇猛。故曰大。其无芒硝。而但有枳、朴者。则下趋之势缓。故曰 小。其去枳、朴之苦辛。而加甘草之甘缓。则其力尤缓。但取和调胃气。使归于平而已。故曰调胃 。